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警察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個以平淡的口吻說道:“沒什麼事,只是一些小狀況而已,可愛的藝術家,你不用擔心,等會去警局做個筆錄,很快就可以回到你溫暖的家了,對了,你的家在NY哪個街區?”
方玄隨口報了個地址,然後面色一沉,他是什麼身份?警局,是萬萬去不得的,不過,這兩個警察人並不壞,倒用不着死。
種種念頭在心中一轉,方玄由座位縫隙處把身體探到前排,在兩個警察沒會過意來之前,兩記手刀揮出,兩個警察連哼都沒哼一聲,就那麼暈倒在座位上。
方玄眼疾手快,一下竄到駕駛座旁,把座位上的警察挑到後排,自己把着方向盤,一路向着回城的方向駛去。
大約開了半個多小時,感覺離前面的關卡不遠了,方玄在路邊停住車,意外的,竟然在後座上找到一套便裝,一條有些發白的牛仔褲和一件寬鬆的體恤衫,估計是兩個警察下班後的換洗衣服。
方玄從其中一個警察身上拔下警服,把身上的污泥簡單的抹了一遍,雖然不能做到徹底乾淨,但簡單的清潔卻能做到,至少,他的臉上看起來不那麼污穢了。
換上牛仔褲體恤衫,再從警察腳上脫下一雙警靴穿上,看起來終於有點現代人的模樣。
公路旁邊是一座不算太高的山林,方玄抹黑爬上了山,藉着天上的微弱月光,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翻過山林,繞過了前面的檢查站,然後順利的出現在回市區的公路上。
當方玄站在繁華的NY街頭時,早前那瓶礦泉水和麪包帶來的能量,早已消耗一空。
此刻的肚子,卻是倍感飢餓。
掏空牛仔褲前後四個兜,除了兩個鋼鏰外,連一毛錢都沒有。
方玄有些後悔,他應該在離開警車前,掏一下兩個警察身上的口袋,相信多的沒有,但一頓宵夜錢,卻一定湊得齊。
就兩個鋼鏰,連買包煙都不夠,方玄在附近買了瓶礦泉水,咕咚咕咚灌完後,身軀越感疲乏。
“還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啊……”
方玄自嘲的笑笑,現在已經接近凌晨一點鐘了,酒店是別奢望了,還是找個天橋底下,或者地鐵站下面隨便對付一晚上,一切等天亮了再想法。
進入城之後,方玄起先還有些警惕,不過,連續走了幾條街,並沒有發現當初到處都是的巡邏警察,他逐漸開始明白,自己昏迷的時間一定不短,而在這不短的時間內,很可能發生了什麼重大的事情,不然M國政府不會撤銷對他
拘捕的力度。
穿過熙攘的人潮,方玄找到一個地鐵站入口,雖是深夜,但地鐵站似乎並不清冷,依然是人潮如織,讓他不得不感慨一句,NY還真不是一般的繁華。
一路走到地鐵站下面,除了那些趕地鐵的旅客,方玄還發現了許多與他打着同樣注意的流浪漢,他們捲縮在角落,身上隨便蓋上一層髒兮兮的毯子,就那麼呼呼大睡起來。
方玄不歧視這些人,但也不願意與他們睡在一起,感覺上會有些不舒服,於是他繼續往前走,想尋找一塊人流、流浪漢相對較少的地方打盹兒。
剛走出沒多遠,一陣婉轉動人,清揚乾淨似天籟的歌聲,伴隨着木吉他的音符傳進耳裡,讓他整個人不覺精神一頓。
那是一段極其美妙的音樂。
很經典的一首懷舊英文老歌,《昨日重現》,在女孩清亮的嗓音唱出,卻又是一種不一樣的感覺,這首歌給方玄的感觸很深,前一世,每到夕陽西下,他總喜歡在落地窗前擁着晨曦,兩個人靜靜的聽這首旋律很美的歌。
可惜時光交錯,卻是物是人非了……
那是一個地鐵站經常能見到的流浪女歌手,年齡不大,扎着一頭清爽的馬尾辮,穿着簡單的白體恤,緊身牛仔褲,平底運動鞋。
亞洲人的臉孔,微微有些蒼白的臉頰素面朝天,就像一顆清新的含羞草,有點小可愛,小迷離。
女孩腳下襬着敞開的吉他盒,裡面稀稀拉拉的有着不少紙幣,不過多是零錢,很少面值過百的,看來,她的收入並不可觀。
不知是不是時間已經很晚的關係,儘管女孩的歌聲很優美動聽,可是周圍連一個欣賞的人都沒用,所以,當方玄循着歌聲而來時,顯得有些突兀。
好容易等來一個客人,女孩一邊唱着歌,一邊朝方玄眨巴了下眼睛,算是打過招呼。
半晌,一曲終了,女孩呼了口氣,朝方玄用英語問道:“先生,你想點什麼歌?”
