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夫妻倆到了芳芳的家。芳芳和她的丈夫顯得非常關心,本來說不要提程夢興的事而只談怎麼把孩子們救回來的,但談話中大家總是更關心程夢興的事。芳芳的老公問程夢興,“你是否在打女兒時把女兒們的褲子脫了?” 程夢興被問得很尷尬,連連說,“沒有,沒有。” 許夢嬌又插了一句,“他打女兒的時候是把門關着的,我們都看不見!” 程夢興很生氣,“你這不是當着大家的面給法官找證據說我關着房門性侵女兒嗎?你知道房子裡面是沒有鎖的,你已經有多少次突然推門進來了,你看見過我把女兒們的褲子脫了嗎?要是女兒的褲子脫了的話,能那麼快就穿起來嗎?”
“我是沒有看見過你把女兒的褲子脫了,但我看見過程完美坐在你的膝蓋上。” “我打她們的時候是把她們放在我的膝蓋上,面朝下,屁股朝上,這樣我可以打她們的屁股。”
芳芳的老公勸他們兩個人不要吵,要緊的是如何把三個小孩、特別是程完美救出來,這樣才能讓他們翻供來證明程夢興無罪。所以說救孩子實質上是救程夢興。程夢興和芳芳的老公討論應該找什麼樣的律師,芳芳的老公認爲這個時候就不要圖省錢了因爲這關係到你是否要進監獄的事了,律師的好壞是很重要的,並建議找一個對中國文化有所瞭解的亞裔律師。正在這時,程夢興聽到許夢嬌問芳芳,“你在這裡和你前夫離的婚,有經驗有關財產如何分割,象我家現在的情況,過錯方是程夢興,要離婚的話我是否能得到所有的財產。” 芳芳的回答好象是,“不是的,財產還是一人一半。” 許夢嬌挺失望的。
程夢興聽到這些,心想,“你當初不是勸我主動向警察局自首、爭取從寬處理,並保證等我一輩子嗎?怎麼現在就問離婚能不能得到所有的財產了呢?” 當然程夢興知道象許夢嬌這樣一個有遺傳性抑鬱症的人是沒有什麼道德底線可言的----因爲她是一個精神病人----正常的時候挺好的,犯病的時候什麼缺德事都做得出來。
從芳芳家裡出來,許夢嬌警告程夢興,“以後你要是再敢在別人面前跟我頂嘴我就把你所幹的壞事都講給社工聽,譬如你離過兩次婚,正經的男人是不離婚的。譬如你在Alberta 省北部工作時給女孩子寫的情書,這些情書我現在還留着可以作爲證據;譬如你在卡爾加里(Calgary) 時把你的臥室粘上黑紙然後裡面黑燈瞎火地性侵我們的女兒,等等。把這些東西交給社工就是罪證,你100%要進監獄了。” 程夢興不敢吭氣了。
第二天早上--2016年10月12日,程夢興按昨天警察對他的指令到位於2867 Peninsular Way, Lantzville, BC(卑詩省的中級法院也在這裡)的保釋局去報到。保釋官是個女的,她已經把程夢興認定是一個罪犯了,所以講話的口氣是跟一個罪犯在講話,有什麼辦法呢,誰讓你自己的女兒去告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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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夢興按他們的要求又在一張紙上籤了字,大意是:程夢興必須每半個月到保釋官那裡報一次到。假如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沒有按時來報到,那又是一種犯罪,可以處以2000加幣的罰金到判處2年的徒刑。所以從這天開始,程夢興必須每半個月到這裡來一次,來看這個居高臨下,把自己當成罪犯的女保釋官,否則的話他們會派警察再次把他關起來。
下午程夢興找到了一個他認爲是最好的一個來自**的刑事犯罪律師,並按律師的要求立即給了5000加幣的押金。律師告訴程夢興,“我強烈要求你不要和社工Raelynn講話,更不要跟她討論你的案子。這是因爲你被指控的是一個很嚴重的罪行,你會在半年和一年內得到一次歷時2到3天的法庭審判,假如被法庭裁定你有罪,你的刑期一定會很長。因爲這些社工是無孔不入的,你跟她們說的任何事情,她們到時一定會到法庭上說出對你不利的供詞。因爲出庭一次,她們就能掙錢一次,所以最好是不跟他們接觸,不給她們這種機會。另外一定要跟太太搞好關係,因爲太太若到法庭上說出對你不利的事情,可能法官會相信,那麼你被定罪的可能性增大了。並且不要跟任何人討論這個案件,包括你的太太,因爲你說的話可能都會被別人拿到法庭上來攻擊你,這樣對你不利。”
然後程夢興跟律師講,“我的大女兒程完美腦子有問題,遺傳她媽媽許夢嬌的,許夢嬌又是遺傳她爸爸的。假如證實我的大女兒腦子有問題,譬如她有輕度的自閉症,會不會對我有利?”
