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結
本章從物質因素和非物質因素兩個方向着手,從不同的維度來分析影響幸福感的因素,並在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的基礎上分析影響普遍幸福感的真正因素。首先,物質因素是幸福感形成的基礎,自然基礎條件是獲得幸福感的安全保障,經濟財富條件是獲得幸福感的物質保證,生活水平的改善會對幸福感的形成產生影響,經濟差距帶來的幸福落差也會影響到人們的幸福感。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財富是生活的必需品,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衡量個人和社會幸福的一個指標;生活水平是從經濟因素這個層次引申而來的又一個經濟因素,但在論述經濟財富和生活條件的時候,不能光從大衆的平均水平出發,因爲這些因素都必然面對着一個差距,會帶來部分羣體的“相對剝奪感”,帶來幸福落差。其次,非物質因素對幸福感也有重大影響,主觀情感與客觀指標有着相當的反差,道德素養與精神幸福有着莫大的關係,法制規範是保證幸福感的基礎,分配公平是幸福的保證,民主參與是幸福社會的關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