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利根一拍桌子,說道:“好,就這樣辦!科裡,明早你帶四名輕傷的士兵——嗯,再帶上兩名俘虜做證明——回萊斯特鎮,把這件事情首尾向男爵大人報告清楚,一定不能讓男爵大人誤會是我們洗劫了他的村莊。”
這一點絕對是最重要的。
萊斯特男爵統一北方四領,這個村子自然也屬於萊斯特男爵。
哪怕由於人手不足,男爵大人並沒有把這個村子納入有效控制之下,可這也是北方四領之主的領地。
如果不解釋清楚這一戰的前因後果,特利根和科裡就會有大麻煩。
他們是萊斯特男爵的封臣!
封臣洗劫自己主君的領地,這怎麼都說不過去。
無論從騎士道德角度還是王國法律角度來說,這都絕對是罪大惡極,剝奪騎士榮譽都是輕的、被處死也有可能。
帶上那兩個俘虜,就是去當證據的。
“等你向男爵大人解釋清楚以後,讓萊瑞拉通知海曼他們,看看有誰對這些盜賊有興趣。”
(海曼是萊斯特領的新晉騎士之一。)
這件事只有科裡去辦最合適。
一來,特利根乃是騎士,又是一行人的首領,甭管他是不是這一行人中的最強者,最起碼他穿着鎧甲往那裡一站,就特別有威懾力,要留下來穩定軍心,震懾盜匪;
二來,科裡深受萊斯特男爵的信任,由他去報告,總比讓安德這種高階刺客的弟子去報告,要容易受到接見——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
三來,對那些新晉騎士和勳爵,科裡要比安德熟悉的多,也好說話。
“安德,你和愛蜜莉雅明天和我一起,把這些盜賊們造成的損失統計一下,擬定協議讓他們簽了,對了愛蜜莉雅,你會擬定協議嗎?”
“特利根先生,這個比弗有經驗,我明天讓他擬定協議。”愛蜜莉雅把任務推給手下。
這些從洛科威城堡裡逃出來的人,許多都是世代服侍洛科威家族的高級僕人。
這些人的文化水準,說不定比她這個大小姐還要高一些,至於具體辦事能力,更是甩她一條街都不止。
“一個人做一百五十四份協議會不會太多了,時間來得及嗎?”
“比弗只要做一份協議就夠了,可以讓他們全按上手印。”愛蜜莉雅搖搖頭,盜賊還需要一個人一份協議?那也太看得起他們了。
特利根很驚訝,安德帶出來的人中間,居然還有擬定協議的人才。
“還要統計一下我們的損失。”
“這個可以交給利特爾,他擅長算術。”愛蜜莉雅說道。
“安德,這些人你都是從哪裡找來的?”特利根驚訝的問。
“這些人都是愛蜜莉雅招攬來的。”安德兩手一攤。
特利根和科裡驚訝的望着愛蜜莉雅,這位少女的背景顯然非同凡響——她年紀輕輕,一身武技雖然驚人,可與安德相比也不算什麼。
但是這些具備文化知識的手下,卻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培養出來,這是真正的底蘊——而且絕不是勳爵或者騎士這個層次所能擁有的底蘊。
在特利根眼裡,安德這個從小看着長大的孩子,突然間變得神秘起來。
先是有一位疑似高階職業者的夜魔暗中照拂,讓他輕鬆混到勳爵的位置上;現在又有這樣一位大小姐,跑來給他當管家打理領地,順便還招來一批文化人做手下。
這兩件事如果分開來看,安德已經是萬分幸運;
可是把兩件事放在一起看的話——如果問題不是出在夜魔和這位愛蜜莉雅大小姐身上呢?
