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雨中玫瑰(九)

聚會臨進尾聲時,周文廷照例要做個小結。[]這回的小結是針對李明揚的。周文廷摸一把油光閃閃的腦門,清清嗓子,正色道:“明揚,我呢,一直關心你的前程,總覺得你應該比我們幾個都偉大。我想問問你,下一步有何打算?”

李明揚說:“沒什麼具體打算。得過且過吧。”

周文廷說:“正好今天兄弟們都在這,明說了吧,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將來能當個將軍,你就在部隊接着混;如果沒希望呢,趁早向後轉。我還是那個觀點,人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最終要落到小平那句話上,不管白貓黑貓,逮着老鼠纔是好貓。”

李明揚說:“這個問題有點嚴肅。今天還是不談了吧。”

劉坤插話說:“表哥,你可不能拉攏腐蝕我的偶像呀。你們自己過資產階級腐朽生活也就罷了,千萬別再把人家李明揚拉下水。中國像你們這號的商人,遍地都是,一百萬個都不止。可是中國像李明揚這樣的軍人,我敢說,不超過一千個。李明揚,你別聽他們的。”

做軟件生意的高欽來說:“劉坤,不是我們,而是你在拉攏腐蝕李明揚!”

話音未落,引來鬨堂大笑。劉坤笑得滿臉淌淚。周文廷用力一揮手,說:“宴會到此結束。下面到七樓打保齡球。”

在保齡球館待了不一會李明揚就下樓了。[]不是急着回家,而是想到大門口散散心。門前的大馬路上,車流如潮,霓虹閃爍,這個大都市的夜生活,天的夜生活,纔剛剛開始。不知何時,劉坤也出來了。李明揚覺得後有異常,一回頭就看到了她。她的一雙眸子像一對小燈籠。李明揚站着不動,等劉坤走近。恰在這時,一個挎花籃扎辮子的小女孩跑過來,衝着李明揚說:“叔叔,買枝花吧,剛摘下的玫瑰。五元一枝。”

李明揚有點不知所措。劉坤調皮地說:“給女士獻花,是男士的權利和義務嘛。”

李明揚仍是糊里糊塗:“那,要幾枝呢?”他是真的不習慣這個了,或者說是落伍了。

劉坤伸出一根指頭:“我只要一枝。”

劉坤從李明揚手裡接過玫瑰花,放在鼻端久久嗅着……

李明揚在b城軍事院校呆的時間不算太長,也就三年多。可他總也忘不了在那裡的子。

經歷過最初的不適應之後,往後就順暢多了。小城環境優美,陽光充足,李明揚很快就喜歡上這個地方了。軍校校園裡的生活也是寧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單純得很,完全不像大都市裡那樣複雜,人們互相提防,一不留神就會有人下害你。李明揚慶幸自己走對了路子。他認爲,自己最大的收穫就是那些子靈感奔涌,像脫繮的野馬。[]他提起筆來,寫下一篇篇文筆優美、立意深邃的散文隨筆,寄往全國各地的報刊。有的發表了,有的沒發表。發表了的,學院裡的同仁們閱後紛紛叫好。沒發表的,換個地方再寄一份。多麼有趣呀。如果不是因爲趙梅,李明揚或許會在b城呆一輩子。

李明揚畢業兩年之後,母校請他回去給應屆畢業生做過一回報告。報告的效果不是太好,這一點早在李明揚意料之中的。按照母校的要求,李明揚要穿軍裝在校園裡出現。穿軍裝的李明揚,拔英武的李明揚,氣宇軒昂的李明揚,一擡手一投足都像儀仗隊員那樣百般標緻的李明揚,和那些戴着眼鏡,鬚髮亂飄,胖瘦分明,走路歪歪扭扭,稀稀拉拉的男生們一比,立馬就成了羊羣裡的駱駝。他這個樣子男生可能不當回事,女生可就太當回事了。

從會場裡出來,李明揚目不斜視地剛走到一處花壇前,就有一個女生微笑着上前打招呼。女生說:“李學兄,我都以爲再也見不到你了。”

