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世人而言,皇位是雲明軒和雲肅風的,子絮不過是個冒名頂替的公主,本就不是爲了榮華富貴,國家衰弱江山破碎對她來說也算得是一種復仇的辦法。
雲明軒對這江山一直就是蓄勢待謀,現在皇上的昏庸,讓他不得不擔憂就算日後的這江山到了他的手上也不只是一個空殼無法千秋萬代。
皇子與公主的命運,是截然不同的。
公主,盛世之下,可享榮華,但若是生在亂世或者是小國,就必須要爲了國家做出犧牲,男兒不能做的,男兒能做的,她們都必須去做。
就算金碩公主的和親,就是爲了大靖與和番的百年好合。而皇子,擔憂的是國昌,心憂的是皇位。
“強大?”雲明軒扯出一抹苦笑,大皇子云肅風一直在朝政上壓他一頭,他如何強大。
皇上現在雖然昏庸,但早年卻是英明得緊,不管是對朝政還是民生還是三軍都是極爲上心,一直以來權力都高度集中與皇上一人之手,也便是如此,才造就了一個晚年碌碌無爲的昏庸君王。
“強大,二哥,你與大皇兄相比,還是差一些。”
子絮眉峰清揚,淺言一笑。
雲明軒濃眉緊皺,閉口不言。
“你,不如大皇兄那般狠絕。大皇兄若是要做一件事,就一定會坐到,雖有時手段霏瑾並不贊同,但這股狠絕勁,霏瑾倒是覺得是一個王者需要具備的。”
成皇,成王。
這就是皇子的命運。
“大皇兄爲了能主持與草原勇士團對決的事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的,就霏瑾所知,單就麗妃那裡,他就送去了一匣子雞蛋大小的夜明珠。”
見雲明軒依舊是抿着嘴脣不開口,子絮一步向前,走到了雲明軒面前。
“他有他的手段,你怎知我就沒有我的手段?”雲明軒冷聲撇頭,不接受子絮的這一說法。
“二哥雖在朝堂上有一些擁護的人臣,但要論及大皇兄的人脈,你可比得?”
對於大皇子云肅風與二皇子云明軒之間的紛紛擾擾子絮很明白很清楚,再她看來,雲明軒雖有頭腦,但脾氣秉性太過仁慈,要成大事的人,是不能有這種仁慈的。
這是在她很小的時候那個負責訓練她的師傅就告訴了她的道理。
而云明軒,有着不輸雲肅風的頭腦,但在朝政三軍裡,卻不及雲肅風一般如魚得水。
就像這次主持草原勇士團與大靖的文武鬥一事,皇上就在未經過百臣商議下交給了雲肅風,而不是雲明軒。
雲明軒也知道這是不錯的出頭機會,所以他纔會甘願拜倒在雲肅風手下,做起了對決選手。
“霏瑾,你往日可從不與我說這些。”這時的雲明軒,似乎是透過子絮的話看出了一些什麼,這麼犀利而凌厲的語氣,絕不會是金碩公主所爲。
他的妹妹雲霏瑾對他,那是自小崇拜從不會說自己不如誰誰的。
也許,公主性情大變,在某些方面講,會是一件好事。
“二哥,我這是在爲你着急
你不知道嗎?要是在平時,我纔不會與你多說這麼多。”
子絮臉頰瞬時緋紅,險些被識破的她慌張的轉過了身,背對着雲明軒。
“我知道你是擔心我,我有自知之明,就算我現在及不上大哥,但總有一天,我會超越他,戰勝他,打敗他。”
權勢這個東西,是可以蠱惑人心讓人迷茫的,身在權勢最頂端鏈,雲明軒不是聖人,不能免俗。
“二哥,那你愁悶的是什麼?”