方玄獨自沉浸在舊日的回憶中,脫口而出道:“再唱一遍剛纔那首。”
他說的是Z文,但女孩聽起來卻是沒有半點障礙,重新抱起吉他,調了調琴絃,又開始演唱起來。
聲音一如既往的婉轉動聽,讓方玄徹底的陷入到回憶裡,陷入到舊日裡,對伊人無限美好的思念當中……
“昨日重現,如果真的能回到昨日,我方玄,即便付出生命的代價,又有什麼關係?”
方玄的臉上,顯出黯然之色,他的心,也隨着過去一點點痛
並快樂的回憶,開始了不受控制的抽搐。
女孩一邊唱歌,一邊用很有靈性的大眼睛注視着方玄。
眼前的男人看起來不算如何帥氣,但卻長有一張很耐看,很輪廓分明的臉,一米八的身高,在這個西方人的世界,並不如何出衆,只能算適中,打扮得也是同自己一樣的簡潔,乾淨,整體給人的感覺就一個詞,普通。
但,那雙眼睛,爲何看起來會如此的滄桑? шшш ✿тTk án ✿¢ Ο
他,是個有故事的男人嗎?
迷一樣的男人,即便長相再普通,也能勾起女人探尋的好奇心,如果說方玄所有外在加起來只能博得女孩一個普通的評價,那麼,他那雙海一樣幽深的眸子,卻起到了一個點睛的作用,給他中庸的外在加分不少。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令女孩對方玄另眼相看的是,他在自己音樂的海洋裡,表現出的那種沉溺,陶醉的模樣。
那絕對不是故作姿態,在這裡唱歌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時間了,女孩見慣了無數打着聽歌的幌子,實際上卻是想打自己歪主意的男人,可是眼前的男人不一樣,他,是真的在聽自己演唱啊……
所謂千金易得,知音難覓,所以,當女孩一曲唱罷,男人回過神來,尷尬的掏了掏自己空空的口袋時,女孩並沒有過多的責備,而是露出善意的微笑,很自然,卻又不傷對方自尊,“沒關係,你不嫌我唱得不好,我高興還來不及呢。”
方玄表情略微尷尬,不過人家女孩都不介意,他自然不會矯情,更不會蹬鼻子上臉的跑上前去套近乎,他看得出來,女孩的話雖客氣,可是,客氣的話語中,卻隱隱帶着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意思。
本就是漫長人生中的一個過客,沒想過兩人間會發生些什麼,方玄露出一個歉意的笑容,之後轉過身,低着頭,默默的離開。
有這朵清新含羞草在這裡表演,他自然不敢褻瀆她的清靜,要睡覺,還是選個沒人的角落好了。
可是,老天似乎並不滿足於兩人只是簡單的邂逅,即便兩人屬於不同層面的世界,但到了生活這場大舞臺上,萬能的老天爺總能找到理由,給那些無意交集的人制造出這樣那樣認識的機會。
這不,一場由老天安排的狗血救美橋段就即將發生了。
就當方玄剛走出十多米遠時,突然聽見身後傳來一聲充滿痞氣的男人怒斥,“小妞,你說這大半夜的還有誰會來聽你唱歌?你就別倔了,跟爺回去,保你睡大牀,吃大餐,怎麼樣?東方小妞,你可別給臉不要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