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家上市櫃今年董監改選 候選人全面採提名制

金管會證期副局長郭佳君提醒今年四大公司治理措施。圖/魏喬怡

爲落實公司治理,金管會力推四大措施。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2日指出,2021年有608家上市董監事將進行改選,今年董監候選人全面採「提名制」,也就是股東會上不會再出現突襲提名出現股東不認識的人,股東也較有時間認識、評估候選人,利用電子投票行使權利

郭佳君指出,爲配合全體上市櫃公司已在2018年全面實施電子投票,在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年)中,進一步落實電子投票便利股東行使權利的功能,金管會已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21年起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且要載明於章程

公司法第192條之一規定,上市櫃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25日前將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公告

第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應自2021年起提供英文版的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年度財務報告。郭佳君指出,2019年開始就已要求實收資本額100億以上、外資持股比30%以上的公司要提供英文版財報,目前已有166家上市櫃提供,今年要有371家提供英文財報。

第三,「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未達150億元」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自2021年起發佈中英文版重大訊息。郭佳君指出,前者達31家上市櫃、後者達47家,若加上實收資本額15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共有166家公司必須從今年開始發佈中英文版重大訊息。

郭佳君指出,若是沒有按規定發佈的公司,證交所會先函請改善,若還是不改善會開罰3萬元違約金,若是刻意不發、一年內累犯者會可開罰5萬到500萬元。

第四,公開發行綜合證券商、上市櫃期貨商,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應自2021年6月底前起設置公司治理主管」。郭佳君表示,已有119家上市公司、118家金融業在2019年6月就完成,今年有371家上市櫃須設置公司治理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