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福州電動車加裝遮陽傘將罰50元

民警對被攔下的騎士進行批評教育。(圖/海都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福州警方近日對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傘行爲進行檢查。一個小時內共有7名騎手被攔,民警要求騎手拆除遮陽傘。警方介紹,眼下已進入夏季,有些電動車騎手在電動車上加裝遮陽傘,具有安全隱患。而8月1日後,此類行爲將會被處以人民幣50元(新臺幣243元)罰款

東南網》報導,28日下午4點開始,鼓樓交巡警大隊在五四東大路口進行執法。很快,一輛加裝有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就被民警攔下。騎手說,眼下天氣炎熱,爲了避曬,她花了幾十元買了這把遮陽傘。

隨即,民警告知,因電動車身小,加裝遮陽傘後影響穩定性,具有安全隱患,比如遭遇風雨天氣,極易連車帶傘被吹翻。同時,遮陽傘也會影響他人視線,根據相關規定,必須拆除。

民警對騎手進行批評教育後放行。截至下午5點,共有7輛加裝遮陽傘的電動車被攔。現場鼓樓交巡警大隊機動中隊李副中隊長說,對此類行爲,民警目前多以教育勸導爲主。但8月1日,《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就將實施,其中規定,已登記的非機動車不得改變車輛外形或者已登記的技術資料違者將被處以人民幣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