桃園男頻違停遭檢舉 上路遇警盤查「掛假車牌」慘了

▲周姓男子因違停又懸掛僞照車牌上路。(圖/桃園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警方接獲民衆報案,一部自小客車經常違規停放路口,巡邏員警於21日上午6時發現該自小客車於道路上行駛,遂於桃園區正光路與仁愛路將其攔停,在開紅單扣繳車牌時赫然發現是假車牌,原來駕駛周姓男子因違規記點遭繳銷,纔會異想天開懸掛假車牌使用,想不到因經常違停被檢舉,進而被員警發現使用假車牌,除了吞罰單外還要吃官司。

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接獲民衆報案,有1部自小客車經常違規停放於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與中山路口,警方於逕行舉發違停時,發現該車懸掛的車牌車籍資料異常,恰巧員警於21日上午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該輛自小客車於道路上行駛,遂於正光路與仁愛路將其攔停,於開紅單扣繳車牌時赫然發現是假車牌,將28歲周姓駕駛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

▲周男遭巡警查獲除了吞罰單外,還要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經瞭解,原來是周男原車牌因違規記點遭繳銷,纔會異想天開懸掛假車牌使用,想不到又因經常違停被檢舉,進而被員警發現使用假車牌,除了吞罰單外還要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真是得不償失。

警方統計,近來車牌被監理單位吊扣的數量有增加趨勢,主要原因不外乎酒駕、惡意逼車、嚴重超速(由超速60公里降爲40公里)等危險駕駛的交通違規等原因,吊扣車牌案件增加,讓有心人士透過僞、變造車牌來鑽法律漏洞。由監理單位核發的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假車牌駕駛上路就違法,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規定,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可以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另「僞造」業者也會涉及刑則,可依僞造特種文書罪論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