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曠野(二)

直到晚宴開始,李旭才從眩暈狀態解脫出來。這倒不是因爲他定力強的緣故,而是肚子裡的咕嚕聲迫使他不得不從夢想回歸現實。一路上風餐露宿,每天吃得幾乎都是乾肉、硬胡餅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縮小了一半。此時,熱呼呼的飯菜對旅人來說,誘惑遠遠比美麗少女來得真切。

草原地域寬闊,所以胡人的飲食習慣也跟周邊環境相襯,粗糙而大氣。飲酒用的是大號銅碗,盛酒用的是大個牛皮口袋,所謂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兩個壯漢才能擡上席來。那是一頭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盤上做食草狀。而分佈在羊身體周圍的“草”和“石頭”,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蔥和整個整個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紀最大的長老被請上了席,唱了幾句誰也聽不懂的祝辭後,老人顫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長長的一條,放在一個小銅盤子裡親手端給了李旭。這是霫人的用餐禮儀,源自他們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匱乏的季節,年齡最小者每餐總是能分到第一塊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證整個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過了銅盤,儘管腸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滾,他卻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輕輕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頭上的犄角,還有頭頂上與羊角相連的薄薄一層肉,端在銅盤中敬到了座中最長者面前。

這是草原少年應該做的回報,既表達了對長者的敬重,也體現了對主人的感謝。北行之前,李旭和父親多次演練過這套用餐禮儀,所以,他能做得一絲不苟。

幾個霫族長老都欣慰地笑了,他們覺得自己沒看錯人。眼前這個以狼爲伴的少年的確與塞上民族淵源頗深。看來長生天今年特別照顧蘇啜部,入冬之前不僅送來了茶葉、布匹,還送來了預示着部族興旺的徵兆。

族長蘇啜西爾拍拍手,兩隊盛裝少女再次走了進來。每人端起一碗馬奶酒,高舉到一個客人面前,齊聲放歌。歌聲婉轉嘹亮,混雜在酒香裡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紅了臉,因爲這回給他敬酒的依舊是那個藍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輕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幾分頑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經驗,李旭不敢惹這少女發怒,接過酒碗,把裡面的酒一口悶進了肚子內。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幾分嘉許,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長調,手上動作卻絲毫不慢,拎起與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滿。

“還喝?”李旭用眼神詢問,在少女的目光中卻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於自己家中,他就已經喝慣了舅舅的私釀。這馬奶酒雖然比尋常黃酒炙烈,卻遠遠達不到舅舅張寶生的密釀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將裡邊的酒再度一飲而幹。少女的眼神愈發歡快明亮,藍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間,照映着天空的顏色。

第三碗酒又舉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覺得腹內熱熱的,豪氣直衝霄漢。接過銅碗,問亦不問,迅速讓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編貝。沒等李旭欣賞完那如花般燦爛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臉開始紅了,這回不是因爲靦腆,而是因爲酒力所致。馬奶酒雖然力道不足,他卻是空腹而飲。此刻滿肚子的酒彷彿都化成了血液,順着經絡涌遍了全身。他感覺到頭有些大,腳有些軟。卻不肯在異族少女面前失去禮儀,強撐着,把第五碗又灌進肚子內。

少女的歌聲如黃鶯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這次,沒等他幹掉,一個低低的聲音卻傳到他的耳朵內:“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聲未止,我就不能讓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發現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個怪物。那雙嬌豔櫻脣沒有隨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顯然,善意的提醒是來自這個少女。

李旭尷尬地笑了笑,擡頭張望。這時才發現其他商販正端着酒碗慢品,沒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樣碗到即幹。而部族中的幾個長者,正笑呵呵交頭接耳,顯然自己魯莽的舉動早已再次成爲了人家的趣談。

李旭用酒碗擋住了自己漲紅的臉,這次,他終於堅持到了長歌結束。一曲唱罷,酒席上立刻熱鬧起來。賓主之間開始把盞互勸,其樂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們則分批次退出大帳。族中樂師調整好琴絃,拉出歡快而熱鬧的曲調。

