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16日,本來是一個普通的日子,但是對於中國法律界來說卻是一個大日子。王明,臺北市一個普通技術員,早上接到公司的電話後,急急忙忙離家向公司趕去。
王明邊走邊想着工作上的事情,由於王明家離工作的地點比較近,他一般都是步行前往公司。今天,公司有急事,王明走得很急,路過十字路口時,突然看見一輛闖紅燈的卡車直直的撞向一位正在橫穿馬路的老太太。
老太太側身急忙讓過,然而不幸的是老太太還是被疾馳而過的卡車稍微碰了一下,老人一下跌倒地上。正在過馬路王明急忙上去將老太太扶起來,王明看着老人蒼白的臉色毅然決然的攔了一輛出租車將跌倒的老太太送到醫院。
雖然這有可能導致王明失去工作,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還是讓他堅持將老太太送到醫院。王明親自將老太太送到醫院,然後還給她先行墊了醫藥費,這老太太開始還挺感激王明。
可是,等到老太太的兒子、媳婦、女兒到了醫院之後,馬上變了臉,反咬王明一口,非說是王明將她撞倒在地,要王明賠償醫藥費50萬新臺幣。王明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了,一氣之下他轉身離開了醫院。
王明氣呼呼的離開了醫院,心裡想今天就當是花錢買個教訓,以後再也不當雷鋒了。然而王明不知道的是,一場更大的風暴正等着他。
第二天,王明依然像往常一樣正要上班,突然門鈴響了,他很納悶誰會來找他呢。王明性格比較內向,在公司他的朋友很少,工作幾年以來,他就沒請人到他這裡做過客。他的父母在另外一座城市,離這裡相當遠,如果他們要來的話一定會提前打招呼。
所以,王明很納悶誰會一大早來拜訪他。王明打開房門一看,就見門外站着兩個身穿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員站在他的門前,王明疑惑的問:“請問二位有什麼事?”
其中一箇中年人嚴肅地說:“你是王明嗎?我們現在正式通知你,有一件民事案件需要你出庭”
王明一聽都有些懵了,“哎,我說兩位,到底什麼民事案件牽扯到我?”
法院工作人員回答:“是關於你昨天在北街十字口不小心撞倒一位老人的事,現在人家已經將你告上法庭了,要求你賠償醫藥費等損失。”
王明一聽頓時氣炸了,這老太太一家還沒完沒了,這救人還救出麻煩來了。王明將法院工作人員送走,仔細一想,現在法院已經送來通知書,看來今天去不了公司了。他先給公司主管請假之後,然後打車前往臺北地方法院。
一路上王明心緒難平,如果這次法院不給他一個公道,他一定要求上訴。可是當他看到今天的法官是昨天老太太的兒子時,心頭涌起一片陰雲。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辯論,判決的結果是王明應該賠償40%。
王明聽到這個結果後勃然大怒,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同時利用網絡的便利在網上四處發佈有關案件的緣由、經過和結果。最終造成網絡上廣大網民議論紛紛,大家對於此次事件中有關法律和道德的問題爭論不休。
林峰也是在閒聊時聽妻子趙雅芝說的這件事,聽完之後,他感到有些悲哀。一直以來他都希望中國人重拾自己傳統道德。尊老愛幼、見義勇爲、樂於助人一直都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品德,現在竟然有人要破壞中國人道德體系,林峰十分清楚一旦社會倫理道德因爲某件事而坍塌,想要再次建立人人遵守的道德底線,將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
1985年,2月1日,經過半個月的準備,臺灣最高法庭就推人事件再次召開聽證會。這一次可以說聚集了臺灣全部的焦點,各大電視臺都將對這次審理進行全程直播。
林峰也暗中佈置了不少動作,其中廉政部門已經展開對老太太兒子的調查,本來老太太眼見輿論越來越不利於自己一家,想要通過兒子和王明達成庭外和解,然而沒想到的是她兒子突然被隔離審查停止了工作。
現在她們一家又接到最高法庭的通知,聽說這次臺灣最有權勢的人也會出席這次審判。這些情況都讓她感到恐慌,但是現在的情形已經不允許她退縮了。
