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孤狼

紋絲不動的野狼在對方碰到自己的一剎那,驀地暴起,一劍扎進對方的腳。幸好盔甲兵反應迅速,那支袖箭才驚險地擦着靴子邊緣,插|進地毯。

“我的地毯,”萊昂心疼的說:“價值一整套來自東方的青瓷吶。”

現在沒有盔甲兵再敢隨意靠近他。

野狼吃了一顆隨身攜帶的傷藥,又悶聲咳嗽了一會兒,漸漸感覺傷勢有所好轉,傷口已經止血,力氣也重新回到四肢,但斷了的那根肋骨依舊疼得讓人直冒汗。

貴族。呵呵,貴族。

他面無表情地看着萊昂,而後者正百般無聊地斜倚着墊子啜了口酒,感覺到視線後,隨意揮了揮手:“你個賠錢貨,算了,地毯以後再說。你先趕緊去……跟着什麼……你剛纔說的……哎,無所謂了,反正趕緊去幹活。”

野狼捂着自己的胸口慢慢站起來,朝他走去。

旁邊的盔甲兵整齊劃一地同時出劍。

萊昂依舊是那副毫無防禦的姿勢,挑起一邊眉毛,睨着野狼走進,彎腰,然後毫不客氣的搶走了一壺酒。

“臥槽!我讓你喝了嗎,你就這麼不問自取,直接拿了。所以說你們這些賤民就是沒教養,沒素質,真是浪費了你這張臉。”

萊昂故意怪叫:“你是婊|子養大的嗎!?怎麼一點教養都沒……”

野狼最忌諱別人說他母親,萊昂話還沒說完,野狼就看了他一眼。很平靜的一眼。但只一個目光,卻讓天不怕地不怕的貴族少爺萊昂驟然噎住,後面的話愣是說不下去。

那是真正屬於荒野餓狼的冰冷眼神,和人類無關,野獸的,本能的,無情的,不容反抗的。

萊昂毫不懷疑,如果自己繼續罵下去的話,野狼肯定會和自己拼命的。

野狼收回視線,仰頭大口喝起酒來。

萊昂喝酒,小斟小酌,細細品味,目的是打發時間,借酒澆愁。

野狼喝酒,大口直灌,目的是麻痹神經,減輕痛感。他喝的不是酒,而是藥。

野狼越喝眼睛越亮,滿滿一壺酒見底時,他的背也徹底直了起來。

萊昂微微眯起眼睛,仰視這個並不算高大的少年。

野狼喝完後便將酒壺像垃圾一樣的扔掉,毫不客氣地又拎了一壺酒在懷裡,撿起自己之前被打落的匕首,重新將紗麗圍住口鼻,戴上兜帽。由始至終,連個眼角的餘光都不屑得給萊昂。

出去時,他在角落裡發現了一個沾滿灰塵的麪包,刻意又拐過去,撿起來。他拍了拍皮上的鞋印,然後一口不剩地塞進自己嘴巴,連帶沙子和泥土,整個兒嚼碎吞嚥。

萊昂瞠目結舌地瞪着他三口兩口就吃完,忍不住哈哈地大笑起:“被我踩過的麪包,他居然也吃得下去。”

野狼完全不搭理他。盔甲兵們也不可能迴應他的笑話。

萊昂獨自笑了半天,越笑越小聲,頓感無趣。見野狼往外走,於是無聊地跟了出去。其他的士兵則收拾行李。

和刀疤臉回合後,他們稍作收整後,再次啓程。

這一回,走在隊伍最前方負責帶路的人,變成了野狼。

他的速度並不緩慢,爬上塔巖高處探路時,照舊矯健靈活,很難看出受過傷的痕跡。不過警惕範圍卻加大了很多,一旦有人靠近十米,他就會用猛獸捕食獵物的眼神注視對方,若走進五米的距離,他會直接握住雙刀,準備攻擊。

而負責殿後的,是刀疤臉。很難說他選擇這個位置是不是爲了能夠隨時溜走,但至少在目前看來,他更感興趣的,是從那些一模一樣的箱子中,分辨出究竟哪個纔是食物和珠寶。

萊昂被前後擁護的銀色盔甲士兵們守在中間,用吃飽喝足在花園散步的悠閒步伐,毫無愧疚地拖累了整支隊伍的速度,同時,還成爲最大的抱怨噪音來源。

野狼的計劃並不能算糟糕,可無奈事情變化的太快,而他們所處的環境也太殘酷。行程並不如預料中順利。

首先最重要的是,當野狼從萊昂的帳篷裡走出來時,那隻神秘的巨大黑鳥已經飛走無蹤了。他不得不將自己有限的回憶,結合千篇一律看上去都差不多的地形,艱難地推測出前進的方向。