那就是安德身上另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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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進行很順利。
五天後,這些俘虜全部被銷售一空,一共賣出了近九百枚金幣,這個價格遠遠超出了預想——每個盜賊賣出了近六枚金幣。
要知道,安德當守衛獵人的時候,一個月的薪水才三枚金幣,而這已經是讓人羨慕的高薪了。
趕來收購俘虜的,不止大家預想中的新晉騎士和勳爵,被萊斯特男爵買走的俘虜纔是大頭。
佔據北方四領以後,萊斯特男爵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向各處村落宣告自己的統治權,而是將戰虜編隊,用這些戰虜作爲工人,爭分奪秒的修建道路。
萊斯特男爵希望在冬季到來前把幾條主要道路修整好,至少要能通行重載馬車——統治的訣竅在於力量的投放,有這些路,萊斯特家族纔能有效控制整個領地。
如此一來,別看這次領地戰爭中戰虜不少,可是投入到整個北方四領的道路整修中壓根就是杯水車薪,現在連四座城堡之間的主要道路都來不及修整,更別提村莊之間的小路了。
所以萊斯特男爵對這批戰虜很有興趣,一下子購買了超過一百人——這其中,說不定還有鼓勵騎士們主動清剿盜賊的意思。
把盜賊出售完畢,大家坐下來清點收入,這些錢加上沒收盜賊身上的錢財,以及變賣盜賊的裝備的錢。
這一場勝利,竟然給大家帶來了一千一百八十二枚金幣的收穫(銀幣就不算了)。
這個數字,着實讓人大吃一驚。
戰功必須封賞,特利根按照規矩翻倍發下賞金,每個正規戰士獲得六枚金幣,安德帶來的民兵都是一級戰士,他們只有三枚金幣。
比弗和利特爾,這兩個人一個擬定協議,把俘虜轉爲債務人;另一個做了數字統計,這都是文化人才能幹得活,所以除了戰鬥獲得的金幣之外,他們還有額外收入,每人分到十枚金幣。
總共發下一百四十一枚金幣。
別以爲他們小氣,這實際上已經很不少了。
正規士兵是一種體面職業,平日裡即使沒有戰鬥,領主也要給士兵發薪水。
以萊斯特領的正規士兵爲例,他們一個月的薪水是一枚金幣外加兩枚大銀幣——這個收入,可以讓一家人在萊斯特鎮過上體面生活。
(本書中,二十個銅子換一個小銀幣,五個小銀幣值一個大銀幣,十個大銀幣才能換到一個金幣,也就是說,正規士兵一個月的薪水有一千兩百枚銅子。
在北地,三個銅子就能換到一根最低等的黑麪包,這麪包切開來泡在湯裡,一根就可以供一家人吃上一天,人口少的家庭,一天還吃不完,所以正規士兵收入真的不低了。)
在一場無人傷亡的戰鬥中,能拿到六個金幣的賞金,這已經是非常不得了的重賞。讓士兵們全都眉開眼笑,交口稱讚領主的慷慨。
即使給出這樣豐厚的賞賜,剩下來的錢依然有一千多枚金幣。
這許多金幣一起堆在桌子上,形成了金燦燦的一座小山。
即使是安德,望着眼前這一堆黃金也有些目眩神迷——實際上,即使是在富饒的花旗,真正把一堆黃金放在面前,絕大多數人也一樣腎上腺素飆升。
科裡望着這座金幣堆成的小山,更是差點把口水都流下來。
他嚥了一口唾液,誠懇的建議道:“老大,依我說,你那個賊窩村子也不用費心收服了,我們乾脆把他們也當盜賊賣了算了。”
特利根望着金幣堆,先是無意識的點點頭表示同意,然後猛然發覺不對,搖了搖頭說道:“這可不行,看看海曼他們就知道現在想找領民有多不容易,這些人都是我的領民,不能賣!”
