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鐘1200元「只戴套+一下下」 男客怒留「證據」報警求退錢

▲菲籍男子蒙迪化名)買春失敗後,氣得報警旅社負責人媒介色情也慘遭判刑,。(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南報導

菲律賓籍男子蒙迪(化名)一日凌晨前去雲林某旅社買春,與對方談妥20分鐘1200元,未料過程應召女夢夢(化名)僅替他戴上保險套口交一下,就以時間到了爲由直接穿衣離開,留下錯愕的蒙迪。當下蒙迪因要不回1200元,氣得連保險套都還沒脫,就趕緊向警方報案。雲林地院一審妨害風化判旅社老闆有期徒刑2月;案經上訴,臺南高分院維持原判

蒙迪2016年4月15日凌晨進入斗六某旅社買春,當時老闆表示「每次20分鐘1200元」,他沒有多想直接答應,接着就選了自己看上去較爲順眼的女子夢夢。沒想到進入房間後,夢夢僅替他戴上保險套口交一下,其他事情什麼都沒有發生,很快就以時間到爲理由,穿上衣服直接離開。

蒙迪認爲性交過程與當初協議有出入,當場氣得向夢夢討回1200元,但女方不肯,他一氣之下遂報警,並向警稱,「我還未射精她就說時間到了」、「我都還沒有進入」、「什麼都沒有發生,她們不願意退錢」等語。警方到旅社時,發現蒙迪下半身全裸,保險套仍套在他器官上,速將該保險套扣留後送驗。

法庭上,旅社女老闆否認店內有提供媒介性交的服務,辯稱與蒙迪發生關係的女子爲3樓的房客,當天她因聽到2樓傳出爭吵聲,所以上前去關心,並不知道2人在吵什麼,至於她所收的1200元單純就是住宿費

法官審理時根據警詢內容,以及戴在蒙迪生殖器上的保險套等證物,不採信女老闆說詞,審結依妨害風化罪判她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1萬元;案經上訴,臺南高分院認爲一審判決並無不當,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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