但是直到夜幕降臨,氣溫變冷,他們依舊被困在沙漠腹地。

夜晚的沙漠是不適合趕路的,他們選擇了一塊十米高的岩石做露營點。

萊昂自有手下替他幹活,無論是扎帳篷或是生火做飯,他都不必擔心。他本該像往常那般,當個被高高供起的閒人,可是他親手殺掉了最後一個侍女,沒了玩具,只好自己主動找樂子。

他非常痛苦地在有限的可能性中,挑出了最叫人們頭疼的罪惡之源——那張漏洞百出的昂貴地圖。

皇家學院的課程包羅萬象,識圖辨路是低年級生的重點教學內容之一。帝師們認爲現在雖然是和平年代,可世事難料,誰也說不準哪一天會打仗,所以皇子皇孫們應該用知識來全面武裝自己,學習軍事理論,這樣未來如果需要,隨時都可以騎上戰馬指揮作戰。

美好的理念,骨幹的現實。帝師們的想法很好,可他們的學生卻在展開地圖後,滿臉困擾地將地圖轉了個邊兒,然後又轉了個邊兒,接着再轉了個邊兒……

坐在他旁邊的士兵默默地替他將地圖擺正。

萊昂有些惱怒地將高價買來的地圖憤憤丟開:“我是故意拿倒的,你這個蠢貨。哦,這木頭實在是薰得我眼睛疼,這地圖上的字也太小了!”

他在人羣中環顧一圈後,指着坐在角落的野狼說:“你,呃……野那個誰……野兔?野豬?噯,總之不管你是豬是兔,看得懂地圖嗎,滾過來指出我們目前所在的位置。”

這種語氣……呵。知道的以爲他在叫人,不知道的還以爲他在叫狗。野狼面無表情地瞥了他一眼,然後,他把頭扭了回去——萊昂被他無視了。

“不要拒絕我的好意,愚蠢的賤民,能夠滿足我是你上輩子求來的福氣。”萊昂傲慢地揚起下巴,然後拍了拍自己身邊的位置,“我允許你坐在柔軟的毯子上,即使你看不懂地圖也沒關係,我今晚恰巧缺一個倒酒的奴隸。”

野狼冷漠地看着他,但聽到“奴隸”二字後,終於不再忍受,撕下一小塊衣服塞到耳朵裡,堵住噪音來源。

他的反應讓萊昂有些意外,面上也有些掛不住。要知道,萊昂出生高貴,身邊從來不缺自薦枕蓆的人,以前遇到的賤民,哪個不是趕着求着主動舔他靴子,野狼這種款他還是第一次碰到。

不過,溫順的綿羊吃多了,偶爾換換口味,嘗試征服一頭野狼,似乎也挺有意思。這麼想着,萊昂暫時壓下心中的暴虐,摸着下巴,目不轉睛地盯着野狼。

那麼,要如何讓一頭野獸乖乖地主動送上門來呢?萊昂的眼珠子轉了一圈,最後落到野狼手中黑黢黢的乾糧上,先是嫌棄地眉頭一皺,繼而眼睛一亮。

萊昂朝利克斯揮了揮手,騎士長利克斯便停下磨劍的動作,朝他走來。

萊昂低聲吩咐一番,利克斯點頭。

沒過多久,兩個士兵提着木箱走到篝火邊,打開,裡面竟然碼放着鮮嫩欲滴的牛肉,依舊帶着血絲,從新鮮度來看,估計剛切下不超過兩個小時。

這種技術,不用說,又是出自光明教會,並且又是貴族才能特享的待遇。除了高度保密的防腐草藥配方之外,還需要額外耗費昂貴的龍晶,才能時刻維持食物的新鮮度。

“奢侈,太奢侈了。”刀疤男連連搖頭,同時狠狠咽口水。

萊昂給自己斟滿一整杯的葡萄酒,然後懶洋洋地靠在紅色薔薇花紋的羊毛毯上,眼睛看似專注地觀察着士兵如何料理牛肉,實則在用眼角餘光密切關注坐在遠處的野狼。

士兵們熟練地處理好牛肉後,將其置放在火架上燒烤,同時取出蜂蜜和鹽刷在上面。肥厚的油脂滴落在燒紅的木炭上,發出滋滋的聲音,不一會兒就散發出濃郁肉香。

刀疤男的肚子嘰咕嘰咕地尖叫起來,而野狼卻沒有看烤肉,反而將目光移到重新上鎖的木箱上。他知道食物保鮮的秘密必定就藏在箱子裡,如果能夠學到相應的技術,那價值,或許要比這一趟買賣的酬勞更多。

