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亨公司延遲發佈重訊遭處違約金3萬元

櫃買中心18日指出,對同亨科技公司(5490)延遲發佈重大訊息處以違約金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同亨科技公司於110年4月12日收到客戶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之通知,惟未依規定時限發佈重大訊息,櫃買中心對該公司處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