商販們素來節儉,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乾糧中少有葷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禮儀結束,誰還再肯客氣。刀切手抓,轉眼間讓一整頭羊見了雪白的骨頭架。主人家見客人喜歡自己的食物,心情大樂。拍拍手,立刻有壯漢走進來,擡走剩下的殘骨。然後,又一隻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隨着天色變暗,商販們吃肉的速度漸漸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雖然佳,肥膘卻遠比中原人養的羊厚實。這樣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無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顧右盼,彷彿丟了什麼重要的東西般,一臉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稱,部落中女子皮膚白若凝乳,雙目碧若晴空。頭髮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閃着光澤。在旅人們的傳言中,霫族女子最爲大方。她們屬於這片草原,可以邀請你鑽入她們的氈帳,卻從未曾想過從此與你糾纏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蹤影后最絕望的那一刻,傳說中的豔遇曾經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繼續前進的動力。

“飽暖思淫慾!”徐大眼的雙目中再次露出了幾分不屑。整個座上,以他的吃相最爲斯文。既沒有像李旭那樣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沒有像其他人一樣餓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細條,一小條一小條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飯菜食不厭精,這讓徐大眼可以輕鬆地分辯出食物的優劣。水煮全羊裡除了野蔥、蘑菇和鹽巴之外,沒放其他任何調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歡這種淳厚自然的滋味,卻非常不喜歡與自己共飲的同伴。在徐大眼看來,這些粗俗、市儈、心胸狹窄又容易滿足的商販們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熱情款待。無論你給他吃了什麼山珍海味,等到雙方開始交易的時候,休想讓他們在價格上稍稍鬆動半分。相反,他們還會根據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對茶葉、綢緞、陶器等中原物資的渴求程度,毫不猶豫地提高商品的價格。

蘇啜部的族長卻絲毫不覺得客人的舉動有失禮儀,在他看來,喝酒之後的任何行爲都可以認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對女人沒需求,就失去了變得更強大的動力。所以,就在徐大眼爲同伴的舉止感到汗顏的時候,蘇啜西爾又拍了拍手。

歡快的音樂嘎然而止。樂師喝了碗酒,調了調琴絃,換上了另一支舒緩纏綿的曲子。一隊霫族美女緩緩走了進來,在席前偏偏起舞。雙臂和腳腕上銀鈴晃動,每一次舉手投足,都勾去無數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壯端上巨大的銅火盆。火盆裡邊,上好的木炭跳動着幽藍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熱,身體內外彷彿都有熱氣在向上涌。獻舞的女子中沒有那兩個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她們年齡比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樂聲的舞姿彷彿帶有一種符咒般,讓人的目光難以在她們身上離開。

而她們身上的衣服實在穿得有些少,腳上沒穿鞋襪,雙臂上也未着寸縷。雪白的手臂合的小腿在樂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裡的曇花在慢慢綻放開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這樣形容對不對,也不知道自己這樣目不轉睛地觀賞歌舞,是不是違背了讀書人的本分。古聖先賢們與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實在不多。醉眼朦朧中,他只聽見衆霫人的輕歌。

“哥哥騎着白馬而來,一手持着彎刀,一手捧着蘭草……”接下來的句子他就聽不清楚了,在突厥語方面的造詣,他距孫九等人實在差得太遠。

“願爲一束野花,只爲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聽到了這樣幾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後他都沒弄清楚。

霫人對遠道而來的商隊非常重視,破例給每名商販預備了一個氈帳。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覺到自己被人擡進了一個很溫暖的帳篷。腳邊有人替他放了一個火盆,烤得他又熱又渴。睜開眼睛,李旭想出氈帳找些井水來醒酒。卻驚詫地發現,自己身邊睡着一個人,一個碰上去與自己完全相異身體。

登時,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藉着炭火發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細看,他發現自己身邊臥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膚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長,減一分太短;施朱則太赤,傅粉則太白。”顯得實在蒼白而模糊。