九點整,法院準時開庭,這次王明由於得到大部分民衆的支持,其中還有林峰的暗中扶持,結果一個小時下來,最高法庭做出終審判決:鄭老太太被判詐騙罪成立,將要服刑三年,同時老太太一家賠償王明100萬新臺幣的精神和經濟方面的損失,老太太的兒子以權謀私將要入獄服刑十年。
判決一下來,老太太就昏倒了,她這次可算是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了,不僅沒賴到賠款,還把兒子一輩子給毀了。同時她們一家經過媒體的廣爲宣傳,算是臭名遠揚了。
判決一下來,臺灣民衆一片叫好聲,趁此機會,林峰通過立法院宣佈了新的法律:故意污衊、陷害見義勇爲人的行爲將受到五到十年刑期,同時還要承擔鉅額罰款;任何故意逃脫的肇事司機都將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嚴重者將會判處死刑。
該法律剛頒佈不久,就傳來臺中地區一位肇事司機在撞人之後畏罪潛逃,結果導致被撞之人錯過搶救時間而不幸死亡。一個星期之後,肇事司機被抓,他以爲頂多被判幾年然後賠點錢就可以了。結果判決下來讓他的家人震驚異常,法院判決司機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同時他還要賠償被害者1000萬新臺幣。
這件案子不像之前王明的案件獲得外界的一致支持,許多人都認爲法院判的有些重了。但是,在林峰堅持下,該條法律還是在臺灣地區執行開來。緊接着臺灣就開展嚴打肇事司機的行動,一個月下來共有二十幾名不同司機被逮捕判罪。
這些潛逃的司機其中五人被判無期徒刑,剩餘的都被判十到二十年有期徒刑。同時他們還要賠償受害者鉅額現金。現在臺灣網絡上已經傳的沸沸揚揚,所有人都認爲從今之後在臺灣再也沒人敢撞人後潛逃了。畢竟撞人後如果表現良好,起碼不會丟了性命,一旦潛逃被抓後果將是十分嚴重。
隨後政府機關報發表評論“這是政府旨在建立社會道德體系所做出的努力,希望全體公民都要遵守中國的傳統道德,這些美德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政府希望大家要繼承和發揚這些好的品德,政府鼓勵樂於助人、見義勇爲的行爲,任何破壞和阻撓這些行爲的行動都將受到政府的嚴懲。”
另外,臺灣政府還宣佈今後五年將是臺灣建設道德年,任何公民只要做出有益於社會和他人的行爲將可以成爲第一批月球居民。現在,王明已經成爲第一個確定移民月球的中國人。自從這條消息發佈之後,全臺灣的人都興奮起來,所有人都盯着過馬路的老頭、老太太,希望自己也樂於助人一回。這樣說不定自己也能向王明一樣移民月球。
現在王明一直處於興奮狀態,他向媒體表示:“法律和社會給了我無窮的信念,將來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我都將一直堅持做好人好事、樂於助人,因爲我知道法律是我的堅強後盾”
王強事件經過政府一輪有意的宣傳,現在全臺灣的中國人都樹立了做好事不吃虧的觀念。而且經過鄭老太太一家的教訓,也沒人敢再亂鼓搗什麼幺蛾子了。然後林峰又將這股道德風颳向中國其他地區。全中國都掀起一股向雷鋒學習的熱潮,這和後世那些走形式的活動完全不一樣,這是由林峰牽頭組織的,他的“赫赫兇名”還在大陸官場廣爲流傳,因此也沒人敢在他眼皮底下出亂子。
林峰通過現金獎勵和精神鼓勵兩方面入手,樹立社會良好風氣,特別是移居月球的獎勵極大的提高了衆人做好事、見義勇爲的積極性。結果活動期間,全國見義勇爲事件一下子涌出上百件,全國各種犯罪行爲一下子降低到歷史最低水平。
當街搶劫、偷東西的行爲大大減少,曾經內地一個搶劫者剛打劫完受害者想要逃跑,結果受害人喊了一句:“有人搶劫啊”,頓時一下子圍上上百人,“哪呢,哪有搶劫的?”“那裡呢,快追”結果上百幾十號人追着一個搶劫犯,最後,搶劫犯被追上之後,一幫人扭着他到了派出所後就開始爭論到底是誰抓到的。
雖然這次行動,媒體上有褒有貶,有人認爲精神獎勵就夠了,不需要獎勵這麼多的現金,但是林峰卻一直堅持要求下面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
林峰認爲現階段必要的物質獎勵還是必須的,等到國人都適應了人人爭當雷鋒的社會環境之後,在慢慢減少物質方面的獎勵。當一代人都樹立了正確的道德觀之後,就會完全取消所有的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