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5年內害2少女懷孕引產 法官這次火了要他吃牢飯
19歲男5年內害2名13歲少年懷孕引產,法官怒不給緩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一名邱姓男子前年19歲時,與一名在網路認識的13歲少女交往,發生2次性關係後,害少女懷孕引產拿掉孩子,少女得知女兒偷嚐禁果,氣得對的邱男提告性侵,法官調查時發現,邱男早在5年前14歲那年,也害一名同樣13歲的小女友懷孕引產,最後和解了事,沒想到幾年後再犯,因而依2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對邱男判處2年有期徒刑,不予以緩刑。
據瞭解,邱男2019年4月間在社羣軟體Instagram,結識當時只有13歲的少女「小君」,2人情投意合,立即成爲男女朋友,但邱男交往4個多月時,就到小君的家中發生性關係,2個月後又在邱男的住處嘿咻一次,由於邱男這兩次都沒有戴套,害小君懷孕。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小君懷孕時因爲年紀還小,深怕被家人知道,就接受引產手術拿掉小孩,但最後還是被媽媽發現,經追問,小君才坦承一切,憤而對邱男提告性侵。
邱男在法院理時,坦承與小君發生兩次性關係,害她懷孕並引產, 法官審酌邱男事發時才19歲,可適度減刑,可是後來查出,邱男早在2014年14歲時,也曾讓一名13歲少女懷孕引產,當時因與對方父母和解才獲得緩刑,不料5年又發生同樣情事,由於這次小君的父母不原諒,最終依2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對邱男判刑2年,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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