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3節 共18章

2016年10月11日,由於家裡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程夢興無法去上班,他要在家裡安慰照顧許夢嬌,於是他又給他的上司打了電話請假。許夢嬌一會去一次警察局,回來,一會兒又去。

中午左右,許夢嬌急衝衝地跑回家告訴程夢興:“警察告訴我立即叫上你,我們倆一起去,他們把我們的孩子還給我們。” 程夢興想換身衣服都被許夢嬌制止了,“快點快點,不要換衣服了。” 立即駕車和太太去了警察局。下了車,沒見到女兒們,但有兩個警察一起出來,一個警察把許夢嬌帶進一個小房間關上門,程夢興正在納悶,另一個警察上去就給程夢興戴上手銬,並高聲宣佈:你的3個女兒中有兩個女兒指控你對她們進行性侵犯,你因此而被批准立即拘留並接受審查……….。“

程夢興立即被警察搜身,拿走錢包和手機,解除了褲帶,雙手十指已全被錄製了手印。然後帶進了一間小監獄,把程夢興的手銬打開。把門一鎖,走了。

監獄裡只有用油漆漆成淺藍色的鋼筋混凝土的小牀和一個坐便器和喝水器—坐便器和喝水器連成一體---但還算乾淨。

在監獄裡面靜下來,程夢興回想剛纔許夢嬌把他從家裡叫到警察局,還不讓換衣服,就是讓警察把他抓起來,把他送進監獄,然後她可以獨吞程夢興多年來倖幸苦苦掙來的所有財產---她是蓄謀已久了。

加拿大卑詩省**項目經理的工作去不了了,這一下還不知道要坐多少年的牢呢?

納奈莫(Nanaimo)市位於地震帶,據歷史記載每400到600年,一個9級或以上的強地震會發生在納奈莫(Nanaimo)市,現在離歷史上的大地震已經550年了,所以**到處宣傳:今天到50年之間,強地震要發生在納奈莫(Nanaimo)市,大家要做好準備。程夢興充分相信在他坐牢的期間,這個強地震一定會發生,而且他在這麼堅固裡的牢房裡待着,肯定安全。到時候上帝就象當初解救聖經上的保羅和西拉:“突然發生了大地震,牢獄的根基搖撼起來,所有監門立即開了,鎖鐐也都鬆脫。” 程夢興被上帝救了出來,然後他再找太太許夢嬌算賬……… 。因爲這兩天3個女兒全被加拿大卑詩省兒童家庭發展部的社會工作者領着警察強行搶走,家裡開了鍋,程夢興和許夢嬌晚上都沒法睡覺,想着想着,程夢興就在監獄裡的鋼筋混凝土牀上睡着了。

大概睡了兩個多小時,警察來開門了。警察說,“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麼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作爲你的呈堂證供,你現在可以用監獄裡的電話立即聯繫律師。” 程夢興就給出一個律師的名字和電話號碼,警察用監獄裡面的電話給那個律師打了電話,回來告訴程夢興說這個律師是搞房地產的,不受理你的案子。問程夢興還有沒有其他律師可以聯繫,

程夢興說沒有了。警察說,“那就讓我們幫你找一個吧?”

“好吧!” 程夢興回答。

很快,警察找的律師接通了,程夢興和那個律師通上了電話。

那個律師告訴程夢興的第一句話就是,“你不要跟警察說任何事,出來以後和律師講。”

“我還可以出來?”

“是的,他們最多隻能關你3個小時,等會他們要你簽字保證你會讓他們知道你的行蹤並定期向他們報告;然後他們對你進行調查,取證,交到法庭去審判,當法官或陪審團認定你有罪時你纔會進監獄。這個法庭審判少者幾個月,多者要幾年纔會輪到你。”

“那我還可以去上班嗎?”

“當然可以,只不過你要立即向你的人事部門報告,讓他們知道你被指控,但並沒有被定罪。”

“那我是不是還可以回家?”

“是的,簽完字後,警察會問你問題。記住千萬不要回答任何問題。”

“好的,” 程夢興口裡說了。但後來知道在實際中想做到不說一句話還真的不可能,因爲這些警察整天跟這些人打交道,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知道怎樣對付這樣的人,而進到監獄裡的人往往是第一次,哪裡鬥得過警察?程夢興出來以後就很後悔自己怎麼就沒有做到象律師說的那樣,一句話都不說呢?看了這片小說的朋友,假如今後你在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碰到這樣的事,記住了:把嘴巴閉上,警察問什麼都說,“我會讓我的律師來回答。”

從警察局裡的電話房裡出來,警察立即把程夢興叫進了一個帶攝像頭的房間,明確告訴程夢興,這裡裝有攝像頭,“因爲你被指控犯罪了,我們已經有受害人的供詞了,現在我把你叫到這個房間,是想聽一聽你這邊的說法。”

“我沒有犯罪,那是有人想陷害我,然後可以侵佔我掙來的所有錢財。”

“你有很多錢嗎?”

