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司法改革 要跑起來!

司法改革步伐緩慢,以司改基本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爲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廿五條明定「各國應採取必要之立法措施」,我國雖非締約國,但爲加強反貪腐之國際合作,特予「內國法化」,於一○四年五月廿日公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七條明示「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筆者於一○五年司改國是會議,亦提案儘速完成立法,經全體委員一致通過,歷經八年,不見有任何進程,司改多年自然無法迴避「人家都已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之譏。

當前人工智慧(AI)如火箭般速度發展,司改與AI交匯的時代尤具重大意義。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臺大畢典致詞有如暮鼓晨鐘,提醒我們正處於人工智慧的起點,即將進入一個巨大變化的世界,每個行業都將發生革命性變化與重生,必須爲新想法做好準備,要跑起來,別用走的!

首先,有關AI時代對司法的影響,顯而易見,有助司法效率的提升,特別是智慧辦案系統方面,法院、檢察署可藉由AI輔助案件篩選、卷證分析及資料生成,經由AI來準確預測犯罪風險,輔助羈押、具保、量刑及假釋等決定,減少法官自由心證受到「雜訊」的影響,確保同類案件裁判的一致性,提升法院的公正性。

其次,對於司法官常年案牘勞形的沉痾,亦可以經由司法書類自動生成,大幅減輕製作書類的沉重負擔,特別是當前大量類型化犯罪案件,諸如妨害名譽、公共危險、毒品及詐欺等即可快速處理,把寶貴的司法人力資源用在刀口。另外,AI被運用於管理法律檔案、自動生成裁判摘要與法條分析,亦可增加書類的易讀性,貼近人民法律感情。

在司法實踐創新方面,有關智慧法院之建置,推動線上偵審、電子卷證檢測等運作模式,亦是刻不容緩,英國早已啓動「數位法院」,利用AI技術處理日常小額訴訟、交通違規等。筆者曾只是爲了區區三百元交通罰單之行政救濟,竟耗費長達一年,名之爲「簡易程序」卻一點也不簡單,未來透過AI的影像偵測、生成技術,應可達成「速審速決」之基本要求。

不可諱言,AI也會對於司法公正帶來極大的挑戰,特別是演算法偏見的問題,可能帶來決策偏誤;另有關AI演算過程的不透明性,也會引發信任危機;尤其在資訊隱私權保護方面,亦須儘早完善法律因應。

AI永遠只是智慧型助理,司法官對於案件仍須負起監督的責任,以確保AI應用不致削弱民衆對司法的信任。

老子「道德經」名言「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司改推動AI的應用、更新法律框架及重塑司法人員智能都需要與時俱進,儘早展開法律界與科技界跨域合作,積極參與AI倫理國際標準的制定,才能展望一個公正、高效、人性化的進步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