這個律師說,“不會,你女兒腦子有問題,並不等於她講的話不可信。納奈莫市(Nanaimo City)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個獨生女兒突然狀告她的單身爸爸性侵她。這個獨生女兒有明顯的自閉症,一般人一看見她就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但她告她爸爸性侵的過程很詳細,前後也很一致,儘管爸爸和爸爸的親戚都跟法官講,這個女孩是因爲爸爸不給她買手提電腦而懷恨在心,編造的謊言。法官還是相信了這個智障女孩的話,說納奈莫(Nanaimo)警察局錄了非常好的口供,使他完全相信了她爸爸確實性侵了這個女兒,儘管沒有任何證據,譬如處女膜破裂等,只憑這個女孩的供詞,爸爸還是被判了刑。在加拿大,性侵屬重罪,最高可以判10年徒刑,而且一般情況下,對性侵女兒的爸爸,法官會重判。”
聽到這裡,程夢興倒吸了一口涼氣---上帝啊,請保佑我吧。
這邊許夢嬌也找到律師了,她找的律師是純粹的白種人名叫Robert,爲什麼許夢嬌從這麼多的律師中選了Robert,原因是當她見到Robert時,突然Tom進來了,這個Tom許夢嬌是認識的,因爲許夢嬌去找過社工Raelynn, 而這個Tom是Raelynn的上司所以他們也一起談過話。於是Robert 就跟Tom攀談了起來,講的就是許夢嬌家裡的事。
Robert,”恭喜你這次逮到了一條大魚。”
Tom喜滋滋地說,“是啊,這次又逮着個大的。我們現在只要收集好證據,把他3個女兒的證詞組織好,對他的3個女兒進行上法庭前的專門培訓,讓她們敢於在法官面前揭發她們父親對她們犯下的性侵罪,就一定能把這個Alan(程夢興的英文名)送進監獄。更令人振奮的事是儘管Alan(程夢興)已經在加拿大待了15年了,他的太太和孩子們全都是加拿大籍了,這個傻瓜至今還是拿中國護照,沒有入加拿大籍。而他犯的是性侵女兒的重罪,所以在加拿大坐完監獄以後,按加拿大法律他會被立即遣返回中國。據我們瞭解他在中國江西萍鄉的一套房子和一個商業鋪面都在他太太的名下,而且也不值什麼錢,他的絕大部分財產均在加拿大,他出獄後年紀應該60多了,所以他被驅逐回國以後下場會是很慘的。哈哈哈!”
然後Tom 轉向許夢嬌,“這一次讓你受驚嚇了,真對不起了,想不到Alan是這麼壞的一個人,你跟他已經生活了10多年了,請告訴我他對你的傷害有多深?”
