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掏空公司2.6億 前臺灣富士全錄本部長起訴求重刑

臺北地檢署

臺灣富士全錄公司前營業本部本部長吳經明,涉嫌在擔任資訊管理處長、營業本部本部長共7年期間,利用負責採購業務職權,勾結廠商不實交易,透過自己及親屬紙上公司掏空富士全錄獲利2.6億,導致富士全錄損失2.8億。臺北地檢署11日依《證交法》、洗錢等罪起訴吳經明9人。檢方認爲吳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吳經明在押,今天下午移送臺北地院審理。

另吳妻陳慧珍、妹妹吳熙筠、前妹夫周賢良;合作的6家廠商負責人及該公司員工曾文娟、楊靜芳、童樹鵬、高仁建、李美慧也被起訴。

起訴指出,吳經明自2005年4月至2013年擔任臺灣富士全錄公司資訊管理處長,2013年至2018年2月擔任公司營業本部本部長,爲該公司最高決策主管。

吳自2011年1月至2018年2月間,利用經手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及相關採購業務,勾結6家廠商,從中上下其手,掏空公司,吳爲掩人耳目,切斷資金與犯罪關聯性,指示妹妹及前妹夫成立公司,並要求配合的廠商以「過水交易」、小額、多筆、分散供應商製作不實交易,導致臺灣富士全錄公司損失2億8238萬1126元,吳則從中獲利2億6727萬7097元。吳的妹妹及前妹夫獲利1849萬8000多元,廠商童樹鵬獲利839萬多元。

事後臺灣富士全錄公司查帳後發現問題,向檢調提告,全案因而曝光。

檢調約談吳經明後,檢方聲押吳獲准,並扣押吳及妻子存款1926萬多元臺幣、價值1.1億的豪宅、搜索查扣現金臺幣30萬及美金、日圓、人民幣等。另廠商童樹鵬已繳回839萬多元犯罪所得。

根據富士全錄官方資料,公司成立於1962年,致力於提供「複印服務」,並確立租賃服務商業模式,後由於日本母公司股權變動,成爲富士軟片100%持有股份的子公司,並於2021年4月起更名爲臺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