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童全身瘀青、煙疤 狠心母同居男遭訴
吳姓女子前年7月帶着2歲何姓女兒和孫姓男友在龜山同居,豈料2人疑因不滿女童吵鬧,竟對女童動粗、甚至拿香菸燙她,導致她全身多處新舊瘀青抓傷,直到女童2個月後出現異狀就醫才被通報獲救,但2人卻避重就輕,桃檢依家暴傷害罪起訴,女童父親也向法院聲請討回女兒監護權獲准。
檢警調查,吳女和何姓男子分手後,協議輪流照顧2歲女童,白天由吳女照顧、晚上再交給何男。吳女2019年7月與孫男交往,一同在龜山區同居,8月26日之後吳女就把女兒委由孫男照料,不再帶給生父。
豈料女童9月2日出現異狀,吳女緊急將她送到醫院急救,院方驚見女童全身多處新舊傷,不但耳朵被抓傷,臉部、胸部和雙腿到處都瘀青,甚至還有香菸燙傷的痕跡,醫院懷疑女童遭凌虐,緊急通報警方、社工介入調查。
吳女和孫男對案情避重就輕,吳女只坦承8月底曾徒手拍打女兒胸口,也供出自己值大夜班,白天由男友照料,9月1日值大夜班返家後發現愛女臉上有瘀青,隔天換額頭有瘀青才帶去就醫。孫男則坦言有抽菸習慣,有獨自照料女童4天,否認虐童。
何姓生父則證稱,前年8月26日後,吳女就未將幼女帶回給他照顧,並爆出8月30日接到吳女電話後,隔天就將女兒的健保卡丟在孫男的機車購物籃內。
桃檢根據女童傷痕累累的驗傷單,認定女童皮膚潰爛並非尿布疹,右腿是蓄意以香菸燙傷,胸口更是手指造成的瘀傷痕,偵結將吳女、孫男依家暴傷害罪嫌提起公訴,並依兒少法建請法官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