許夢嬌說,“Alan是否性侵他的女兒們我不太清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並沒有強姦她們。而且家裡是我說了算,經過這一次教訓,我相信Alan再也不敢做出格的事了。真正傷害我和我孩子的是你們強行把我的孩子們搶走,不準孩子們見我,我的兩個小孩子從生出來以後就沒有離開過我,她們沒有我是肯定要哭的。你們的心腸也太硬了,我原以爲假如Alan有罪,你們會把Alan關進監獄,你們現在不抓Alan, 反而抓我的孩子把她們關起來不准她們見她們的媽媽,這也太缺德了吧?……”
Tom 聽不下去了,草草地打斷許夢嬌的話,起身和Robert告別,走了。
Tom走後,Robert告訴許夢嬌,“這個Tom和我一起打交道已經20多年了,成了好朋友了。你剛纔講的話是很糟糕的,當社工們對Alan義憤填膺因爲他極大地傷害了你們的家庭,你倒覺得無所謂,反而怪罪社工把孩子們拿走,她們把孩子拿走是爲了保護孩子不再被Alan性侵,她們是希望你能帶着你的孩子們出席對Alan的審判,鼓勵你的孩子們告訴法官他對孩子們的性侵對孩子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對這個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讓法官給Alan判以重刑。”
因爲這個Robert是Tom的老朋友,而Tom又是Raelynn的上司,許夢嬌認爲她請Robert,就一定會把她的3個女兒立即要回來,所以她讓Robert當她的律師,趕緊把孩子們救出來。
許夢嬌回家後告訴程夢興,“我的律師說你在坐完監獄後會被遣返回中國。”
程夢興感覺到自己真是倒黴透了。他是一直沒有申請入加拿大籍,原因是入加拿大籍後比加拿大永久居民多了一個選舉和被選舉權,每次選舉,他根本不知道該選誰,所以一點用處都沒有;還有入加拿大籍以後,有可能會強迫叫去當陪審員,程夢興也不願意幹陪審員的活---陪審員就像臨時法官,坐在法庭上聽原告和被告包括他們的律師的爭辯來確定被告是不是有罪,對他來說這挺荒唐的。再者有加拿大護照後,可以到歐美等國家旅遊不需要簽字,但程夢興很討厭美國的霸道,自從來加拿大以後從來就沒有去過美國,並且對旅遊也不感興趣,他若有時間時想去的唯一地方是自己出生和長大的地方---中國,那裡有他的親朋好友、兄弟、和父母的墓地。
程夢興立即上網查有關的法律來覈實:假如一個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內犯了最高刑罰可以是10年或超過10年的重罪,不管最後被判處幾年,刑滿後要被遣返回原來的國家。性侵屬於重罪,最高刑罰是10年,所以只要程夢興最後被判幾年,在加拿大服刑後他就必須被遣送回中國。
程夢興一生中掙來的財產絕大部分都在加拿大。他和許夢嬌以兩個人的名義用大約40萬加幣買了Parksville的房子,還有大約60萬加幣在加拿大銀行裡,這些錢本來是在納奈莫(Nanaimo)市用來購買第二套房子的。現在災難來了要打官司請律師,恐怕要花掉很多錢。他坐完牢不知道許夢嬌還能剩多少錢,而且就算是還剩一些錢許夢嬌有可能不準程夢興拿回中國,因爲這些錢儘管在他們的共同賬戶上,但許夢嬌若不同意,他就不準拿。那他回國後如何生活呀?
又急又亂中,程夢興決定立即入加拿大籍,卻發現任何有指控的人,不得申請入加拿大籍。假如入了,以後被發現了,入籍無效,還得被遣送回國,入加拿大籍的大門也已經被關上了。被判了刑,在監獄裡面待了幾年以後,程夢興就會象一隻喪家犬一樣窮困潦倒,無法生活 – 中國的父母親都已經過世,因爲當初在國內是如此的驕傲所以臉皮沒有那麼厚可以去投靠兄弟和朋友們讓他們給飯吃,那隻好流落街頭靠乞討過日子,等老了走不動了就可以餓死了----想想還不如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來得痛快----所以程夢興想到了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