這正是白天曾經捉弄過他,最後關頭又放了他一馬那名少女。李旭感覺到自己頭皮發炸,渾身上下都開始難受起來。

“有些部落,會讓族中女子爲貴客侍寢。”北行前,父親曾經開玩笑般說過。具體怎麼應對,卻未曾指導過他。也許父親從來沒遇到過這種情況,僅僅把它當作一個好笑的傳言而已。父子兩個卻萬萬沒想到,傳說中的事情剛好發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緊緊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閉眼,也不敢挪動,雙腿繃得像木頭般,僵硬筆直。帳篷裡的木炭火卻愈發強勁,一熱浪從腳邊襲上來,越過大腿,越過小腹,越過胸口、頭頂。

就在此時,那睡夢中少女突然翻了個身。手臂上的銀鈴“叮鈴”一聲,輕輕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轟地一下,李旭感到渾身的血液全涌到了頭部,炸開,散發出無數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過年時在火堆中竹節炸裂的剎那,短暫,但是絢麗多彩。他不敢動,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開,只敢靜靜地躺在那裡,連呼吸時胸口的起伏都盡力去控制。

非禮勿視,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訴自己。目光卻忍不住慢慢移動,掃過被火焰烤紅的氈包頂,緩緩地凝在少女的臉上。那是一張姣好的面目,幾乎是他在這世界上見過的最美的。細嫩的皮膚、長長的睫毛,還有一雙嬌豔欲滴的嘴脣……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貴的南國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對方就會落在地上摔個粉碎。也不敢多想,因爲少女是如此美麗不可方物,像一朵蓮花般難以褻瀆。他能感覺到自己的靈魂深處在膨脹着一股溼熱的衝動,但接下來自己應該做些什麼,卻是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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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一個時辰?一百年?或者僅僅是一瞬?最終,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氣。他輕輕地用手擡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進了毯子下。然後,以最輕,最細微卻極快的動作站了起來,躡手躡腳走出了氈包。帳篷裡太熱了,他需要一點冷風來讓自己平靜。

草原上,星大如頭。水一般的星光從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傾瀉下來,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長衫。秋風在曠野間呼嘯,隱隱地還夾雜着狼羣的號叫聲。這裡是草原深處,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頭腦越來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風吹散,理智和感覺又回到他的軀殼中來。他感到手臂上又無數雞皮疙瘩迅速生出,卻沒有勇氣再次鑽入氈帳。舉目向遠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貨物的幾個帳篷裡還亮着火光。也許自己應該去那裡照料貨物,他終於找到了個充足的理由,逃命般邁動了雙腿。

帳篷簾被輕輕的拉開了,裡邊的聽見了外邊的腳步聲,警覺地探出半個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興地看到了那個寬闊的肩膀。不顧對方驚詫地目光闖入帳篷,卻發現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這裡。地面上還架着一口鐵鍋,鍋裡面的肉湯正汩汩冒着熱氣。

“這麼快就從溫柔鄉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來,嘲弄地問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現實在太差,肯定已經被徐大眼歸爲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類。但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好像沒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責。

“你不會告訴我你什麼也沒幹吧?”徐大眼看見李旭尷尬的模樣,皺着眉頭追問。宴會上,只有他與孫九、郝老刀三個人堅持到了最後。當發現有女子鑽入同伴的帳篷時,讀了很多書,拘泥於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選擇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臉又漲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間的事情,對一個十四歲出頭的少年來說太複雜,太奇妙。他的確什麼也沒做,但作爲一個漸漸長大的男人,他又不願意承認自己對此一無所知。

“你還是個雛兒?”這回,輪到郝老刀發飆了。他跳起來,促狹地在李旭雙腿間摸了一把,然後仰天發出一聲狼嚎般的慘叫:“我的天哪!我以爲早就沒人煉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隊還請我們這些刀客做什麼!”

李旭羞得渾身發燙,恨不能找個地縫鑽將進去。轉身欲奪門而出,卻被九叔一把拉了回來:“別理睬他們,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湯。這地方風太冷,外邊站上一夜肯定凍出毛病來!”

