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佣金份額的商議雙方很快就達成了一致。
葉梓讓出了5%的收益,澹臺文慧並沒有推卻這份好意,但也沒有就這麼堂而皇之心安理得的接受下來。經過商量雙方達成協議,最終決定佣金比例將採用每年不同的遞退模式。
雙方簽約四年,第一年文慧娛樂保證將爲葉梓投入不低於50萬香江幣的資金用做宣傳,收取的佣金比例便是葉梓提出的30%,同時澹臺文慧承諾將爲葉梓尋找到不低於200萬香江幣的各項業務。這樣的條款對於雙方都是很有利的,葉梓的利益受到了保障,文慧娛樂爲葉梓投入的宣傳資金也不至於全部虧本,如果艹作得當甚至還可以小賺一點。
這便是雙贏的計劃了。
第二年,文慧娛樂將繼續爲葉梓投入不低於前一年在他身上營收的資金,比如第一年公司爲葉梓爭取到了200萬香江幣的業務,應該收取的佣金按照30%的比例那就是60萬香江幣,那麼第二年的宣傳資金就不會少於60萬。而且收取的佣金額度將從30%的比例遞退到28%,演出、代言等各項業務的指標增加到不低於250萬香江幣。
第三年,業務指標將繼續增加到不低於300萬香江幣,佣金比例卻會下降到25%這個澹臺文慧一開始提出的比例,對於葉梓的追加宣傳將以當時的情況再來最終確定。
到了最後一年,業務指標直接翻到不低於400萬香江幣這個數字,佣金比例同時降低到20%的超低比例。
四年之後,如果葉梓選擇跟文慧娛樂繼續合作,那麼下一次的合約佣金最高指標將直接降到不超過28%的比例。
這些條款以及補充說明都將作爲正式條款,列入這一次的合約條款當中,簽字生效。(ps:實際上藝人的佣金比例構成比高音說的這些要複雜得多,比如演出跟代言的佣金比例肯定不會相同,出演影視劇的佣金又是另一個比例,唱片合約肯定也是不同的比例,不過那樣去寫那就實在太瑣碎了。而且在二十年前,全代理的合同基本上就是一個比例到底,沒有現在這個時代分得那麼精細。要對藝人進行無限制的壓榨,那當然是細節越模糊越好艹作。)
……
年限、佣金比例這些最重要的事情確定之後,剩下的細節問題商量起來就比較容易了,不過仍然還有一個焦點問題沒能解決。在很快商定了一些細節問題之後,澹臺文慧試探着再次提出了唱片合約的事情,這一次她很明確的告訴葉梓希望能夠拿到這部分的合約,完成真正的全代理。
這一下,葉梓就有點猶豫了。
葉梓一開始就提出要保留自己的唱片合約,說實話這對於澹臺文慧真是有點不太公平的。
爲什麼?
這就跟全代理這種模式有關了。
所謂全代理,指的就是藝人的所有一切都歸經紀公司艹作,當然換來的就是經紀公司爲藝人全方位的服務以及宣傳包裝。這裡面,經紀公司最注重的其實就是唱片合約。
跟演出代理這種合約形式不同,全代理這種模式下,經紀公司花費的時間、精力,投入的資金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僅僅只是演出代理或者是影視劇代理合約,那麼經紀公司沒有太大的必要爲藝人進行宣傳包裝,他們要做的就是用一個合理的價格把旗下藝人推入市場,賺到錢之後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動用的就是自己在圈裡的人脈能量,其他的最多也就是演出宣傳了。藝人本身的宣傳由所屬唱片公司進行艹作,經紀公司當然也就不需要投入大量資金。
全代理就不行了。
簽下全代理合約的藝人,跟經紀公司的關係異常密切,經紀公司最終能不能從藝人身上賺到錢,靠的就是對藝人全方位的包轉宣傳。如果沒有唱片合約在手,那麼藝人出版的專輯他們是分不到錢的,而這一塊在2000年之前,都是賺錢的大頭。當然到了後世因爲互聯網的出現情況發生變化,出版專輯賺不到什麼錢了,那麼經紀公司的主要目標也會隨之發生變化。但是在1992的現在,沒有唱片合約在手,經紀公司要對藝人進行全方位包轉宣傳還真有點得不償失。
我們隨便舉個例子。
比如說澹臺文慧和葉梓簽署的合約裡面包括了唱片合約,哪怕只有10%的分成,那麼文慧娛樂能夠收到多少呢?
香江市場我們暫時不算,就算華夏大陸市場。按照100萬盒這種比較正常的銷量計算,利潤應該在2塊錢以上(這個數字的來源在305章曾經仔細分析過,這裡就不再多說了。),那麼一盒專輯的利潤就在200萬華夏幣以上,10%就是20萬。
10%比例的唱片分成是不可能的,那麼經紀公司拿到的肯定要遠遠超過這個數字。這裡面,香江市場、亞洲其他市場、甚至以後的世界市場都還沒有計算。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失去了唱片合約,對於澹臺文慧和她的文慧娛樂將是多大的損失!
但是葉梓又不想將唱片合約交到澹臺文慧手上,特別是眼前這第一張專輯,該分出去的好處早已切分完畢,包括花星唱片公司、包括申城電視臺、電臺的那些份額早已名花有主,葉梓總不可能將自己的份額再拿出來吧?
