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臺灣案 8人在深圳服刑期滿今移交港警
12名港人去年企圖偷渡臺灣,在深圳遭大陸海警截獲,被以偷越邊境等罪起訴,其中8人判刑7個月,扣抵羈押日數後已完成服刑,22日從深圳遣返香港。
根據《香港電臺》報導,部分案件當事人22日上午10點已由陸方執法機關移交給香港警方,在警方的護送下,乘車從深圳灣口岸進入香港,約10點半已到達天水圍警署。
8名服刑完畢的人爲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和郭子麟;另外,黃臨福和廖子文兩人因未成年獲不起訴,去年底就已返回香港。
目前該案還有2人仍在深圳服刑中,分別爲鄧棨然和喬映瑜,他們因犯下「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判處3年及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