李旭掙脫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邊坐下。徐大眼見他滿臉尷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來,強忍着肚子裡的笑意把頭偏向了別處。郝老刀卻不依不饒,目光上上下下掃視李旭,非要看看煉“童子功”的人筋骨與他人比有何異同。

“老刀,別欺負孩子。他是讀書人,臉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讀書人,你見哪個讀書人絕後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滿口胡言亂語。他幼年時求學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爲最樂。

“那老刀叔何不選個帳篷去快活,難道你也煉童子功麼?”徐大眼看不過郝老刀拿聖人開玩笑,跳起來替祖師報打不平。

“你以爲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長得難看,不往我的帳篷裡鑽!”郝老刀裝做一幅悻然的樣子,說道。

衆人都笑了起來,尷尬的感覺漸淡。李旭這才鬆了一口氣,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見對方不再與自己爲難,擡起頭,對孫九問道:“九叔,幾時散得酒席,您怎麼親自來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個時辰,大夥都想着風流快活,只好讓我這老骨頭和大眼這個君子來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個皮袋子,大夥都賭你會醉到明天中午,沒想到這麼快就醒了過來!”孫九搖了搖頭,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麼多,李旭自己也有些驚詫了。宴會的後半段進程除了歌舞還有什麼,他根本不記得,至於自己隨口喝了多少碗酒,也從來沒仔細去數過。印象中,只覺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聲裡幾乎忘記了一切不開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嚇醒了酒。唉!後生崽有福不會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發出一連串長嘆。

“他是坐懷不亂,有古人之風!”徐大眼大聲替朋友辯解。說完了又甚覺後悔,跟郝老刀這種粗人講柳下惠,簡直是糟蹋學問。

“小小的年紀,就學成了僞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誰的眼球白,冷笑着說。見對方不肯再接自己話頭,繼續說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們,酒都沒怎麼碰,等着就是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齜着滿口大黃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覺得胃腸有些翻滾。皺了皺眉頭,低聲追問:“老刀叔,每,每個人帳篷都……”

“每個帳篷什麼?”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這句話,故意拉長了聲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沒想出一個合適詞彙,改口道:“難道每個人都有份兒麼?”

“你以爲強盜分贓啊,見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搖頭晃腦地賣弄道:“霫部風俗,十三歲以上,沒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選一個男子帳篷往裡鑽。這是長生天給賜予她們的權力,即便是族長、長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計要空歡喜一晚上呢!”

“傷風敗俗!”徐大眼板着臉罵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爲要檢點,莊重。即便長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來做主。甭說主動鑽男人的帳篷,即便是主動與男子說話,都是大逆不道的作爲。雖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貴之家裡邊行的是另一套,與書上說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裡的行爲,誰也不敢公然把這些“齷齪勾當”宣之與口。

“這是人家的風俗,怎麼叫傷風敗俗呢?”郝老刀成心與徐大眼擡槓。

徐大眼縱使口齒伶俐,也被他問得說不出話來。胡人自古與漢人風俗迥異,這是胡人的地盤,的確不該以自己一個漢人的觀點來指摘別人的行爲。

“那,那今晚過後呢?”李旭心裡倒沒徐大眼那麼多原則,想了一會兒,期期奈奈的問。方纔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爲對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卻是,他不知道萬一有人把持不住,會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今晚之後,太陽依舊從東邊出來!”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騙子說卦,充滿了玄機。

“萬一有了孩子怎麼辦?”李旭繼續追問。男人女人住在一起會生小孩,這是他關於男女之事唯一能確定的答案。

“養大唄。部落裡會慶賀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親有良心,往來之間給孩子留些財貨,女人們會非常高興。如果孩子的父親沒良心,就此消失不見,她們也不糾纏你!”郝老刀的眼神漸漸深邃起來,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來,女人會更高興。這裡一年只有五個月綠色,冰天雪地的,沒男人的日子不容易!”

