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驚曝「爸爸摸、舔尿尿的地方」 寄養家庭通報檢不起訴
▲桃園市有家暴前科男子今年3月間返回桃園住處,疑對3歲女兒以舌舔與撫摸私處遭社工通報偵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曾有家暴前科男子今年3月間返回桃園住處時,疑對僅3歲女兒有撫摸與舌舔私處等行爲,小女孩返回寄養家庭時,向寄養媽媽透露尿尿地方紅紅的,因爲「爸爸摸、用舔的」等語,社工發現後向警方提告;檢方認爲,小女孩說媽媽與爸爸都有幫忙擦藥,沒提到用舔的等語,不足認定父親有對其猥褻行爲,偵結加重強制猥褻罪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這名男子去年曾違反家暴法,3歲女兒被安置在寄養家庭,縣市政府今年1月起啓動漸進式返家計劃,今年3月15日至18日小女孩返回桃園市與父母同住,但返回寄養家庭後,社工諮詢發現小女孩自述尿尿地方紅紅的,因爲「爸爸摸、用舔的、媽媽去上班、爸爸照顧我、爸爸有說不能說、不要爸爸再舔自己了」等語,社工質疑小女孩可能遭父親猥褻因而報警偵辦。
檢警偵訊時,男子否認有任何犯行,辯稱女兒返回桃園時只在家裡待2天,隔天他與妻子南下掃墓,送回寄養家庭前曾爲女兒換過尿布,掃墓完女兒尿布還未脫下,因爲很累了先睡覺,後來妻子帶女兒去逛街,回家時,妻子曾說女兒下面覺得痛痛的,疑似尿布疹症狀,有拿藥幫忙擦私處。
社工詢問小女孩回答時「沒有恐懼情緒,反而比較像是在玩一種遊戲,然後自己透露秘密了,有背叛爸爸的那種害羞感,再觀察」,檢方詢問小女孩對於父母與寄養媽媽都表示「喜歡」,尿尿地方已不會痛了,爸爸、媽媽都會用手在尿尿地方擦藥,媽媽也知道並沒有人用舌頭舔她等語。檢方認爲,包括社工、寄養媽媽與小女孩媽媽都沒有提到舔等語,也沒有講得很具體,不足認定男子確實對小女孩有加重強制猥褻等行爲,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認爲男子有何犯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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