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勞工近一年有加班 逾一成沒領錢補休

▲近一年超過一半勞工有加班行爲,約有187萬人超時工作整體有11%的勞工沒有領加班費或補休,主要原因爲「公司告知勞工是責任制」佔比約5.7%。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你還在加班嗎?根據勞委會統計處公佈102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近一年51.2%勞工有加班行爲,還有28%民衆違法超時加班 (每日加班超過12小時法定工時) ,從受僱者約667萬人來算,約有187萬人超時工作,趕貨是主要原因之一,其次爲工作會議太多。整體有11%的勞工沒有領加班費或補休,主要原因爲「公司告知勞工是責任制」佔比約5.7%。

近一年51.2%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較101年略升0.5個百分點,40.2%勞工有領加班費或補休,而11.0%曾經沒有領加班費或補休,主要原因爲「公司告知勞工是責任制」佔5.7%,因「責任心強、喜歡自己的工作,不計較及懶得申請」佔2.2%,「公司規定得補休但沒有時間補休」佔1.2%,「怕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佔0.7%。

責任制當道 資訊通訊傳播金融保險成「慘業

若以各行業別來看,曾經沒有領加班費或補休以「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及「金融及保險業」所佔比率較高,分別佔24.8%及19.2% 。各職業別則以「專業人員」、「民意代表主管經理人員」所佔比率較高,分別佔20.3%、18.5%。

調查指出,勞工一天工作時間沒超過12小時者佔72.0%,「偶爾」者佔23.8%,「經常」者佔4.2%。若按行業別觀察,有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者以「資訊及通訊傳播業」佔39.3%最高,其次是「金融及保險業」佔35.1%。按職業別觀察,以「專業人員」佔43.6%及「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佔36.2%較高。

超時、未給加班費 違約率超過2成

但勞委會勞動條件處也表示,若是申請超時工作等違法件數過多的產業,也就是申訴較多的勞委會將再成立專案進行調查,而在今年12次的調查中,把電子業醫療院所、保全服務業等列爲重點調查。勞委會強調,今年12次的調查中,超時、未給加班費的違約率超過2成。

同時勞動條件處更指出,今年的調查專案中,除了國道駕駛員零售量販業、私立幼兒園、保全等項目之外,今年首度納入會計服務業做調查,在會計服務業中,有35%違反超時工作,而有21.7%沒有加班費,例假日工作也有20%。

政府目前在責任制部分有一定的範圍,而企業仍必須向上報核,經政府通過後,才能使用責任制,若未報核,雖在許可範圍也算是違法。若以101年來說,目前責任制的規範中有41類行業,約有4.6萬人報核,其中保全業竟佔3.9萬人最多,但其流動率也最高,其次爲機構看護工,第3爲房仲業。此外,勞動條件處也表示,明年將進行重點檢討,預估將5類行業廢除責任制範圍。

3成8勞工 最困擾薪資太低

根據勞委會統計,6成2的勞工在工作上無困擾,與101年相較,無困擾的比率增加3.7個百分點。有3成8的勞工在工作上有遭遇到困擾,而在遇到的困擾中,以「薪資太低」佔12.7%最高,其次爲「體力衰退」佔8.1%。

其餘依序爲「擔心被裁員」、「業績工作量負荷過重」皆佔7.0%、「主管領導風格不適應」佔6.4%、「沒有特殊的專長」佔5.8%、「怕領不到退休金」爲5.6%、「難以兼顧家庭及工作」則有5.3%。但若與101年相較,勞工工作上所遭遇各項困擾的比率多呈下降,而「薪資太低」及「體力衰退」均爲近二年較多數人困擾項目。

此外,近一年有加班的勞工,認爲加班對身心健康有影響佔41.1%,經常加班者認爲有影響佔68.4%,高於偶爾加班的34.3%。近一年有加班的勞工認爲加班對家庭生活有影響佔45.8%;經常加班者認爲有影響佔66.2%,高於偶爾加班之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