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全副精神都放在對付桌上食物的方玄,當聽見播音員提起一個地址後,他立刻把目光由餐桌移到了電視上。
新聞裡說,就在剛剛過去的三個小時前,位於NY市XX街的一棟居民房突然發生大火,該棟樓房主要租住的都是一些外國留學生,當他們發現火勢竄起的時候,自發的組成了救火隊,等消防人員趕到時,火勢已經被控制住,不過位於本棟樓地下室的一個小間卻是被燒得面目全非。
據該屋主介紹稱,地下室的租客是一名Z國籍女留學生,她一般中午都會回家自己做飯吃,可是警方經過細緻的勘察,卻並未發現地下室裡有這名留學生的屍體。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至於進一步的消息,本臺記者正在跟進當中,這到底是不是一起人爲的縱火案,相信警方會很快解開謎底。”
看着電視屏幕上的播音員介紹完這起新聞的最後一個字眼,方玄的面色突然一寒,那棟居民樓,如果自己沒記錯,不正是昨晚葉鶯所居住的地方?
而新聞裡刻意提到的地下室,根本就是在說葉鶯那間出租房。
“難道,葉鶯出事了?”
想到這裡,方玄的心突然狠狠的抽搐了一下,那個可愛善良的女孩,無論如何都不能有事。
方玄再顧不上桌上的美味,一把抓起旁邊裝錢的提拉箱,一陣風般的竄出了房間。
出門攔了一輛出租車,花雙倍的價格,終於說動那個黑人話嘮司機,以超快的速度趕到葉鶯的出租屋。
下車,徑直來到昨晚打地鋪的地下室,還沒走近,空氣中就傳出一股濃烈的焦糊味。
地下室不通風,而大火發生的時間只過去了半天,煙霧都還沒來得及完全的消散完。
當方玄來到地下室外面的走道,剛好碰見新聞裡出現過的中年白人房東。
“你是幹什麼的?想租房嗎?抱歉,這間地下室已經租出去了,而且,小夥子,你也看見了,這裡出了點小狀況,想租房,我們上去談好嗎?”
房東看方玄的打扮和年紀,誤以爲是來租房的,所以態度很熱情,還一個勁的想把他往樓上帶。
方玄做了次深呼吸,把焦急的心情平復下來,露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向房東問道:“你好,我不是來租房的,我是……”
“不是來租房的?那你來幹什麼?”
房東很現實,還沒等方玄把話說完,立刻把臉拉了下來,扯着膀子就像往外趕人,話說,他對這些長相都一個模樣的黃皮小子真心沒一點好感。
方玄眉頭皺起,本能的就
想發火,可脾氣竄起的同時,又硬生生的壓了回去。
嘴角顫了顫,他從褲兜裡摸出一張一百面值的鈔票,抵到白人房東眼前,語氣平靜的說道:“我是這間租戶的同學,問你幾個問題,如果滿意,鈔票就是你的了。”
“你問,你問,呵呵呵……”看見鈔票,房東臉色立馬轉換了過來,一副笑眯眯老好人的模樣,哪裡還有半點勢利的樣子?
方玄有些啼笑皆非,這呆逼翻臉比翻書還快,不去做演員,真是埋沒他了。
“一,這間地下室住的女孩中午回來過沒有?二,發生大火前,有誰來找過她沒有?”
“回來過,嘿嘿,回來過!這點我敢保證……嘿,至於發生火災前有沒有人來找過她,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小夥子你知道,我雖然是這棟屋子的主人,可是這地方我可不常來。”
中年房東果然很爽快,直接回答了方玄提出的問題,雖然答得有些模糊。
聽房東這麼一說,方玄的眉頭鎖得更緊了,剛剛來的一路上他刻意觀察過,這地方既沒有乾燥的木材,又沒有煤氣瓦斯之類的東西,而且空氣還很潮溼,如果上面着火,根本波及不到這裡,唯一的解釋就是,這不是一起自然發生的火災,而是人爲。
“你憑什麼敢保證那女孩中午回來過?”
