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軍的建設工作刻不容緩,裝備倒是很好解決。
兵員從裁撤下來的盾槍兵和戰車兵--會騎術--裡面挑選,用輕甲防流矢即可,配上軍用揹包和火槍經過集訓和急訓,一年時間足夠騎軍成型。
至於盾槍兵和戰車兵換裝下來的重甲,當然不能浪費掉,可以賣掉一部分給西域商人,也可以組建出一支三千人規模的重裝騎兵旅用來對付金國的騎軍。
中華國不差錢,西夏國滿打滿算數千個鐵鷂子算個啥,只是張林現在有了戰馬後就懶得建設這個兵種了。對付大規模騎軍衝鋒還有點效果,但是碰到成規模裝備了火器的輕騎軍,很容易被包抄和分散擊破。
當然,火槍騎兵並不是萬能的,尤其是不能跟敵方騎軍衝鋒,只能迂迴包抄地分散開來擊破敵人,比較適合萬人騎軍規模以下的戰鬥。
說到底,在化學火藥沒有研發出來之前,燧發槍還不能做到完全碾壓冷兵器兵種,尤其是騎兵速度快,能輕易地縮短進攻路程所花費的時間。
說到化學火藥,張林就鬱悶不已,從硝化棉出現至今有兩年半時間了,研究所一直沒找到可以穩定溶解在乙醚中的硝化棉的物質,始終阻在這個關口不得寸進,實驗材料都試了好幾百種了。
關於軍隊的軍械研發一直是內閣大臣們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自去年起至今,也就把實心鐵彈改爲空心鐵彈這一個研發進步--空心彈可以增加炮彈擊發後的彈躍次數,有效增加對敵人有生兵力的殺傷力,但攻城效果不佳。
空心彈還可以減少鐵料消耗。
目前最新制造的炮彈物資都是以空心彈爲主,因爲金國沒有本錢製造大規模的防禦工事,海路又被封鎖,那幾艘躲在內河裡的炮艦材質爲木料,用空心彈就足夠對付了。
關於火炮的研發雖然沒有技術進步,卻通過實戰積累了大量的改革經驗,尤其是針對前線將領反饋上來的意見,軍部將火炮口徑進行了統一改制。
大體上分爲陸戰炮和海軍艦炮兩種。
陸戰炮分爲攻城炮和野戰炮兩種,攻城炮爲長管炮,野戰炮基本上是短管炮--一兩匹馬拉着就跑。
陸戰炮分爲1.0、1.25、1.5、2.0、2.25、2.75、3.0、3.5、3.75、4.0……6.5的十八種口徑大小。
野戰炮口徑普遍在3.25型以下,屬於短管系列,有效射程爲400到650米不等,空心彈最大射程2500米以上,使用空心彈、鏈彈/葡萄彈、開花彈、燃燒彈(燒紅的鉛彈)爲主。
並不是說短管炮不能用於攻城,由於其便捷性,經常用於對付防禦不那麼強的敵方工事/城牆。
而攻城炮則是在野戰炮基礎上加長,倍徑達到25到45(炮口直徑和炮身比),有效射程普遍在700到900米,空心彈最大射程能達到4000米的恐怖距離(居高仰射),以射擊實心彈、鏈彈、燃燒彈和空心彈爲主。
而海軍艦炮普遍爲長管火炮,口徑爲2.0以上,空心彈有效射程都在700米以上,考慮到水上射擊因素,一般是300米交戰距離射擊實心彈爲最佳。
當然,把攻城炮當野戰炮用也不是不可以,而且很常見,所以這批攻城野戰炮又有個新名字叫“長管加力炮”,簡稱加力炮。
一般情況下,只有在對付躲進防禦工事中的敵人才會使用加力炮射擊實心彈,對付衝鋒的敵人兵陣,空心彈、鏈彈、開花彈爲最佳。
其中,開花彈啞彈情況比較多見,概率在65%左右,意思是射擊十發開花彈,只有六發左右能有射擊效果。啞彈要麼是沒爆,要麼是中途沒算好距離就爆。
目前的混編戰陣爲戰車兵、盾槍兵、火槍兵、炮兵、醫療兵、少量專業工程兵、騎兵、後勤兵、監察兵(負責統計戰績和監督戰鬥)組成。
最小的混編級別爲連級,一個混編連包括三百名火槍兵,六百名盾槍兵,三百名戰車兵、炮兵班三十人,十名醫療兵,五十名工程兵(專業負責挖戰壕、建簡易工事)、五十名後勤兵(負責擡擔架、搭建營地、燒火做飯,必要時轉爲工程兵)、一個百人騎兵大隊、十名監察兵,共計1450人上下。
混編營爲混編連的三倍,合計五千人上下。混編旅爲混編營三倍,一萬五千人左右。
在軍部即將進行的整改中,盾槍兵和戰車兵的規模要被裁撤掉一半,每個混編連進而補充三百人的火槍兵,把混編連級規模縮減爲1300人左右,以縮減防禦力爲代價,提高了近乎一倍的攻擊力---實際上,戰車和盾槍兵是扛不住火炮的,只能在野外防騎兵。
每個混編連被裁撤下來的四百五十人中,有三百人轉爲火槍兵,其餘一百五十人則部分轉爲騎兵,部分抽調回國內參與培訓後被工建總署或者商務總署安排進監工隊(監督遼人、金軍戰俘、党項戰俘勞役)或者國營安保集團公司中爲商人們即將出國做買賣保駕護航。
總而言之,這些從前線退下來,有着豐富戰鬥經驗的士兵不愁出路,不論是監工(公職)或者進入安保集團公司都有相當不錯的待遇,可以舒舒服服地工作生活。
在元旦朝會臨近之期,軍部已將整改奏章送到了張林的御案上,按照統計和劃分,在新一批常備軍的部分轉入常規軍後,國內常規軍規模將達到七十萬人,其中有十五萬騎軍(兩年建立一支十萬騎軍,加上原先的五萬),常設常備軍十萬人(未服役,屬於公職職業兵,處於集訓階段--一般是一年。一年後從每年一度的常備軍中篩選出一半加入常規軍,其餘送到國營工廠裡培訓後進入社會做工)。
也就是說,在正常情況下,中華國每年可以訓練出十萬常備軍,在戰時可以緊急用於戰爭,戰況不緊或者和平時期,每年保持五萬人常規軍的換血規模。
更何況,中華國還實行“兵役”,規定十六歲以上、二十五歲下以下的男性,必須在這十年間接受爲期一年的軍事訓練(可分期訓練,每一期爲三個月,只要十年內滿足四期訓練時間即可)。
在國家緊急動員時期,絕對有能力動員起一支數以千萬計、接受過基礎軍事訓練的士兵,既能提高全體國民的體格,又能長期保持國民血性不衰退。
這樣的兵役和募兵制,自然是長年累月地在新漢報上佔據頭條,“參軍保家衛國”“逃兵恥辱”“鐵血中華”“中華美男子”“國民素養”“道祖天兵”等等,用法律、道德、宗教、文化傳統等捆綁方式把這個制度延續下去。
官報上不時就報道哪個哪個內閣大臣家的兒子,哪個哪個集團公子爺參軍啦,不吝嗇稱讚之語。
元武陛下也表態,皇子也會履行“中華兵役”制度,絕不特殊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