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年中央拚100萬戶社宅 地方土開配合留3至5%用地

行政院長陳建仁。記者曾吉鬆/攝影

內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預期明年(113)底可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下階段社宅以120年達100萬戶爲目標。另也擬定8年期新住宅政策,未來各縣市進行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政重劃時,必須保留3至5%供社宅使用。

內政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內政部擬定114年至121年住宅政策新目標,未來將擴大土地盤點及精進各項配套措施,並將要求未來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會住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陳建仁表示,爲達成蔡英文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內政部110年起更啓動「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模式,加速社會住宅的成長量。在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111年度完成環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113年將遍及全國,預期可順利於113年底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

陳建仁說,下階段社宅以120年達100萬戶爲目標,將以生活圈方式設定,請內政部積極推動辦理,並請各部會持續盤點且積極提供土地供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另請內政部積極盤點相關法令,於整體開發地區納入「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社宅專用區」。

爲了拓展社宅土地的多元取得管道,陳建仁表示,未來各縣市進行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政重劃時,必須保留3至5%供社宅使用,並且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此外,都市更新及大衆運輸開發之「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須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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