“唉,那實在太可惜了。”聽到特利根拒絕了自己的提議,科裡失望的嘆了口氣。
“可惜個屁,那都是我的領民,關你什麼事?”特利根又好氣又好笑。
“過了這段時間,說不定就賣不出這麼好的價錢了。”科裡還想說服特利根。
“去去去,先來分錢。”特利根轉移話題。
特利根把桌子上的金幣十個一摞,摞了起來,然後把錢分爲三大一小四堆金幣,分別推到各人面前,說道:“這些錢,我、科裡和安德各拿三百枚金幣。愛蜜莉雅,你拿剩下的一百四十一枚金幣。”
分錢這種事,特利根有經驗。
分錢不能商量着來,必須有一個人做主才行。
這種事情越商量越壞事——誰都覺得自己付出多,一商量起來,沒事也會商量出事來。
地球上,朋友們一起出錢做生意,因爲利潤分配而產生矛盾的簡直多如牛毛,到了最後連朋友都沒得做。
如果有個主導者來負責分配,只要能做到大致上公平,就能把局面維持下去。
安德把愛蜜莉雅面前的金幣摟了過來,一邊分一邊開口說道:“特利根叔叔,錢不能這麼分,愛蜜莉雅的錢不該由你們出。”
愛蜜莉雅眼看自己面前的金幣堆被安德一把摟走,頓時雙眉倒立起來——這是她自己賺到的第一筆大錢。
你竟然敢動老孃的錢!我——額,自己好像也是俘虜來着。
想到這裡,愛蜜莉雅剛剛豎立起來的眉毛,不得不委屈的平復下來,
安德把愛蜜莉雅那一份金幣分成三份,每份有四十七枚金幣。
他把其中兩份推給特利根和科裡,把另外一份混到自己面前的金幣堆裡。
“特利根叔叔,科裡叔叔,這場戰鬥是我們三個領地合作纔有這樣成績,我不能佔你們的便宜。”
安德指着自己面前的金幣說道:“愛蜜莉雅那一份我會給她,她是我的總管,自然由我出錢犒賞她的功勞。”
說着,安德把整個金幣堆都一把推給了愛蜜莉雅:“愛蜜莉雅,把錢收起來。”
“啊?額,好的。”
愛蜜莉雅望着眼前更大的一堆金幣,眼睛和嘴角一起變成了彎彎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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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戰士們已經回到領地休養,科裡順路又帶來了幾名健康的戰士,補全了三十名戰士總數。
由於出售俘虜的緣故,大家已經在這個小村裡停留了六天,這天一大早,特利根下令大家再次啓程。
這次重新啓程,大家的士氣明顯更加高漲,連行軍都顯得歡快許多,士兵們走着走着就自發的唱起歌來。
“越過草原,踏過河流,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搏殺野狼、撕裂巨熊,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穿越黑暗,走過光明,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金幣是我們的點綴,勇氣是我們的靈魂!”
“戰鬥是我們的歸宿,鮮血是我們的祭禮!
“無論敵人的鮮血,還是我們的熱血——勇士之神奎託,那都是給您的祭禮!”
這是在北地非常流行的《勇士之歌》,人人都會唱上幾句。
聽着戰士們的歌聲,特利根臉上露出微笑。
只有期待一場大戰的情況下,戰士們纔會唱起這首戰歌。
有了這樣的士兵、有這樣的士氣,盤踞在寶庫那裡的盜匪有什麼可擔心的呢?不就是人多一點嗎?人多才好,那可都是錢啊!
這一路上,沒有不開眼的盜賊上來找死,倒是讓一心希望遇到盜賊的特利根和科裡有些失望。
實際上,能遇到兩百名盜賊的聯合團伙纔是純屬偶然。
一般情況下,盜賊團伙不會超過五十人。
搶劫也是要講成本的,搶來的錢要是還不夠大家浪費的糧食錢,這種搶劫是毫無意義的。所以除了那些專門搶劫大型商隊的著名盜團,一般盜賊團人數也就是七八人到五十人之間,再多的話,就算是肥羊也不夠肥了。
行行復行行,維爾特領比起萊斯特領人煙要稀少的多,很多時候,道路兩側都可以看見狼、野豬,甚至是熊出沒。
愛蜜莉雅在安德身邊左顧右盼,四處張望,這滿地荒草的景象實在有些無聊。
自從安德把金幣全部讓她保管開始,再加上安德做的飯着實好吃(行軍路上,安德親自動手,爲特利根、科裡、愛蜜莉雅開小竈),她對安德態度不知不覺親近了很多,連走路都在安德身邊。
“安德安德,你看那邊有隻兔子,是——”愛蜜莉雅直指一個方向叫了起來。
“騰——”安德眼睛一掃,沒等愛蜜莉雅說完,長箭離弦而去。
“——白色的。”愛蜜莉雅聲音低了下去。
野兔一般是灰色,難得看到一隻白兔,在灰突突的背景下,這隻兔子就顯得特別漂亮可愛——不過,現在這隻漂亮的兔子已經被長箭釘在地上,變成了一隻死兔子。
“愛蜜莉雅,你怎麼了?”射死了兔子,安德卻發現愛蜜莉雅情緒低落,關心的問。
“沒什麼。”愛蜜莉雅無精打采的說。
自己好像誤解了她的意思?
科裡從萊斯特領回來的時候,給安德額外收購了一百支長弓用的箭。
箭支充裕,野外動物又多,安德時常順手射一些獵物,爲大家改善伙食。
他聽到愛蜜莉雅說那裡有隻兔子,第一反應就是愛蜜莉雅想吃兔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