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超額比序積分怎麼算?國三生:從滿分掉到零分

臺南慈濟中學學生投訴「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不被採計,影響升學。(圖/翻攝自臺南慈中網站

記者顏賽芬/採訪報導

12年國教又出爭議,臺南慈濟中學楊姓國三生向《ETtoday新聞雲》爆料,因臺南市教育局調整校級幹部」認證項目,曾任糾察隊社團社長經驗被踢出「超額比序」積分範圍,頓時失去10分,「這下子連二中都上不了。」

臺南區12年國教多元學習表現分成5大項目,包括獎懲、幹部、志工競賽以及體適能,每項目各佔10分,滿分爲50。楊姓學生表示,「校級幹部」從原本包含糾察、社團社長、學生自治會的市長主席,後來刪除前兩項,只保留學生自治會的市長與主席兩種職務納入計分。該學生因此「幹部」此一項目從滿分變成零分權益受損。

此外,楊姓學生表示,曾在國一曾參與學校合作單位協辦的志工服務達125小時,但向學校申請時,並沒有被告知志工服務單位有沒有在計分名單中,後來得知時數不能納入累積,他認爲可能是實施辦法尚未明確,只能自認倒楣;如今國三大考在即,卻又面臨幹部積分被歸零,向校方與教育局反映,但只收到「一切照法規」的消極迴應。

對此,記者撥打12年國教專線求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迴應,超額比序的法規並無太大更動,校級幹部的認定確實有過調整,原因是各校對此定義標準統一,才決定調整這個細項的說明。

至於志工服務的時數不採計,南市教育局則表示,可能是因爲學生在服務前沒有按照正常程序申請,服務結束之後才發現單位不在採計名單內,造成「做白工」的誤會;而合作志工單位名單定期更新,原則上只增不減,除非有單位違反合作條例,纔會被取消資格

南市教育局也呼籲,各學校有責任幫學生確認申請機構是否爲合作單位,但此政策原本是鼓勵多元學習,現今淪爲集點活動,實在「本末倒置」。

楊姓學生估計國三230多名學生,約有20人因此權利受影響,質疑12年國教申請標準「爲何不能全國統一」,並認爲積分認證標準應該以入學年的規定爲準,之後若有更改,不應溯及既往,否則朝夕令改,學生不知如何保障自身升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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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積分採計標準年年改,學生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升學權益。(圖/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