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小童搗蛋遭用膠帶面對面綁5分 補習班老師判拘役賠4萬

女童男童上課不乖,被老師膠帶綁起來。(圖/記者一中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照片變色處理)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兒童補習班梁姓導師2015年3月間,因爲得知劉姓女童和洪姓男童上課嬉鬧,又不聽勸阻,將2人面對面緊靠膠帶捆綁在一起處罰,劉姓女童的父親得知此事後提告,屏東地院日前依照強制罪,將她判處拘役40天,可以易科罰金,另外民事賠償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2歲的劉姓女童和洪姓男童2015年3月17日晚間6點多,上英文課時嬉鬧,影響到其他學生,英文老師制止也不理會,梁姓班導師因此將2人帶到補習班1樓後方休息區,並將2人面對面緊靠,從頭部腹部用膠帶捆綁在一起,時間長達5分鐘以上,她覺得難堪因此回家告訴家長

劉姓女童家長不滿梁姓班導師的處理方式,認爲讓孩子身心受到影響,因此決定提出刑事妨礙自由和民事賠償告訴,檢方傳訊雙方之後,決定對梁姓班導師提出告訴。屏東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梁姓老師身爲兒童美語補習班老師,對小學生應該更具有愛心和寬容,將2人捆綁一起達5分鐘以上,影響年幼2人身心發展

法官考量梁姓老師事後坦承犯行,民事賠償已經賠償4萬元,因此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以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