“嘿,小夥子,今天剛好是收租的日子,中午我來的時候在外面的門口遇見她的,這親眼看見的還能有假?不過那羣吃屎長大的警察居然說沒在這裡發現她的屍體,這倒有些奇怪了,這裡可沒有消防通道可以逃,這女孩到底是怎麼跑掉的?難道已經被燒成灰燼了?”
房東的眉頭也皺了起來,他前半句是回答方玄的問題,後半句卻是開始自己猜測起來。
方玄的心一下沉到谷底,他把那張一百美元的鈔票扔到房東的臉上,再不看房東一眼,一溜的走出了地下室。
雖然沒問出什麼可靠的消息,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起人爲的縱火案,超過五成以上的原因,一定是針對葉鶯。
不然,大火一定無法燒到連空氣都充滿黴味的地下室。
“究竟是誰要害她?”
方玄的眉頭糾結到一起,開始思考起來。
他同葉鶯也就是一面之緣,談不上深交,不過短暫的接觸,他能感受到女孩的善良與可愛,這樣一個人,就算與人結仇,只怕也不會鬧到生死的地步。
“掩飾?這場大火想掩飾一些東西?比如……”
突然,方玄心頭一驚,腦中一道亮光閃過,他似乎抓住了什麼東西。
“殺人縱火?掩飾痕跡?”
以上一世殺手的經歷,方玄很自然的往殺人這方面想去,作爲殺手,需要懂的東西往往不光是殺人,必要的善後工作還得會做,而最快速有效抹去一切痕跡的做法,唯有放火,一把火下去,什麼指紋、痕跡、證據之類的,全都會化爲灰燼。
警察既然宣稱沒有發現屍體,那麼,葉鶯百分百是被人抓走,而非殺死。
而抓她走的人,爲了不留下任何的痕跡,乾脆一把火燒了地下室,所以,才造成,整棟樓上面的火勢不大,而地下室,反而被燒得最嚴重。
“難道是昨晚上那個被自己踢斷腿骨的黑人痞子乾的?”
既然女孩天性善良,多半不會與人結下解不開的仇恨,那麼答案只有一個,昨晚那個調戲她的痞子,被自己教訓後不甘心,拉了人來把女孩硬搶走了。
上一世作爲殺手,方玄也接觸過不少混社會的人,一般來說,越是社會底層的混混越難纏,膽子越大,幹什麼事都不計較後果,全憑一時興起,興之所至,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自己昨晚踢斷了那個混混一條腿,如此不共戴天之仇,在講求面子義氣的古惑仔眼裡,這口氣如何咽得下?
而且,葉鶯在地鐵站表演估計不是一天兩天的時間,那痞子或許早就在打她主意,能找到她的住處也說得過去。
“一定是這樣的。”方玄握緊拳頭,在另一隻手掌上重重擊了一下,眼中閃過森森的殺機,如果葉鶯有個什麼三長兩短,他不介意在NY來場大屠殺。
既然認定是那批小混混所爲,方玄自然有辦法找出他們來。
站在路邊,方玄觀察起周圍的環境,在離那棟出租屋大約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家迪廳,規模不大,但外面的招牌卻做得很精緻。
方玄嘴角勾起一個森然的笑意,徑直朝迪廳走去。
現在才下午四點多鐘,迪廳並沒有營業,不過這些倒難不倒方玄。
他走到迪廳大門外,猛的一腳踹在迪廳捲簾門旁邊的側門,他知道,裡面一定有人。
側門是厚實的鋼鐵防盜門,方玄力道控制得很好,鐵門沒有壞,卻發出一聲震天巨響。
嘭的一聲傳出沒多久,門由裡面打開,一羣黑白膚色的年輕人,手裡提着棒球棒,滿臉兇相的走了出來。
這些出來的人,一看就是些不入流的混混,他們身上刺龍畫虎,穿着花裡胡哨的衣服,剃得溜青的頭皮,一股濃烈的江湖氣油然而生。
這,是一羣幫人看場子,在國內俗稱混子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