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血,從傷口流出,染溼了衣服,也染溼了沙發。
莫泊森一點都不心疼她,轉身,走進臥室。
打開牀頭櫃的抽屜,帶上他最愛的手槍。
然後拿起擺在櫃面上的那個相框,相框裡的照片,是黃玲笑的燦爛獨照。
把槍和相框放進一件大衣的兜裡,他穿上大衣。
大衣很長,到他的膝蓋處。
他的身材,本就頎長挺拔,大衣穿上,身姿顯得更加修長,健美。
他從臥室出來,李鑫鑫擡起眼皮,看着他。
銀色大衣,黑色西褲,讓這個男人看去,更顯暴戾。
他走到李鑫鑫面前,垂眸,冷冷地看着從她傷口緩緩流出的血。
“塗在刀上的是一種難退的麻痹藥,三十八個小時後,纔開始進行消退,那個時候你四肢纔有知覺動彈。”
“……”李鑫鑫恨恨地咬站牙。
“這裡的電話,網絡都是完好無損的,但你現在無法起來打電話求救。”
“……”李鑫鑫努力地試着動手腳,但不管她怎麼試,都動彈不得。
莫泊森看出來她在試着動,他冷冷地笑了笑,“別浪費心思,你越是想動,越無法動。”
“……”
“雖然不能動,但你還可以說話,你可以大聲叫喊,喊人來救你。”
但這不可能,這裡是海景別墅,方圓幾裡,纔有一棟別墅。
又是靠近海邊,站在陽臺上,聽到的,是海風,或者海浪聲。
爲了住得舒適,別墅的隔音是相當好的,把窗戶和門一關,外面的海聲,汽車的鳴啼聲,都會完完全全隔去。
而且,這棟別墅是電子鎖,沒有莫泊森的允許,外人進不來。
“你明知道不會有人來救我,還這樣對我!”李鑫鑫恨死了莫泊森。
“如果三十八個小時後,你的血還沒流乾,你沒失血過多身亡,你可以自救。”莫泊森笑了笑,“不過,有點懸。”
“……”
“在二十四小時後,會有一架李重錦的戰機從別墅上方飛過來,朝我別墅扔下一顆炸彈。”
“莫泊森,你這個混~蛋!”李鑫鑫一聽,臉色大變。
莫泊森勾脣,笑容嗜血森寒,“到時候,別人就會以爲,李重錦想殺我,對我別墅扔炸彈。幸好,我剛發好出去喝酒,逃過這一劫。而你,剛好有事找我,站在別墅門口,被炸身亡。你說,李重錦看到這條新聞,會不會當場吐血?”
“莫泊森,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李鑫鑫厲聲大叫。
是她太低估他了,她一直看不起這個男人。
她覺得,他是她爸爸的手下,要不是她爸爸提拔,他不會有今天。
他的手下對他忠心耿耿,那是他愛兵如子,即使他去了K國,也是因爲顧琰灝接納他,相信他,罩他。
他依然不是王,是臣!
李鑫鑫看不起臣,在她眼裡,臣就像狗沒什麼兩樣,都得看主人的臉色生活,工作。
她以爲,就算他有一天查出來,是她跟她舅舅計劃殺了他爸爸。
但礙於權勢面前,她爸爸面前,莫泊森不敢拿她怎麼樣,畢竟,她是一國公主。
沒想到,他竟然敢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