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確診者投票權被剝奪 民衆黨團籲中選會參考美日韓作法

邱臣遠說,千萬不能在前兩三天才臨時公告,否則投開票現場將大亂,影響選舉結果。(民衆黨團提供)

張其祿認爲,臺灣身爲科技之島、東亞的民主典範,更應優先完備不在籍投票的辦法。(民衆黨團提供)

新冠肺炎確診者投票權役近期受到關注,中選會認爲想以不在籍投票或設立特別投票所「於法無據」;對此,臺灣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中選會參考美日韓投票辦法,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同時儘快推動「不在籍投票」修法、建置不在籍電子投票系統,別讓30萬人投票權被沒收。

黨團總召邱臣遠指出,美國2020年11月總統大選,規定戴好口罩、保持1.8公尺距離即可投票;南韓今年3月總統大選,延長投票時間至傍晚,並開放最後一個半小時,讓確診與隔離者自駕或搭防疫計程車前往投票;日本今年7月參議員選舉,6月通過法案允許確診和隔離者郵遞選票,並設立確診者專屬投票所,由此可見,臺灣可透過防疫泡泡、分時分流等投票模式,無須修改現有選舉法規,就能讓確診者投票。

邱臣遠表示,在野黨提出不在籍投票修正草案,躺在立院2年多,期間中選會完全沒提版本。自己在去年四大公投前5個月,就要求規劃實施不在籍投票,當時李進勇主委答覆,至少須9個月建置電子系統;如今又過了一年多,中選會既未推動修法,也沒建置系統,根本是打假球。同樣是疫情期間,確診可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選會卻剝奪投票權,爲什麼民進黨政府永遠都有兩套標準?

邱臣遠直言,李進勇說「可以出門就能投票」,又說「會不會放寬是防疫政策規定」,指揮中心則說「12月將新冠降級爲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機率大」。中選會與指揮中心不能互踢皮球,也不能互相做球,更不能一句「於法無據」就拿走人民投票權,既然預估可降級,政府就該積極研議確診者投票措施,千萬不能在前兩三天前才臨時公告,否則投開票現場將大亂,影響選舉結果。

立委張其祿指出,不在籍投票是世界民主國家的普遍做法,例如印尼、菲律賓等國移工可以直接在臺灣投票選舉總統、國會議員;而愛沙尼亞線上投票比率創紀錄,佔總票數近半。臺灣身爲科技之島、東亞的民主典範,更應優先完備不在籍投票的辦法,然而民進黨害怕人民投票,在立法院持續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更成爲行政主管機關一再侵害人民投票權的藉口。

張其祿表示,2021年7月疫情嚴峻期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不在籍投票是講了30年的議題,應下會期再討論專法」,阻擋在野黨提案討論,一拖又超過一年;2021年10月中選會用「訂定實施辦法、配套未完成」爲由,宣佈四大公投不實施不在籍投票 ,現在中選會稱「於法無據」仍是同一套說詞。疫情兩年多來,民進黨行政、立法沆瀣一氣,阻擋民主參與及公民權利發展,不配再被稱爲民主「進步」黨,而是民主「停滯」黨。

民衆黨團認爲,政府的行政怠惰,不該是合理化剝奪人民投票權的理由,疫情自2020年1月起進入臺灣,期間經歷至少3次罷免補選、一次公投,民衆黨團不斷提醒中選會要確保民衆的投票權,並推動不在籍投票,中選會始終充耳不聞,如今地方選舉剩下不到一個月,中選會與指揮中心必須儘快提出配套措施,保障30萬人的投票權,別再把《憲法》當塑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