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罰24次不怕 頑劣房東還告官

臺中市興中街大樓6日發生火災,造成6死6傷,消防局初步研判莊姓女屋主堆積雜物阻逃生。環保局7日表示,針對這棟大樓每月大約執行強制清除2次,4日也曾出動清潔人員清理公共區域堆置物。(臺中市環保局提供)

臺中市興中街出租套房大樓6日突傳火警,釀成6死6傷慘劇,有鄰居批,莊姓女屋主改裝41間套房出租,其胞姐平日資源回收,除囤積1樓,連樓梯間都被回收物堵塞,時常飄出惡臭,常遭人檢舉;臺中市政府2年來已罰24次、強制清除堆積物13次,莊婦竟還3度對環保局提告搶奪財物,是當地的頭痛人物。

附近鄰居說,莊婦雖從事資源回收,其實根本是「挑戰環保」,樓梯間及大門被雜物堵塞幾乎無法進出,房客走巷子到大樓後方,從「後門」進出。臺中市環保局指出,2年來對莊婦已開罰24次、裁罰金額共14萬多元,並進行強制清除13次,每次清完堆積物,莊婦仍繼續堆放,最近1次清除爲3月4日,還被莊女3度提告搶奪財物。

環保局表示,該棟大樓內堆積物阻礙通行,清潔隊每月約執行2次強制清除作業,包括1樓公共區域與樓梯間,每次強制清除作業皆派出10多名清潔員,得花費1、2個小時,最近1次強制清除在3月4日、是火警發生前2天,當天共有17名清潔隊員,前後清理了1小時。

環保局指出,發生火警的大樓有資源回收個體戶,1樓公共區域及樓梯間常堆放大量資源回收物,清潔隊2年來共開罰莊婦24件,但她1次都沒主動繳過,已全數移送行政執行處,目前執行繳款金額11件6萬6240元,剩餘13件未繳部分,行政執行署發佈執行命令並限期繳款。

臺中市長盧秀燕指出,民衆反映該建物房東在公共區域囤積回收物,臺中市政府過去2年雖然已開罰24次,房東屢罰不怕、屢勸不聽,去年12月警察局已經將她依違反公共安全罪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