李明揚一愣。聽她這口氣,以前肯定見過他。那麼她是誰呢,想不起來。這個女生段和臉蛋都沒得說,在母校女生堆裡絕對屬於上乘姿色。李明揚看她一眼,眼珠子立馬被她灼疼了,趕緊低了頭。如果哼哼哈哈應付一下就走開,將來他個人的回憶錄就得改寫。但此時他的心裡頭突然充滿了柔。雖然他軍裝穿在,可心並不是鋼板一塊,依然是極易爲所動的男兒心。母校其實就像孃家,這裡所有的人都是孃家人,李明揚看着哪一個,都覺得親,何況是個風萬種的女兒。女生說:“李學兄,你不記得我了吧?”

李明揚搖搖頭,說:“真對不起,我想不起來了。”

女生手往花壇裡一伸,指着一片奼紫嫣紅的花朵說:“兩年前,我給你獻過花。”

這下李明揚想起來了:“啊,你叫……趙梅。沒錯,趙梅!”兩年前的那次送別場面“譁”地一下子涌到他面前來了。趙梅是他辭別母校前留到腦海裡的最後一個印象,既清晰又飄渺,今朝得以重現,彷彿時光倒流,李明揚很高興。

趙梅比他還要高興,那樣子歡天喜地的。

李明揚說:“趙梅,你怎麼還認得出我?你的記真好,謝謝。”

趙梅說:“一週前系裡就宣佈你要來演講。我早就做好了聽你講話的準備。”

李明揚面帶愧意:“講的不好。”

趙梅說:“不是講的不好,而主要是聽衆不感興趣。人各有志嘛,你就是講得再好,人家不感興趣就變成了對牛彈琴。不過,我感興趣。我認爲講得精彩。我上了三年大學,這堂課最使我難忘。只要有一個忠實的聽衆,你就應該感到幸福對不對?”

李明揚笑了,心裡的尷尬和鬱悶一掃而光。他說:“趙梅,我想再說一句:謝謝你……這樣吧,我請客,到門口吃新疆烤、蘭州拉麪。”

新疆烤、蘭州拉麪,是這所名牌大學的學子們最喜歡吃的兩種食物。有數不清的這類小飯館包圍着他們的校園。在那些簡陋的館子裡,還有路邊的這些小吃攤上,發生過多少青故事,留下了多少迷人往事。李明揚有生以來的第一個女朋友就是在這種場合認識的,她是本校外系的,他來吃拉麪,與她坐在了同一張小飯桌上,就算認識了。後來他們一同來吃了兩回烤和拉麪,就開始約會了。這段戀維持了差不多三個月,到底還是沒能留住。主要是格合不來,女的太盛氣凌人。李明揚打聽過,畢業後她去了加拿大。分配至b城後,李明揚只要回憶起四年的大學生活,總也繞不開校園附近的新疆烤和蘭州拉麪,彷彿這兩樣東西是他大學生涯的見證。有時他實在饞了,就騎輛破自行車在b城的大街小巷轉來轉去,好不容易尋找到類似的小吃攤,味道可是差遠了。後來他又悟出,味道差是一方面,主要還是環境變了,心境不同了。

這時已是傍晚,來小飯館小吃攤打牙祭的學生真有不少,大都是成雙成對的。李明揚搭眼一看,就知道哪幾對是剛接上火,哪些已是煮熟的鴨子。如果你連這個都看不出來,說明你白在這所名牌大學讀了四年書。說明你的智商有點問題。李明揚和趙梅肩並肩往前走,想找個清靜的地方。迎面撲來的氣味,洶涌的氣味,熟悉而又親切的氣味,都快把李明揚的鼻孔給搞腫了。

路過一家門面不大的花店時,李明揚沒有徵求趙梅的意見,直接闖進去買了一大束鮮豔的、帶着水珠的玫瑰花,遞給趙梅,說:“今天輪到我向你獻花了。”

趙梅雙手接過花,燦爛地笑着,說:“呀,我都幸福得有點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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