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友懷他孩子! 法官因「關鍵2點」罰20歲男勞服5個月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0歲男子化名阿明)與13歲女友禁果女方發覺懷孕後,到婦產科就診,而醫護人員見狀立刻通報處理。經調查發現,小女友已產下一子,不過母子倆均由阿明照顧,雙方也約定待女生法定年齡後就完婚。臺中地院法官認爲,他犯後有悔意,且一肩扛起作爲丈夫父親責任,判他5月徒刑,所處有期徒刑易服社會勞動

判決書指出,104年9月期間,阿明與小女友情竇初開,成爲男女朋友,並分別於105年1月、6月、9月間,三度發生性行爲。而女方在前年底懷有身孕,直到去年4月前往婦產科就診,事情曝光

臺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明。法官審酌,阿明和女友發生關係正值20歲,血氣方剛、智慮尚輕,無法剋制情慾,貿然與她發生性行爲,實有不該;不過兩人交往期間兩情相悅,且被害人爲自願與他有性行爲,重點是,女友和孩子都是由他照顧,兩人也說好,待女方達法定年齡後就完婚,女生甚至當庭表明原諒他。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阿明自始至終坦承犯行,犯後也有悔意,而且他和母子也是生活在一起,並扛起撫養責任,因此予以減刑,將他判5個月,所處有期徒刑易服社會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