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幸福與公共幸福
個人是生活在羣體中的。個體的幸福離不開所在羣體的公共幸福。舊中國積貧積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決定了絕大多數人民羣衆的生活不幸福,在帝國主義、封建勢力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和盤剝下,普通人民的生活毫無幸福感可言。
進入新中國,雖然物質基礎依然薄弱,但人民羣衆翻身做主人,新時期的社會主義建設如火如荼進行,各個五年建設計劃順利實施,工農業生產呈現新氣象,人民羣衆的生活也有了新面貌。這時候的幸福,是人人平等、獨立自主的有尊嚴的幸福。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提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的論斷,號召大家勤勞致富,“先富帶動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於是,“經濟建設爲中心”成爲各級政府的首要工作,招商引資,開發項目工程。人民羣衆則忙着下海經商、爭當“老闆”、“萬元戶”。這時期的幸福,是擺脫物質匱乏、實現豐衣足食、努力創造美好生活的幸福。
進入21世紀,在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邁進的路上,人民羣衆對於幸福生活的定義也在發生變化。曾經“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的幸福生活早已成爲歷史,收錄機、自行車、手錶的“兩轉一響”也已成了普通百姓的家庭基本配置。空調、冰箱、洗衣機在農村也成爲普通家電,電腦、轎車正在走入越來越多的尋常百姓家。但是,幸福生活的內涵在老百姓的心中也在發生變化,他們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醫療、教育和住房被老百姓調侃爲“新三座大山”,成爲影響幸福感的大障礙。老百姓的幸福話題,也都與這幾項密切相關。家人生病了要不要上醫院,高昂的醫療費會不會讓全家“一夜回到解放前”?孩子能否進入更好的學校,接受更好的教育?城市工作生活的人們有沒有負擔得起的房屋?老人退休、失能了是否能得到基本的照顧和醫療服務?是否能經常看到藍天白雲,出行不必戴着口罩抵禦PM2.5?河流湖泊是否小魚暢遊,而不是藍藻橫行,污水橫流?買了車的人們是不是爲沒地兒停車而苦惱?這一個個看起來瑣碎的問題,卻事關每一個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最早對幸福做“公共幸福”和“個人幸福”劃分的是托馬斯·阿奎那,他認爲全城的公共幸福和一個人的個人幸福不僅有量的不同,而且還有形式上的區別,因爲公共幸福在性質上有異於個人幸福,正如部分的性質不同於整體的性質一樣。托馬斯·阿奎那在量和形式兩個方面說明了公共幸福是不同於個人幸福的,雖然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托馬斯·阿奎那的倫理
思想帶有一些神學色彩,但是這一觀點卻有重要意義。
在當下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全民的公共幸福,也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決定的。關於共產黨在工人階級革命勝利後建立的新社會中是全體社會成員根本利益代表的定性,《共產黨宣言》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列寧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這一根本立場,他強調,新社會的社會生產要“保證社會全體成員的充分福利和全面的自由發展”。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在普遍受益的原則下,廣大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綜合國力顯著增強,國家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是,也不得不承認,改革的過程中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團,他們是改革開放中獲益最多的羣體,他們手中握有巨大的財力、物力、權力,甚至爲了小團體的利益而阻礙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當前,改革步入深水區,有時候,“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但是,不改革就沒有出路。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中國共產黨是我們國家的執政黨,代表的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爲了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富裕和幸福而工作,分配不公、貧富懸殊,這肯定不是公共幸福。黨的目標,就是爲了讓全國人民共享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和公共幸福。
一、個人幸福生活離不開公共幸福
(一)政治清明國家穩定爲公民樹立了安全幸福
十八大報告中將政治清明列入其中,給政府官員打了一支清新劑,也給公民打了一支安定劑。政治清明和國家穩定既是國家利益的體現,也是公共幸福的國家層次的最終體現,更直接關係到公民的安全幸福。沒有國家的穩定,政治的清明,個體的幸福生活的建立就沒有了安全的保障。看一下伊拉克戰爭後的伊拉克民衆的生活,受戰爭的影響,國內政局一片混亂,政治制度趨向崩潰。這些情形更從反面證實了國家穩定和政治清明是安全幸福生活的基礎。
回顧歷史,唐太宗李世民開創的貞觀之治是中國歷史上政治清明的典範,唐太宗作爲一國之君能夠虛懷納諫,接受批評,大臣能齊心輔助安心治國,政治清明若水,鮮有冤假錯案,向來爲中國史學家所津津樂道。唐太宗李世民先後接受了諫臣魏徵二百多次批評規勸,所謂忠言逆耳,不僅僅魏徵,在貞觀年間還出現了許多冒死直言進諫之士,他們幫助唐太宗少犯許多錯誤,使其明察秋毫,知人善任。唐朝的政治清明開創了中國
歷史上的“貞觀”盛世。
(二)經濟穩定快速增長爲公民樹立了自信幸福
經濟的穩定增長給國民的生活帶來的更多的是物質上的豐富和生活上的富足,但是更主要的是給國民帶來了自信的幸福生活。幸福社會建設本質上是一種上層建築形態,這種上層建築形態要得以建立和穩固,就必須有堅實的、強大的經濟基礎作支撐。幸福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物質上的富足,但誰都知道,沒有物質上的富足,幸福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根本無從談起。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的不幸福狀態,就是由於物質的貧乏所引起的。因此,對於幸福社會的構建而言,發展經濟、壯大經濟實力,肯定是內在的、必然的要求。沒有整體上的經濟增長的保障,國民的物質生活便沒有辦法得到保證,電影《一九四二》反映了沒有經濟厚實的保證,人民就會顛沛流離,僅僅爲了一個饅頭就會引起混亂和社會的動亂。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只有國家保證經濟的發展,才能爲國民創造出致富的機遇,也纔可以讓國民有過幸福生活的動力和慾望。
經濟繁榮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構建幸福社會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不和諧問題,打牢堅實的物質基礎。加快發展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這是實踐再次證明了的一個樸實的真理。“窮生鬥,富生安。”離開了發展,前進中的矛盾和問題就難以解決,社會就難以穩定;離開了發展,人民幸福就無從談起,最終構建和諧社會就會成爲一句空話。最終也就無法構建幸福社會,公民的幸福感更無法有任何提升。
(三)社會公共基礎服務爲公民樹立了基本幸福
社會公共基礎服務是國家爲公民提供的基礎的生存保證,以2008年經濟危機中冰島國家經濟崩潰作爲參考,我們可以發現,雖然國家經濟崩潰,但是由於國家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人民還可以相對安全自在地生活,國家經濟衰敗並未對國民產生較大影響,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社會公共服務對於國民幸福生活的影響。在社會公共服務中,影響較大的便是社會福利體系,社會主義是一個古老的學說,也是近現代以來世界範圍的一個內容極其豐富的社會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包括了豐富的內容,但在這裡強調的是其特點之一即社會公共福利最大化,社會公共福利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的水平。這種公共服務包括了教育、衛生、養老、低保、失業救濟、住房、文化等多項公共服務和社會民生保障。沒有國家公共服務的保證,也就沒有個人幸福生活服務的保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