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國中妹交21歲男友嘗禁果 母怒告:女兒很乖被帶壞

吳男與13歲女友發生多次性關係。(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21歲吳姓男子透過朋友認識一名就讀國中一年級的13歲少女,兩人迅速墜入情網,今年9月間還在吳男住處發生2次性關係,由於少女漸漸晚歸,甚至多次玩到隔天才回家,引起少女母親的懷疑。事後少女也坦承跟吳男性交,母親憤怒地提告,並說「我女兒很乖,都是被帶壞的,絕對不原諒他。」檢方偵結,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其起訴。

吳男與少女認識沒多久就開始交往,今年9月初至月中凌晨即在吳男住處發生2次性關係,但因爲少女開始晚歸,甚至常常整夜不回家,還開始影響學業,經少女母親詢問後,少女也坦承與吳男交往,也有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怒告吳男,並表示「我女兒原本都乖乖的,都是被他帶壞,我絕對不會原諒他,也不要和解。」

吳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有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以爲少女已經滿14歲,而少女也證稱,「我的確跟男友說我已經滿14歲了,但我後來有說我是國一升國二,且約會時常穿着制服,所以我以爲他知道我的真實年齡。」檢方認爲,雙方供詞都對於年齡部分有點避重就輕,且皆稱爲合意發生性關係,但被告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爲,再加上少女母親不願和解,堅持提告,因此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