“是呀,我在艾爾伯特(Alberta)的大石油公司做工程師工作了9年,掙了很多錢。”

“那是誰想陷害你然後侵佔你的財產的呢?”

“等我出去搞清楚了再告訴你。”(儘管程夢興心裡想的是許夢嬌搞的鬼,但他沒有說出來。)

“受害者指控你用武器攻擊她們了。”

程夢興被嚇出了一聲冷汗,在程夢興的腦子裡,武器是“槍” (估計中文是第一語言的人們都會對“武器” 的反應是“槍”)所以程夢興趕緊問,“什麼武器?”

“搓澡用的棒子,有印象嗎?”

程夢興剛想回答,突然想起了律師的話,後悔自己可能已經說得太多了,所以回答,“我讓我的律師來回答這個問題。而且我記得律師告訴我不要和你們講話,所以現在我不再回答任何問題了。”

警察也不逼程夢興,就結束了談話。

警察把程夢興帶出了審訊室,到了前臺,遞給程夢興一張紙,讓程夢興看並簽字。

這張紙(帶複寫紙)的題目是:

向維持治安的警察或主管的警察承諾和保證:

我---程夢興—被指控者,1963年4月3日出生,男,家住6814 Church Close, Parksville, BC V8Z 1W4。

我知道對我的指控是

犯罪日期 犯罪地點 犯罪內容

2016年5月6日至8月7日 Parksville 性騷擾—2起

2016年5月6日至8月7日 Parksville 性侵犯—2起

2016年5月6日至8月7日 Parksville 用武器攻擊—2起

讀到這裡,程夢興心裡納悶,程完美搬到Parksville以後每次當程夢興要打她的時候,她告訴許夢嬌她爸爸在卡爾加里(Calgary)的房間裡“談話(Talking)”時摸她私處了。她們指控程夢興用武器攻擊她們,武器指的是搓澡用的刷子。這根刷子在卡爾加里(Calgary)用來嚇人,在Parksville根本就沒有碰過,但這裡沒有寫卡爾加里(Calgary),反而寫Parksville?

程夢興繼續往下讀:

爲了讓我能從警察局裡出來,我向治安的警察或主管的警察承諾和保證:

假如我住址,工作或職業有變化,保證立即向Parksville警察局報告。

我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和我的3個女兒有任何的接觸,不到她們的居住地或學校去走動(程夢興理解是警察局要把他的女兒們和他隔離開,以免程夢興殺人滅口,或傷害指控人,或給指控人施加影響讓她們在法庭上說謊話)。

我保證不會去**支,假如有槍支的話立即繳交給Parksville的警察局(程夢興理解這是防止他**殺人滅口,因爲一個絕望的人是什麼事都可能幹得出來的)。

我保證在星期三,2016年10月12日中午12點以前向在2867 Peninsular Way, Lantzville, BC的保釋官報告,並服從保釋官的指令。

我保證2016年12月22上午9:00點出席位於2867 Peninsular Way, Lantzville, BC的法庭,並按需要出席以後的法庭(程夢興理解爲對他的審判在2016年12月22開始排計劃,以後陸陸續續要出庭受審)。

最後是日期:2016年10月11日,地點:Parksville。

簽名:程夢興

程夢興自己拿了一張,警察局留了一張。程夢興就出了警察局,徒步走回家,辛虧家裡離警察局不遠,15分鐘就走到了。

許夢嬌看到程夢興回來,說:“警察當時是告訴我把程夢興叫上以便他們把女兒們還給我們,但去了以後他們把我叫到一個小房間後告訴我你有事要在警察局裡待幾個小時,讓我不要等你。我問你們不是說把女兒們還給我們的嗎?他們說你女兒的事由你和社工商量,今天主要是讓程夢興來警察局接受調查。想不到你一去就待了3個多小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看到許夢嬌在家裡沒有反常現象,程夢興認爲自己在監獄時誤會了許夢嬌。所以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並把警察局那張紙給她看,當許夢嬌看到犯罪地點和犯罪時間時,她也表示納悶:這裡怎麼寫在Parksville的這段時間,而程完美告訴她的是在卡爾加里(Calgary)時爸爸性侵她的,難道女兒們沒有提卡爾加里(Calgary)的事?程夢興告訴許夢嬌他被指控性侵的案件最後要上法庭接受審判。

女兒被全部帶走了,丈夫要進監獄了,許夢嬌建議,“我們趕緊到我們的中文教會尋找幫助,在你的法庭審判時要把儘量多的教會的人叫到法庭上,這樣法官就不敢亂判了。” 程夢興說,“你可以叫教會的人幫助你或幫你出主意把女兒們要回來,但我不要你提我的案件的事,更不要叫教會的人來參加我的審判。因爲這樣的事情說不清楚,傳出去以後,人們一定會毫無理由的相信我已經性侵女兒了。我寧願讓法官判我有罪,我悄悄地去坐牢,也不願意讓人們笑話我,我丟不起這樣的人。” 許夢嬌沒有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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