沒有父親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幾分同情。在鄉間,任何一個沒有父親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無賴頑童們欺凌的對象。但是,來往的商販們有幾個會留下?有幾個能指望有良心?他們每個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今夜風流,對他們而言僅僅是緩解旅途勞累的一種方式而已。

“這是沒辦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馬,嘆息着解釋。

不小心,有幾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煙霧。徐徐地升起來,飄在空中,讓每個人的臉看上去都朦朦朧朧的,非常不真實。

“是啊,沒辦法!”郝老刀用吃飯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藍的火焰說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戰火不斷。爲了一塊好草場,一條無定河(季節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於非命。沒有了男人,女人怎麼生娃?還不就靠着過往的幾個行人,才能給部落留個種!”

李旭楞住了,他萬萬沒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這麼殘酷的現實。而坐在他對面的徐大眼,則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滿臉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爲了部落的延續。這,就是那看似荒誕、矇昧的行爲背後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這冰天雪地中綿延到現在,憑藉的就是這種與生俱來的頑強。

李旭突然明白了,爲什麼在陽光下霫人的歌聲聽起來是那樣的歡快。

“九叔!”沉默了一會兒,李旭低聲叫道。

“說!”孫九撥弄着炭火,有一句沒一句的答應。剛纔的話題過於沉重,害得每個人心裡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爲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爲代價。而中原的男人們爲了家族延續,同樣是步履艱辛。漠北草原有暴風雪、,戰亂、仇殺。中原的村莊上頭則壓着皇帝、貪官、惡吏。陽光下,每一個生物的成長都要歷盡風霜。可每一個生物,每一個家,依然會頑強的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在這個部落待上段時間,不,不跟着商隊南返了!”李旭橫下一條心,決定向孫九說明真相。這個決定做得過於艱難,以至於他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結巴。

“想留在這裡當女婿麼?哈!不錯的主意。聽人說部落裡王銅匠就是個中原人,十幾年前娶了媳婦,一直在呆到了現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裡王銅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聽部族長老說的。對於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紋的手藝,霫人們非常佩服。

李旭搖搖頭,沒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聲音,向孫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讓我替他出塞,是爲了逃兵役。據衙門裡的趙二哥說,明年皇上要親征高麗,邊塞諸郡適齡男子無論出身,都得應召入伍!”

“這事兒,你爹早就跟我說起過。唉,其實官府不會那麼不講理。你是家中獨子,使上幾個錢兒,未必非得應徵!”孫九從火光中擡起頭,低聲說道。“也好,你留在這,就當咱們在部落裡有了個地商。大夥一時賣不乾淨的貨物,也有人幫着寄放!”

孫九歷盡滄桑的老臉,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紅光,看上去非常慈祥。這讓李旭心裡感到很溫暖,說話的節奏也更流暢了些。“我,我本來應該早點兒跟您說,只是,只是路上人多嘴雜。大夥本來就不喜歡我…….”

“他們欺負你,是因爲你看起來容易欺負!”孫九突然打斷了李旭的話,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會跟着我們南返。你們二人在這裡彼此也有個照應。其實,老張、老杜他們沒你想得那麼壞,日子過得苦了,自然把錢財看得重!”

“嗯!”李旭輕輕點頭。他不能完全認同孫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頂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銅匠學他的手藝。反正他不會回中原,不怕教會徒弟餓死師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滾的他看問題比大夥都樂觀,聽說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對方想起謀生之道來。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學問,學到手裡總不吃虧!”孫九笑着叮囑。與李旭交往時間不長,但老人卻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當成了自己的晚輩。分別在即,人生的經驗難免想一股腦地灌輸給他。“藝多不壓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輩子沒人家積的福多,這輩子就努力些,終究會謀個好出息…”

“嗯!”李旭連連點頭,老人的模樣像極了自己的舅舅。同樣被艱難的生活染白了鬢角,同樣在人前人後把腰板挺得筆直。自己這輩子富貴也罷,貧賤也罷,至少要做一個九叔這樣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堅強。

“你家的貨,我幫你捎回去。這次如果賺得多,等明年雪化後,大夥肯定還會再來!”孫九看着對自己依依不捨的少年,再一次叮囑,“如果徵兵令是謠傳,你就早些回中原去。這裡的氈包再暖,畢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來。那個遙遠的小院,在他的記憶中,異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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