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沖霄而起。
他身法之快和妙、瀟脫和優美使人羣裡全“哇”了一聲。
他再落下來的時候,已在丈外,落到一個在市肆道旁打草鞋的老人的身邊。
他早已把距離算好,這樣一來他大可有充分的時間去應付那三個灰衣人的攻擊。
不料,他人才落地,一個白衣人已到了他的身前,幾乎就跟他面對面地站着。
王小石這纔在心裡吃了一驚。
他只好拔劍。
剛纔,那三名灰衣人同時出手乍然狙擊,他仍可不拔劍,可是這白衣人才閃現,他便知道非要拔劍不可了。
──他這次拔的是刀,還是劍?
沒有拔。
因爲白衣人即道:“是我。”
王小石笑了。
來人是白愁飛。
再看人羣裡的三名灰衣人,全都倒在地上。白愁飛的“驚神指”,在他們第二擊還未發出之前,已讓他們失去了發招的能力。
既然來的是白愁飛,王小石當然便不拔劍了。
可是白愁飛的臉容卻充滿了惋惜。
他低聲道:“我來的時候,只說‘是我’,並沒有叫你‘別動手’,你爲何不拔劍?”
王小石微笑道:“既然是你,又何需拔劍。”
“你不拔劍,我便一直沒有機會領教你的劍招。”白愁飛望定他道,“這是一件極爲可惜的事情,我不想讓這個遺憾繼續下去。”
王小石道:“我從來不對朋友拔劍的。”
白愁飛道:“你拔劍的時候,可以不當我是朋友。”
“你不只是我的朋友,而且還是我的兄弟。”
王小石堅持而堅定地道:“一位大俠曾說過:‘一朝是兄弟,一生是手足。’只有王八蛋龜孫子纔對自己的兄弟背後下毒手、身前拔刀劍。”
白愁飛特地望了他一眼,道:“早知道如此,我等我們交過手後纔跟你結義。”
王小石淡淡地道:“交過手後,恐怕就不一定能結義了。”
白愁飛冷笑道:“你輸不起?”
王小石搖頭。
白愁飛有點憤怒地道:“你怕我輸?”
王小石還是搖頭。
“不是輸得起輸不起的問題,也不是誰贏誰輸的事,只怕我們一動手,不止定勝負,還判生死,”他道,“死人怎能跟活人結義?”
白愁飛這才恢復了微笑,“也許是兩個死人一齊到陰曹地府去結義。”
就在他們說話的時候,場中又發生了一些事。
幾個官差似的人物,沉默而沉着、完全不動聲色地把地上那三名灰衣人押走,卻並不走過來向白愁飛和王小石查問。
街上的人又恢復了熱鬧,熙來攘往,也還有小部分的人忍不住向王小石和白愁飛投來狐疑的目光,有的仰慕,有的敬畏,但很快地又因手邊上忙着活兒而不再留意他倆。
在大城裡、大街上所發生的事情,就像一葉孤舟被海浪吞噬一般,纔不過一陣子,就連漣漪都不剩。
人在時間之流裡也豈非如此?
既然如此,什麼豐功偉業,什麼蓋世功名,與歷史的長河相比,宇宙的浩淼相較,豈不如滄海一粟、微弱無依?不過,人在世間卻不惜互相傾軋、分毫不讓,來攫取一些可悲復可憐的“成就”?
──可是,你難道能爲了存在的渺小,而放棄盡一己之力、不再努力嗎?
不能。
千古功過唯一笑,即是流螢也燃燈。這句自擬的詩,便是王小石的想法。
──白愁飛的看法呢?
