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延遲申報重訊及資料誤植 遭處違約金5萬元

櫃買中心今(16)日表示,對寶得利國際公司(5301)延遲申報重大訊息資訊申報資料誤植處以違約金5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寶得利國際公司108年10月經董事長決行爲子公司廈門寶媛臻公司背書保證,及廈門寶媛臻公司於108年10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寶得利公司,暨前揭項目金額變動情事,該公司未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及辦理資訊申報,而遲至108年12月30日、109年6月29日及7月7日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示,櫃買中心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