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已婚女友傳私密片給她老公 憲兵上士遭記4大過開除
報復已婚女友傳私密片給她老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生已婚楊姓上士因與已婚女同袍A女發生不當情感關係,並未經對方同意將性私密影像傳給A女配偶,遭學校記大過處分,且因累積大過數次被開除學籍。楊男對此不服,先後提起申訴與訴願均遭駁回,最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爲楊男之訴無理,予以駁回。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楊男原是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指部2年制技術班學生,且已婚。自民國110年4月至111年10月間,他與已婚的同袍A女發生不當情感關係,校方認爲其行爲違反學生獎懲規定中的「男女不正常關係」及「校外違紀」等規範,因此對楊男進行懲處。更嚴重的是,楊男在未經A女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間的性私密影像截圖傳給A女的配偶,因而加重懲罰。
學校依規定對楊男記大過一次,隨後經過評議,因其行爲屬嚴重違紀,再加記兩次大過。由於累積大過達三次,學校於112年6月決定開除其學籍。並因楊具有軍人身份,又觸犯軍懲法等法規,被依「違反不當情感關係」、「言行不檢」,再處分記1大過。楊男不服校方處分,提出申訴,但遭到駁回。學校依國軍相關規定,認定其行爲不僅影響校譽,亦對軍中紀律構成嚴重威脅,決定維持原處分。
楊男不滿學校處置,提起訴願,國防部在處理後亦決定駁回部分申訴,但針對學校開除學籍部分,移交校方重新評議。然而,楊男對此仍感不滿,最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學校處分違法,並稱A女爲自願交往,其行爲並不構成「男女不正常關係」。此外,楊男質疑學校未經其同意拆閱法院送達的不起訴書,認爲校方調查過程違反正當程序。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學校依據國軍相關紀律規範處罰楊男的行爲,並無不當之處,且楊男在未經A女同意下傳送性私密影像的行爲,已嚴重損害對方隱私,校方懲處合理。至於楊男所提出的程序瑕疵,法院認爲學校處理適當,並無違反程序的問題。因此,法院最終裁定駁回楊男的訴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