不知道白愁飛有什麼看法,但他卻看見白愁飛在看着一個人。
一個無論站到哪裡、跟什麼人站在一起,都能夠顯得鶴立雞羣的人。
甚至這人生下來的時候,也比別人高大豪壯,笑的時候要比人發怒還威武。
這個人,正負手寬步,走向三合樓。
他只是隨意邁步,但整個街子裡的人們,都忍不住看他,忙着幹活的苦哈哈,看了他一眼,竟似忘了自己背上的重擔;替主人餵馬的少年家丁,看見了這個人,覺得自己神威凜凜,變成了馬上的主人;錙銖必較、暗釦秤頭的小販們,忽瞥見了這個人,就像蒼蠅被蜜糖吸引,竟忘了找還碎錢;街上的女孩子,看見了這個人,就想起了自己夜夜在夢中出現的情人,彷佛正如眼前的人,雄姿英發,目光這回像蒼蠅粘上了蜜汁;而小孩子看見了這位豪邁威風的大哥哥,幻想將來也要長得跟他一般英挺好看。心裡邪的人不敢對他正視,性直的人看了也自形穢陋,而這個人本身,像心知肚明人人都在注視他似的,大搖大擺地走過大街,走向三合樓。
敢情是那大漢太過引人注目,街上的人才忘了再看王小石和白愁飛,而將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漢的身上。那個人走過的時候,有一輛馬車,本來正急急趕路,趕車的人抖控繮繩,正縱勒閃避街上的行人,但忽瞥見路上橫過這麼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給他側睨一眼,只覺藍電似的眼神射來,如同遭了一擊,一失神下,眼看馬車就要踏上一個正在路心傻愣愣地看着這威武大漢的幼童!
那高大威猛的大漢從容地橫跨一步,一手按住馬頭,馬車就戛然而止,趕車的人幾乎被陡然的急止挫飛出車外,大漢的另一隻大手,卻似老鷹捉小雞般的,把小孩子揪到路旁,並溫和地告誡他道:“小孩子,以後要是沒大人帶着,不許滿街亂跑。”那小孩子早就已嚇愣了、看唬了,趕車的人也呆了,連馬也不敢亂奔亂竄了。那大漢說完這句話後,又繼續走向三合樓。每一步隨隨便便邁出,都似常人四步之寬;每一步都龍行虎跨,像跨一步就在地上烙刻了個鐵印章一般。
王小石因白愁飛注目而望去。
他比白愁飛看得遲一些,所以始終未曾看清楚那大漢的臉貌。
那名大漢走入了店門。
一時間,店裡的夥計都當他爲上賓,連店裡的客人都自形猥陋,自覺比這人低上三級,巴不得吃飽就走,不敢與此人平起平坐。
世間懂得看人內心的人,一向不多,但識得看人衣飾的人,所在多有。單憑這大漢身上穿的似絲非絲、似緞非緞、既有棉布之暖而又兼得綢布之涼爽的布料,明而顯之是敦煌道上“家和堂”的貴重貨色,單隻這件衣料,可能就要比自己家裡所有衣服加起來都昂貴一些,所以就算不看那名大漢的堂堂相貌,心裡也早就矮了一截。
一大截。
夥計當這名貴賓蒞臨,是無上的光榮,忙把雅座騰出,座位向陽,遠江近街,夥計更招呼殷勤,捧巾奉茶的,一如許多酒樓茶居,把名人、京官千方百計地請來做“活招牌”一般──連這樣出色的人都入咱這家店來,足見這家店子是如何的高尚,怎樣的與衆不同了!
所以難怪有人認爲:上館子不再是爲了吃好菜,而是爲了“吃名氣”;穿衣服不再是爲了保暖,而是爲了“顯氣派”。
可能是因爲這個緣故吧!那胖嘟嘟的“飯桶”忽然嘆了一口氣,道:“人人幹活,都是爲了吃飯充飢,怎麼現在的人,都光吃菜而不吃飯?”他喝了一口茶又道:“何況現在連菜都不是拿來吃了,只拿來看,酒也不是拿來喝的,卻拿來光浪費、顯排場。”
這時候,那名大漢剛叫了一罈子高粱酒。
他一手提着酒罈口往嘴裡就倒,一半倒在嘴裡,另一半自嘴邊溢出,弄溼了衫子,他倒一點也沒有在意,豪態依然。
可是,那“飯桶”這麼一說,分明是針對他而發言。
那大漢愣了一愣。
店裡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裡暗忖:那“飯桶”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氣宇軒昂的猛漢,肯定會有苦頭吃了。
果然那猛漢放下了酒罈。
他緩緩地轉頭,望向那“飯桶”。
他一跨入三合樓的時候,就知道三合樓這底層裡裡外外只要是活着的人,不管是掌櫃還是夥計,客人還是乞丐,都看着他,只有一個人是例外。
——便是這個吃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