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大學教授浮報經費 檢:還有數百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檢調追查有數百位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覈銷國科會研究補助經費檢察總長黃世銘26日指出,若查出公立大學教授涉案,將以貪污罪法辦。若是私立大學教職員涉案,將以刑法背信、詐欺、僞造文書論罪。黃世銘也強調,不論涉案人數多寡或層級多高,「證據到那裡,就辦到哪裡。」

臺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中央研究院蕭雅文主任,涉嫌以不實發票覈銷國科會補助款案時,自涉案廠商元霖公司帳證資料中查出驚人內幕。包括有多名國立大學教授、副教授,向廠商取得假髮票覈銷研究經費,並用於購買3C產品禮券等。

檢方當時分案偵辦,3月並以被告身分約談22名教授助理教授等教職員,同時傳喚20多名研究助理作證,訊後將部分涉案教授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諭令交保。

交保的國立大學教職員包括,臺大生化科學所副教授果伽蘭、臺大物理治療系助理教授簡盟月、臺大會計系助理教授曾智揚臺師大餐管所教授孫瑜華、臺師大地科系教授簡芳菁等。

黃世銘表示,「證據到那裡,就辦到哪裡。」若有國立大學教職員涉案,檢方均定調爲「授權公務員」,將以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僞造文書等論罪。若私立大學教職員涉案,將以刑法背信、詐欺、僞造文書等論罪。他指出,以不實發票覈銷補助款與特別費不同,是明顯的犯罪,檢方若查到有大學教授涉及違法,不論涉案人數多寡或層級多高,一律依法辦理。

辦案人員指出,全國共有臺北、臺中、彰化及臺南4個地檢署偵辦相關案件,目前被列爲約談對象者超過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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