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弄溼給哥哥看」要求小女友傳18禁私密片 男大生慘了

有名大學生因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8歲少女,雙方成爲男女朋友後,他竟然不斷傳送有性暗示訊息,引誘小女友拍攝私密照片、影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有位男大生因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8歲少女,雙方利用社羣軟體IG連繫後,成爲男女朋友,不料,他便陸續傳有性暗示訊息給少女,引誘少拍攝私密、自慰照片與影片供觀賞,少女父親發覺孩子有異,便報警處理;彰化地院依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男大生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男大生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8歲少女,並且利用IG聯繫並交往,他便用手機陸續傳了性暗示訊息「你去找一根長長的物品,然後整根塞進去X好不好??我想看你的X能有多深??塞到底爲止」、「可以給看X嗎」、「妳有辦法轉過身來拍屁屁嗎」、「快把X弄溼給哥哥看」,引誘少女拍下裸露胸、臀部與下體,甚至是自慰的影片、照片,少女父親驚覺有異,便報警處理。

彰化地院審理,少女於警詢表示,在IG上依照男大生的指示傳送照片給對方,且對方每天的對話幾乎是要求她傳送私密照,且若不傳送便要分手,但她害怕分手才傳送照片;另外,從雙方對話紀錄擷圖可見,男大生不僅向少女索要私密照與自慰照外,言談間更以「小母狗」稱呼少女,也要求少女要聽話,並採特定姿勢拍攝特定身體部位。

法官審酌男大生初犯位有前科紀錄,素行尚稱良好,但明知少女未滿18歲,思慮尚未成熟,竟爲一己私慾,引誘少女拍攝私密、自慰影片與照片供觀覽,不過,男大生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與少女家人達成調解,積極彌補損害。

法官認爲男大生應有所警惕,相向不會有再犯的可能性,便依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男大生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且禁止對少女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爲,與參加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