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甲灌毒嫌卻逃死 王昊姑姑「有新證據」將聲請再審

王昊母親同居人虐待致死。(圖/取自YouTube)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男童王昊2011年遭母親同居人劉金龍虐死,一審判死刑,二審卻改判30年,最高法院2013年7月駁回上訴,劉金龍判刑30年定讞,檢察總長黃世銘提非常上訴也遭駁回。王昊姑姑王薇君今天晚間將到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並號召民衆一起用手機燈光照亮最高院

刑事聲請再審狀指出,根據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教授李俊億今年10月13日提出鑑定意見顯示,王昊送醫時身上多處瘀青及屍斑四肢僵硬,距離死亡應已死亡4至6小時。原確定判決僅以劉金龍有將王昊送醫,認定其並無殺人故意,並未審酌王昊送達醫院時已死亡多時,劉送醫的舉動是否真心想將王昊送醫,或者只是爲棄屍卸責。

聲請狀另指出,劉金龍等人稱當晚8、9點時發現王昊狀況不對勁,但尚有呼吸,明顯與證人許冠雄及鑑定意見認定不符,其送醫目的在棄屍而非送醫,劉金龍等人將王昊送醫的行爲,明顯並非是爲救治王昊,而這次新證據顯然動搖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因此應開啓再審程序

2011年潘姓母親把王昊交給同居男友劉金龍照顧,沒想到劉男和3名友人爲阻止小孩哭鬧,不只用燒紅鐵釘腳底鐵錘鼻子和四肢、拔去指甲方式虐待,還輪流對男童灌食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年僅2歲5個月大的王昊昏迷後死亡,震驚社會

一審劉金龍被判死刑,二審卻改判3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甚至駁回檢察總長黃世銘提非常上訴,劉金龍判30年定讞,而周建輝減爲20年、許冠雄減爲9年,鄭盛峰維持14年確定。

▼王薇君今天將遞狀提再審。(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