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800億香港富商黃煜坤 主嫌判刑12年半

▲綁架香港富商黃煜坤的主嫌甘俊鬆。(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身價200億港幣(約800億臺幣)、有「股壇大廚」之稱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2015年來臺看病,低調住在新北市新店區。但他遭人鎖定,9月間被綁架。歹徒家屬勒贖7千萬港幣(約3億元臺幣)。檢警追查月餘,10月底順利在雲林湖口鄉一處廢棄工寮救出黃煜坤,並逮捕竹聯成員蔡文力犯罪集團,警方查出主嫌是綽號文哥」的53歲男子甘俊鬆,但甘潛逃菲律賓,直到去年底才遭到遣返。一審將甘判刑12年半,案經上訴,二審高院30日駁回上訴,仍判刑12年半。可上訴。

甘俊鬆在偵查期間,否認潛逃,辯稱自己到菲律賓是賣雞排,並非逃亡。檢方不採信,對他提起公訴,並求處20年重刑。一審法院審理時,甘仍否認犯案,辯稱與蔡文力等人因爲祭祀公業問題產生糾紛,所以蔡纔會挾怨報復,拖他下水。但一審法院根據蔡等人的供詞,認定甘有罪,判刑12年半。

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甘仍否認犯罪,維持先前遭挾怨報復的供詞。但高院審理後,根據全案卷證資料,並考量蔡等人的有罪確定判決,合議庭經過評議後,還是認定甘有罪。考量前審認事用法量刑酌情並無違誤,高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刑度

本案目前僅剩甘俊鬆仍未定讞,至於蔡文力集團成員,最高法院6月間已經判刑定讞,蔡文力有期徒刑12年、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10月、雲林縣四湖溪尾村前村長蔡茂典8年6月,其餘4名共犯各處7年8月到5年6月不等刑期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