最主要的是在第一張專輯的製作上面,文慧娛樂沒有出任何一點力氣,事實上他們也的確不應該拿到任何份額。
澹臺文慧當然也清楚這一點,不過她也有自己的打算。
“葉梓,第一張專輯上面我肯定不會跟你要求什麼,不過以後的專輯我希望你能考慮一下跟文慧娛樂全面合作。”澹臺文慧慢慢的說道:“跟花星一直這樣合作下去不是一個最好的辦法,只要你還不是他們的簽約歌手,他們就不可能全力來捧你。如果哪一天你真的跟花星簽約成爲他們的簽約歌手,他們當然會儘量幫你宣傳,但是keny肯定會來跟我談判,收回這份經紀合約。”
“而且依我看來,花星現在力捧陳義臣,你就算跟他們簽約也沒有任何好處,他們的資源不會傾斜到你的身上。”
葉梓不得不打斷澹臺文慧:“慧姐,您不知道,我自己有……”
“你是想說你有能力獨自完成唱片所有的製作,是這樣吧?”
葉梓點了點頭。
“這跟我說的沒有矛盾。”澹臺文慧喝了一口咖啡,依然慢慢的說道:“你的能力我當然相信,要不然現在這張專輯又是從哪裡冒出來的?但是出版一張專輯可不是僅僅製作出來就行了,製作的同時和完成以後還有很多步驟需要進行,我相信這一點你也是知道的。”
“你現在的專輯宣傳平時就靠自己,出版發行跟花星合作,宣傳也依靠他們,這樣的模式偶爾一次可以艹作,長此以往就不是一件好事情。葉梓我問你,萬一第二張專輯花星不跟你繼續合作了呢,那你怎麼辦?臨時去找代理公司嗎?就算你能找到好了,他們給你開出的條件肯定會非常苛刻。另外,第二張專輯的宣傳上面你如何保證?你也知道光靠文慧娛樂投入的這點資金還是不夠的。”
“還有,既然你跟文慧娛樂簽訂了全代理合約,那麼我們當然會爲你進行宣傳包裝,但是如果第二張專輯你仍然跟花星繼續合作,那麼到時候的宣傳究竟以誰爲主?我們兩家出現矛盾怎麼辦?”
“而且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我們沒有你的唱片合約,那麼在將來的專輯宣傳上面我們就是名不正言不順,花星那邊完全可以拒絕我們的合作。”
“葉梓,到時候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你打算怎麼辦?”
葉梓沉默了。
澹臺文慧說的句句在理,他沒有辦法反駁。
“那……慧姐,您覺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過了好久,葉梓擡頭問道。
澹臺文慧微微一笑:“很簡單。既然我們是簽署全代理合約,把所有事項全都補齊也就是了。”
“您是說……唱片合約?”
“是的。”澹臺文慧點了點頭:“葉梓你先不要急着拒絕,聽我說完你考慮一下再定,好嗎?”
葉梓再次點了點頭,面色有點沉重。
“你不要緊張,就好像我要吃了你似的。”澹臺文慧先開了一個玩笑:“我知道你想要保留唱片合約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爲了能夠自由掌控專輯的製作不受外來因素的干擾,對不對?”
這當然就是葉梓考慮最多的地方。
無論香江歌壇還是臺海歌壇,包括大陸歌壇也是一樣,這個時代的唱片公司(經紀公司)對於新晉歌手的控制是非常嚴格甚至苛刻的,任何一張專輯的製作從頭到腳都是由唱片公司(經紀公司)完全控制,歌手自己的意願並不在他們的考慮當中。哪怕是創作型的歌手,同樣會受到公司的擺佈。
只有當新晉歌手成名立萬之後,他(她)才能對自己的專輯發表一點意見。
葉梓不可能受得了這些,這也正是葉梓希望保留唱片合約在自己身上的目的。澹臺文慧的眼光非常犀利,她知道像葉梓這樣的藝人最重視的是什麼。她一開始並沒有吧唱片合約的事情直接拿出來商量,而是等到大家談得差不多,在很多地方取得了共識之後再拿出來重新商議,並且擺足了理由,讓葉梓無法直接拒絕。
這便是澹臺文慧這樣的專業人士談判的技巧。
“這一點你完全可以放心,”澹臺文慧立刻就給葉梓吃下一顆定心丸:“你的情況跟陳義臣他們完全不同,用任何圈圈框住你都不會有任何好處,我是絕對不會去做這樣的傻事的。如果你將唱片合約籤給我,我依然會給你百分百的創作自由。這一點可以寫進合約裡面,做不到我一分錢都不拿,合約立刻作廢,按照合約應該賺多少的我加倍賠你多少。”
這話就極有誠意了。
“我們公司目前還沒有全代理的藝人,所以我舉不出例子來證明我說的這些,不過以後你可以問一問公司的藝人,他們出去演出的時候我有沒有規定過他們的演出曲目和演出方式。”澹臺文慧非常鎮定的說道:“葉梓我可以告訴你,一次都沒有,我只會在演出之前給他們一些合理的建議,其他的一切都由他們自行決定。”
“專輯製作這方面我不在行,所以今後這一塊兒我不會多插嘴,不過在專輯立項的時候,該給出的建議我肯定還是會給的,但是決定權一定在你手上。”
“這就是我的態度,這些都可以寫進合約裡面成爲正式條款。”
“葉梓,請你認真考慮一下,給我一個答覆。”
澹臺文慧端起咖啡,慢悠悠的品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