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舉措促大學生就業創業 公務員崗位等主要招錄應屆畢業生
新京報訊(記者 吳蘋蘋)省屬企業和其他大型國有企業的空缺崗位應重點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各高校年度就業工作經費不得低於本年度學費總收入的1%、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4月22日,安徽省發佈了多項舉措幫助該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4月22日,安徽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關於促進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其中提到,“2021年公務員、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力爭在畢業生離校前完成錄用工作。”此外,省屬企業和其他大型國有企業的空缺崗位,除緊缺人才外,應重點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
在支持靈活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方面,自2021年起,安徽省每年支持建設一批省級大學生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按規定從省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每個基地相應的資金補助,主要用於落實大學生創業的場地租金減免、水電費優惠、創業培訓等方面的扶持。
同時,安徽省也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各類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後創業的優先給予發放創業服務券、創業貸款和入駐創業孵化園區等支持。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省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外省高校畢業生在皖創業享受同等待遇。
“各高校年度就業工作經費不得低於本年度學費總收入的1%。”在高校層面,《措施》強調,要推進高校就業機構及指導隊伍建設。其中,各高校應按照有關規定配齊配強學校就業工作機構人員,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專設就業輔導員。此外,還要求高校共同建立職業指導師資源庫,建立職業指導師聯繫畢業班制度,每個班至少有指定一名職業指導師。
針對就業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不規範行爲,《措施》強調了“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爲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爲就業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