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蕭蕭,紅衣怒卷,連城璧的嘴脣上塗抹了一層豔紅的胭脂,眼神中透着冰冷,一頭的長髮隨意的披散飛揚。他的目光落在客棧的門前,裡面的電小二和掌櫃的已,不得法,必定變態。就如同東方不敗變成了女人的心態一樣,連城璧也產生了同樣的變化。
如果非要給這種現象取一個名詞,那麼應該就是陽亢。
陽剛到了極致之後就會變成陰柔。
連城璧很美,在男人中是一等一的美男子,所以當他變成了這樣的狀態之後,也依舊是最美的。已原本應該對應的兵器是刀。
但連城璧將葵花寶典練成了現在這種樣子,他使用的武器也只能改變成了繡花針。幸好的是沈家的神針絕技對他來說並不陌生,現如今在自己的手中使用出來,竟然是有一種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感覺。繡花針帶着不可匹敵的力量刺出。
“嗖!”
一百零八根繡花針撞擊在窗戶上,卻不如人想象之+ 中的情況,直接穿入其中。而是如同一柄巨大的攻城錘掄過去一樣,整個窗戶直接被一股大力撞擊的粉碎,大片大片的碎片朝着裡面****。嘩啦啦一陣聲響,李尋歡一把扯下了牀鋪的幔,快速揮。
破碎的窗戶碎片被幔包裹住,連城璧的繡花針也重新回到了袖子裡。連城璧的聲音是如此的陰柔,“小李探花李尋歡?今日只要你將那個弄瞎我手下眼睛的小子交出來,我們就井水不犯河水……”
“你,是連城璧?”
看到了說話的人之後,李尋歡的心不爭氣的跳了幾下。眼前的這個人竟然是連城璧,而前些日子見到這個人的時候,這個人還不是現在的樣子。連城璧哈哈大笑,說道:“李探花果然是好眼力,好記性,只是在下的提議……”
李尋歡跳出窗外,落在了連城璧的對面,說道:“你想要龍小云,卻是不行。”
李尋歡有自己的堅持,龍小云是絕對不能交出去的。
連城璧道:“這麼說,是要動手了?”
連城璧的眼中寒光四射,身上的煞氣騰騰,一隻繡花針嗖的一下,朝着小李探花就飛了過去。李尋歡手裡多出來一柄飛刀,飛刀擋了繡花針一下,但李尋歡卻不得不後退……小李探花的飛刀,例無虛發,但是小李探花的拳腳功夫,以及內功,卻並不強大。
連城璧的這一針,撞擊的李尋歡一連後退了三步。
李尋歡咳嗽了一聲,眼睛卻死死的盯着連城璧。
可以將一根繡花針發揮出如此巨大的威力,舉輕重,實在是駭人聽聞。李尋歡感覺自己即便是釋放出自己的飛刀,也不一定會是連城璧的對手。只是李尋歡思考的時間不多,連城璧的第二波攻擊就已的劍。那種快捷無,猶如鬼魅一般的攻擊,打的李尋歡左右支架,一柄飛刀也被連城璧用一條胳膊擋住了。
連城璧幾乎是在壓着李尋歡打,對李尋歡這樣的人,連城璧沒有下殺手,他的目標始終都是明確的!
