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正確用安全帶實例 山西交警勸誡安全出行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5月14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公佈9起駕乘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傷害案例,並提醒駕乘人員:安全帶能夠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對人體起到固定並緩衝慣性作用,有效減輕對人體的傷害甚至能挽救生命,駕乘車輛外出時,請全程全員規範使用安全帶。

9起案例

5月12日,崔某某駕駛豫D號牌小型轎車行至長治市黎城縣黎侯鎮某路段時,撞在路側鐵柱上導致車輛受損,因正確使用安全帶,崔某某未受傷。

5月8日,王某某駕駛晉C號牌小型轎車在陽泉市城區某路段與張某某駕駛的晉C號牌小型轎車相撞,因正確使用安全帶,兩名駕駛人都未受傷。

5月6日,樊某駕駛晉J號牌大型客車行至呂梁興縣某路段與史某駕駛的晉A號牌小型轎車碰撞,因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兩車駕乘人員均沒受傷。

5月3日,段某某駕駛晉A號牌小型客車行至京昆高速公路437公里處時,與中央隔離帶護欄碰撞車身前部和左側損壞,駕乘車人規範使用安全帶,沒有受傷。

5月2日,薛某某駕駛晉M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運城市萬榮縣與趙某駕駛的晉M號牌小型轎車相撞,由於規範使用安全帶,駕駛人未受傷。

4月28日,吳某某駕駛晉F號牌小型轎車,行至省道211線羅莊村附近發生側翻,由規範使用安全帶,吳某某隻受輕微傷。

4月22日,曹某某駕駛晉L號牌輕型貨車行至臨汾市大寧縣境內時,與張某某駕駛的蘇A號牌小型轎車相撞,因正確使用安全帶,兩名駕駛人都沒受傷。

4月21日,張某駕駛冀H號牌小型轎車行至太原東二環高速時,左前輪突然爆胎撞向中央護欄並多次偏轉,在與另一輛重型半掛貨車碰撞後停下,當時車內3人都因繫了安全帶,沒有受傷。

4月10日,原某駕駛晉E號牌小型轎車(搭載王某),行至晉城市高平市陳區鎮時,因車速過快駛出道路與行道樹相撞,因正確使用安全帶,原某、王某均未受傷。

(來源:黃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