雲明軒突然來訪,一臉的頹廢,這樣出現又說出了這樣的一番話,讓子絮不由得好奇想知道更多的事實。
“剪不斷理還亂,這些事,說也說不通,後日草原的人就要來了,草原蠻人向來驍勇善騎射,這次向來狩獵會成爲比試項目之一,霏瑾你對此向來有興趣,到時記得要去觀看觀看。”
說完,雲明軒轉身離去,離去的不留痕跡,今夜他的這番話這番舉動,就像只是他醉酒之後的荒唐。
第一次,子絮認識到了這個她認識了十年的男子的另一面;
第一次,子絮聽到了一些她從未在雲明軒口中聽到過的話;
第一次,子絮接觸到了一些她覺得可稱之爲真情的東西。
雲明軒一直都把她當做是金碩公主雲霏瑾,與她嬉笑相處,與她談天說地,與她說長道短,就是今日頹廢之下還與她說了這許多不會與外人道起的話。
誰想,這,是一個很不美麗的誤會。
草原可汗要來了,身爲大靖帝都京城自然是會加倍熱鬧,皇上爲向小小草原蠻人展示大靖的地大物博繁榮昌盛,居然讓人在京城各家門前都紮上了紅綾,一眼望去,很是喜慶。
很多人不明白,草原可汗來挑釁,這有什麼值得喜慶的,偏偏這皇上,卻是喜不勝收喜笑顏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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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大臣也是不解,皇上對草原可汗的態度,實在是太曖昧了一些,就說前段日子在京城裡滯留的和番王子,皇上對他與草原可汗相比,那可是天壤之別。
草原可汗要來了,大皇子云肅風肩上的任務,也就越來越重了。
與草原一戰,關於大靖顏面,關於他以後的地位,他不會馬虎也不能馬虎。
今日雲明軒又來了一趟公主府,本是拉着子絮去看他練箭術的,但子絮卻用身子不適推脫了過去。
今天,倒是無事。
換了一身簡單的衣服,之帶着千曼一人,子絮從後門出了公主府。
這真是一件很簡單的衣服,就是子絮在做侍女的時候也絕不會穿上身,粗糙的麻布緊貼着皮膚,子絮扭了扭脖子,慢慢適應着這一身麻布衣給自己帶來的不適。
一身灰白的麻布衣,千曼亦然。
兩人就是這般,出了公主府。
今天,是習浩然回來的日子。
昨夜子絮收到了習浩然寫來的信,他說,他之所以與連城青一同出京,是要去找一樣東西,習浩然說,他這次回來,只呆幾日便會離開了。
至於是去哪裡,他到沒有說起。
當然,子絮喬裝出府,並不是專門爲了去尋習浩然,準備的來說,尋習浩然,不過是順帶去做的事。
子絮此番,是要離京。
去哪裡?
當然是去她該去的地方。
多木烈把隨團勇士的資料身份隱藏得極好,現在多木烈已經入了安州,自然是要去打探打探的了。
本這事不該由公主親自出馬,於情於理都不適合,但她還是沒有理會千曼的阻撓動了身。
千曼是這般想的,公主素來喜歡騎射,想來趕路不是問題,以自己的本事加上公主在安州的人馬,保護公主的安全應該不是問題。
但子絮不是這般想的,她與千曼,出自同一組織,但身手經驗卻差了很多,千曼遠不及她。
倒是甩掉千曼去打探消息,這對她來說是不錯的選擇,出於本性,出於堅守了十年的職業道德,她還是無法讓千曼代替自己去做這些事,更重要的是,她覺得以千曼的身手,不一定能拿到這些資料。
畢竟,千曼不是組織裡身手最好的,她纔是。
金碩公主選擇她做她的貼身侍女的時候,看中的是她組織裡第一的身手,而她選千曼做貼身侍女,則是看中了她在組織殘酷的訓練下還保有的那一抹純真。
今天,驕陽高照。
是個大熱天,街上行人匆匆,路邊野花打焉。
騎了一匹黑馬,子絮與千曼離了京。
她並不擔心有人會發現自己離京。在自己受傷返京之後就很少出門甚至是閉門不見客,現在暫離一天,該不會有人發現。
兩匹不醒目的黑馬,揚起陣陣黃塵,化作了炎炎夏日裡的一陣涼風,化作了一道黑色的閃電,離開了京城。
只有一天的時間,要在京城與安州之間來回,還要在草原一行人的手中取得資料,速度一定要快。
子絮的速度,超乎了千曼的想象,她一直以爲,以公主嬌貴的體質,就算喜騎射,也不會有多擅長,但子絮似乎是個例外。快如風,疾如電,這速度,與她相比,只快不慢。
一路,兩人都在馳騁。
幾乎是馬不停蹄的,兩人在午時趕到了安州。
抹掉一臉的汗水,抖了抖已經被汗水打溼貼在後背的粗糙的麻布衣,最後子絮又挽了一下被風吹亂的黑髮。
站在安州城門下,看着這遠不如京城繁華熱鬧的人來人往,子絮問道:“你可打探清楚了?”
一旁,千曼牽着馬繮繩回道:“已經打探清楚了,草原的人就住在城南的一家客棧。”
城南的一家客棧,就叫一家客棧。
一家客棧,似乎還差不多是個連鎖客棧,子絮想想,在現代已經是這麼叫的。
經過守城士兵簡單的盤查,子絮與千曼入了安州。
安州,是離京城最近的州郡,但安州卻沒有繼承京城的一點繁榮,這裡就大靖的經濟來說,只算得是中等發達的州郡。
草原的人選在這裡落腳暫住一晚,也只是看中了這裡離着京城近一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