龍小云。
他只要殺死龍小云,給自己的手下一個交代而已。
小李探花名滿天下,而且小李探花的名也都是好名,小李探花的刀也是仁義的刀。他不會輕易的將這種人放在自己的對立面和這樣的人爲敵,就等於是和全天下的武林人爲敵!小李探花不是蕭十一郎,探花和大盜之間的差距,就像是天上的雲和地上的泥。
紅袍翻滾,風揚起了連城璧的衣袖,連城璧整個人就如同一團血紅色的雲一樣,顧盼之間,就以鬼魅的輕功靠近了龍小云住的房間。
龍小云還躺在牀上,一個瞎子,在這個時候唯一的選擇也就是老老實實的躺着,等待命運對自己的審判。
衣袖一揮,一百零八根繡花針同時出手,目標籠罩了龍小云的所有要害。只要有一根針可以達到目的,那麼龍小云就會死。而這個時候李尋歡已經沒有了選擇,想要龍小云活命,他就只能夠再次飛出一刀,圍魏救趙。
飛刀出現在了手裡,李尋歡嘆了口氣,射出。
飛刀如電。
沒有人可以躲過李尋歡的飛刀,因爲你根本看不到他的刀,又如何能夠躲?連城璧同樣無法躲過李尋歡的飛刀,所以無論是前一次還是這一次。前一次連城璧用自己的胳膊擋住了要害,這一次連城璧用了同樣的方式。
飛刀這樣一種暗器,如果不能夠刺在關鍵的位置上,就不會起到一擊必殺的效果。
所以李尋歡雖然厲害,但如果他面對的對手捨得付出的話,那李尋歡的飛刀就不能要了你的命。你也許看不到他是如何出手的,但你卻可以護住要害。就如說原著之中李尋歡用飛刀扎肉菩薩,人家肥肉多,所以就扎不死。
連城璧的這個方法無疑是有效的,他也許不是李尋歡的對手,但是要抓緊一點兒時間將龍小云殺死卻是輕而易舉的。
繡花針帶着線給龍小云來了一個穿刺,隨着繡花針的突出,一蓬血霧就飛了出去。
就像是有一個帶着血的影子離開了龍小云的身體。
這樣的攻擊下,龍小云絕對難以活命。李尋歡眼睜睜的看着這一幕,心裡頭在痛苦之後,更多的卻是鬆了一口氣的解脫。自己不是沒有盡力,而我是盡力了也沒有做到,他全了自己的情義,而那個小混蛋也死了,還有這個結果更好的麼?
連城璧的胳膊上有兩把飛刀,傷口在流血,血是紅的,衣服也是紅的。他就像是一團紅雲一樣,快速的來也快速的去,一轉眼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車伕從客棧裡出來,低聲喚道:“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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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我們離開中原!”
中原是一個傷心地,他真的要離開了,以後再也不會來。
一個人,一把劍,隻身闖天涯,這是很瀟灑的事情。一個年輕人的肩膀上扛着兩片竹子,在竹子的中間則是夾着一把劍。不,或者說那就是一塊有些厚的鐵皮而已。這個年輕人的名字叫做阿飛,不知道從何而來,也不知道要去什麼地方。
阿飛來到了京城,因爲京城裡即將迎來一場難得的熱鬧。年輕人都愛熱鬧,也許不單單是年輕人,就算是老年人也喜歡熱鬧。
各門各派都有人來。
京城魚龍混雜,一些潛在的危險,還沒有發生,就已經被錦衣衛雷厲風行的解決了。自從溫小天接手了錦衣衛,開展了武之前的安保工作之後,原來的那些陰影下的勾當,就開始倒黴了。一些王爺,一些大臣,直接被打入了誥獄。
什麼名聲,什麼幹冒天下之大不韙,溫小天都是不在意的。這個世界裡他就是一個匆匆的過客,這個世界裡他在乎的人是誰?
是趙月兒和厲風的骨血,是逍遙侯,其他的還有誰?皇帝?
也許馬和他會在乎一下,但是皇帝又算是什麼東西?
應該如何評價溫小天這個人呢?你說他天性涼薄,沒錯,這句話一點兒錯也沒有。無論是仙劍還是射鵰,他在裡面至少經歷了有一年多的時間,但是這麼長時間的相處,卻並不曾讓他留戀動情的。這樣的人如果不是天性涼薄還能是什麼?
但也正是因爲如此,一旦有人真的被溫小天在意,那就永遠的在意。風四娘啃着冰糖葫蘆,然後自然就注意到了阿飛。這個年輕人實在是太有趣了,風四娘走過去,在阿飛的對面坐下來,說道:“這位小兄弟也是來看熱鬧的麼?”
“當然不是。”
阿飛對風四孃的說法嗤之以鼻。
風四娘問:“那你的目標是什麼?”
“當然是要成爲用劍的天下第一。無論是葉孤城還是西門吹雪,等他們決戰之後,就是我挑戰之時,到時候大家一定會看到誰纔是真正的用劍天下第一。”阿飛叫囂着,模樣有些白癡。風四娘愣愣神兒,過了一會兒纔是反應過來。
哎。
這個小子怎麼感覺和當年的蕭十一郎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呢?
一樣的狂妄而且白癡。
風四娘努力的扯了一下嘴角,說道:“原來如此,這樣的話,我給你介紹一個朋友,你一定會非常喜歡的。”
“誰?”
“蕭十一郎。”
遠處的茶舍這種,溫小天喝着茶水,看着那裡發生的一幕,嘴角多出了一絲淡淡的笑容。雖然劇情神馬的已經完全亂套了,但是看到阿飛來到了這裡,卻真心有一種期待呢。這個阿飛不是應該跟着李尋歡到處跑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