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志願役搞上小六女 讀完「人生大挑戰」獲原諒

女童母親要求,役男得看人生挑戰、人生字典宇宙歷史3本書悔過。(圖/翻攝自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人類真相推廣協會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東一名林姓志願軍人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年僅12歲的女童,兩人立刻陷入熱戀並且發生3次關係。女童母親得知後報警處理,但願意給年輕人機會,只要他能看完3本指定書籍。臺東地院認爲,林男犯後態度良好,加上當事人和母親都諒解,因此宣告緩刑,並且於2年內提供160小時的義務勞動。

判決指出,林男2014年7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12歲女童,兩人經過3個月密切來往成爲男女朋友,並於隔年2、3及4月在女童住處發生關係;女童母親得知後相當生氣,在社工的陪同下報警提告。林男到案後坦然認罪,一字不漏地交代相識過程及兩人相處;他的態度也得到女童母親的認可。

女童母親表示,雖然希望林男受到處罰,但還是給一次機會,只要他熟讀「人生大挑戰」、「人生字典」及「宇宙歷史」3本書。

法官認爲,林男和女童是男女關係,互有好感,並沒有違背女方意願,加上犯案時才21歲也沒有前科,而且坦承所有犯行、顯見已有悔意,如果依原本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度過於嚴重,判決2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於2年內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動,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