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案翻案!高檢署提再審求判殺人罪論 王旲姑姑:我感動哭了!

遭虐死2歲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對高檢署決定對此案提再審感到欣慰。(中時資料照)

王薇君臉書貼出的平反文字。(取自臉書)

6年前,2歲男童王昊遭母親的男友劉金龍等4人喂毒虐打20多天後,棄置醫院急診室往生,事後劉男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認爲應依殺人罪判刑,去年向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高檢署已決定爲提起再審,王薇君今天在臉書PO出這起好消息,還留言:「天啊!我感動到哭了」。

王薇君說,很多朋友聽到消息紛紛恭喜,但這僅是跨出第一步,高院是否受理還是未知數,但她很肯定高檢署願提再審。

高檢署表示,有關幼童王昊死亡一案之刑事確定判決,告訴人具狀聲請再審一事,經本署檢察官依其所具理由及檢附之新證據,經調閱卷證後,認得爲聲請再審之事由,由本署檢察官聲請再審。惟開始再審程序與否,仍應俟法院受理後之裁定結果定之。

協助處理王昊案的律師林鈺雄說:「聲請再審是在突顯最高法院對被害人的保護不足,臺灣的兒虐案件一再反覆發生,對被害人的保護仍停留在事後給予金錢,而非事件發生後國家機關給予關懷協助。

林鈓雄另外表示,這次提再審主要是依據前法醫研究所所長李俊億教授新的鑑定報告,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被告幫小孩子注射的毒品劑量,已經超過一般成人致死的量,我們認爲這個行爲是一個不確定的殺人故意,而不是傷害致死,因此認爲法條施用錯誤,纔會提起再審。」

2011年10月間,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將王昊從同樣吸毒的女友身邊帶走,謊稱送去給保母照顧,實際上,劉男跟3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與鄭盛峰軟禁王昊輪流凌虐,包括用燒紅鐵釘燙腳底、鐵錘敲打鼻子和四肢、拔去指甲,並以毒煙噴臉、針筒注射等方式,喂王昊吸食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以防哭鬧。

同年11月1日深夜10時32分,遍體鱗傷的王昊在臺北慈濟醫院急診室一張病牀上被發現時已斷氣。檢警循線查出劉男等4人趁亂將王昊棄置醫院。一審依成年人共同對未成年人犯以強暴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故意傷害兒童等罪,判處劉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高院二審指劉男等人將王昊送醫,代表「尚有人性」,改判劉男30年徒刑,另3名共犯各判9年到20年徒刑。王昊姑姑王薇君認爲應依殺人罪判刑,去年向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高檢署最終決定對本案提起再審。

王薇君臉書留言說:「天啊!我感動到哭了...,剛剛協助王昊案的林鈺雄律師通知我,稍早接到高檢署通知王昊案, 高檢確定要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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