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一幕再次重演?官方新定調:今後這三類房子或全都納入拆遷

根據人口普查年鑑數據顯示,我國家庭住房中,2000年後新建的住房佔比在65%左右,意味着2000年前建造的房子到達35%。

如果將2000年前店長的房子認定爲老房子,那麼現實中差不多每三套房子就有一套是老房子。

過去,針對老房子的處置問題,國家基本上按照的是拆遷的方式進行解決,比如2015年開始的貨幣棚改化安置,不僅讓老房居民實現了居住環境的提升,不少拆遷戶也因此實現鉅額財富,甚至是階層跨越。

不過,當我國在2019年城市化率達到60%標誌性階段時,住建部黃豔副部長在當年7月就宣佈,我們將告別大拆大建。從此以後,很多人都開始覺得不能再依靠拆遷致富了。

畢竟以後沒那麼多農村人進城,再蓋那麼多房子不僅僅影響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還會造成資源浪費。

不過,這一情況在2021年底開始又發生了變化,從這一年底開始,國內房地產市場就開啓了下行模式,雖然在這期間已經釋放了數百個支持樓市的政策,換句話來說,該用的招幾乎已經用盡,但是結果大家都看到了,市場下滑趨勢直到現在都還沒扭轉。

於是,經過多方的試錯以後發現,還得采取2015年那一波去樓市庫存政策———拆遷。也就是說2024年開始,9年前一幕就要再次重演了,而且,根據官方的新定調,今後有三類房子或全都納入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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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啓9年前拆遷

去年底開始,國家就決定在超大、特大城市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而且,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再次強調推進城中村改造。

實際上,城中村改造已經被寫進地方“兩會”並公佈,意味着城中村改造不再侷限於超大、特大城市,用業內的話說,只要地方有需求,有財力,都可做。

以廣州爲例,去年底就表決通過了《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按照官方的規定,可以看到兩大變化:

第一,以前要啓動改造拆遷,就必須要80%以上的居民同意,現在這一標準已經降到了,只需要2/3以上居民同意即可啓動。

第二,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徵收程序,如果拒不執行解決機制,那麼經過依法批准實施,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杜絕了釘子戶的現象。

可以說,該規則的實施,意味着加快拆遷的法律障礙掃除了,困擾多年影響拆遷進度的被拆方問題終於解決了。

實際上,拆遷方的問題也在大力解決,就在2024年3月20日,廣州又發佈了城中村改造項目審批與實施機制的若干措施新規,對實施改造企業的競選保證金從不少於1億元直接降到5千萬元。

毫無疑問,降低改造企業進入門檻,就是爲加快推進城中村的進度。此外,對拆遷配建的保障房和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比例,從以前20%降爲現在的3%,如果容積率大於4.5,甚至可以不配建,將大大提升改造拆遷企業的積極性。由此看出,只要阻礙拆遷進度的障礙均在一一拔除。

作爲城中村改造的排頭兵廣州,接連修改並實施城中村改造拆遷新政,表明了官方對待接下來拆遷工作的態度,可以說是給其他城市做了很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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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這三類房子

或全都納入拆遷

隨着各地拆遷力度的加快,將有三類房子或全部納入到拆遷範圍:

1.影響國民經濟和社會規劃的小區或者房子

根據城市等級不同,各城市的規劃和經濟也會存在較大的差別,比如深圳這樣的經濟發達地區,可能就會多承擔一些拆遷項目,其他大多數城市可能就要少一些拆遷戶,但也不是沒有,具體來說,如果你所在的小區剛好影響了整個社會的規劃,那麼大概率是會優先納入到拆遷範圍的。

2.屬於國家、省、市等各級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範圍的小區或者房子;

比如,如果你的房子剛好位於城市需要新建公路、鐵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等公共設施的民生項目規劃範圍內,那麼,涉及的區域房子肯定是優先拆遷的。

3.有房屋建築安全、公共衛生安全、消防安全隱患、配套落後等等問題,經過治理問題仍然突出的小區或者房子。

其實,估計很多老小區都存在這樣的隱患問題,只不過因爲我知道調劑嚴重一些,有的稍微好一些,對於那些稍微好一點的小區,能通過修繕改造的方式解決,就按這種方式來。倘若不好整改,修繕改造之後也改變不了其主體結構損壞帶來的居住風險,那麼肯定就會優先列入到拆遷之列。

至於安置方式,目前已經有不少城市開始採取房票安置,比如鄭州、南京、南昌、昆明、貴陽、廈門、寧波、無錫、溫州等超過60個城市(包括廣州等一線城市),如今都提出了房票安置。

所謂的房票安置,其實就是被拆遷人不直接領取安置款,而是用房票來買房,抵扣相應的房款,而且“房源池”一般多爲開發商暫時沒賣掉的新建商品房。

此外,房票安置也會給予一定的購房獎勵,比如你在約定時間內(一般12個月內)拿着房票去買指定商品房,可以給予一定票面的獎勵,一般介於5%-10%之間。

當然,這也不是強制性的,如果約定時間還沒去置換,那麼可給現金補償,但獎勵部分沒有了。

總之,對老房子進行拆遷,雖然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住房條件以及居住環境,但是想要通過獲得拆遷款實現營業暴富,這種可能性,已經成爲過去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