萊昂給了利克斯一個眼神,利克斯微微點頭,沒多久,士兵們便開始熱烈地討論起各種食物來。

“媽的,跟着男爵就是有肉吃,你還記得昨天醃羊肉的味道嗎。”

“那算什麼,上次我們一起去北境,嚯,大雪天,我們泡着溫泉吃夏天才有的西瓜,那滋味,妙不可言。”

“還有一桶一桶的秋蘋果,爽脆可口。”

“五肥五瘦的黑火腿,操,那纔是真傢伙。還有玉米、大麥、捲心菜,葡萄酒都是不摻水的,隨你吃個飽。”

“萊昂少爺就是有錢啊,跟着他實在是太好了。”

……

且不論他們話中幾成真假,畢竟,這是萊昂第一次單獨離開帝都,可在外人聽來,卻恨不得立刻跪在他腳下,懇請加入他的士兵團,享受美酒佳餚。

野狼好像忽然成了聾子,而刀疤男則深情的凝視着萊昂,眼睛冒出比篝火還要旺盛的火焰。然而萊昂卻好像把他遺忘了,自斟自酌,始終沒有發出邀請。

直到刀疤男的肚子開始造反,發出響徹夜空的哀嚎,萊昂才忽然一口喝乾杯裡的酒,意有所指地感慨:“哎,竟然連個倒酒的人都沒有,人生真是寂寞啊。”

“如果男爵閣下您不嫌棄的話,小的非常願意爲您效勞。”刀疤臉舔着臉靠近,“而且,美酒配好肉,除了倒酒人之外,或許您還也需要一個切肉人。”他無法控制地吞了下口水,“小的不才,匕首卻非常鋒利,剛好能爲您割下最薄的肉片。”

萊昂似笑非笑地打量他,刀疤臉卻以爲他默認了自己的行爲,大着膽子靠近。但是距離十步之遙時,所有的士兵忽然拔劍,架在刀疤臉的脖子上。

刀疤臉嚇得雙腳發軟,面上強顏歡笑:“閣下,哦,不,爵士殿下,我,小的,不明白您這是什麼意思。”

“你不行。”萊昂笑了起來,“你太醜了,會讓我的美酒變質的。”

“那那那……”刀疤臉眼珠子亂轉,順着萊昂的視線移到野狼身上,頓時福至心靈,“或許我的朋友會非常樂意爲您效勞。”

“不要讓我等太久,要知道肉烤久了,就好吃了。”萊昂打了個響指,盔甲兵整齊劃一地收起劍來,“而不好吃的東西,我一向是寧可毀掉,也不想它來礙我的眼。你可別讓我失望。”萊昂笑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齒。

“是的是的,小人明白。”刀疤臉嘴上唯唯諾諾,心中卻憤怒地再一次抱怨上蒼無眼,爲什麼在之前的幾次風暴中,這些無情冷血的傢伙沒被吹走。

飢餓的刀疤男泄憤地咬了一口乾糧,感覺自己的牙齒都快被磚頭般的硬餅子崩掉了。

野狼坐在一塊岩石頂上,刀疤男悄無聲息地靠近野狼。

野狼冷冷地盯着他,手指微曲,渾身戒備。

“兄弟,你這個態度可不太友好,我沒有惡意。”刀疤男一邊舉起雙手示意自己手上沒有武器,一邊湊過去低聲說,“我知道你的想法,呸!那貴族確實豬狗不如。但是請你睜開眼睛吧,看看他身邊那些擦劍的士兵,和他作對並沒有任何好處。而且如果再使勁嗅一下空氣,你是否已經聞到了肥肉的誘人香氣……”

說到食物,刀疤男使勁嚥了下口水,他忍不住低頭看着自己手中嚼而無味的乾糧,卻忽然發現自己早已忘記肉的滋味。

兩聲響亮的“嘰咕”同時響起,刀疤男摸了摸自己乾癟的肚子,緊接着意識到兩聲,立刻擡頭朝野狼看去,發現野狼臉上尷尬的表情,不由心裡暗自好笑,但臉上依舊充滿陳懇:“接受他的盛情款待吧。他若污言穢語,你且閉着耳朵便是。只要吃到肚子裡的食物是真實的,那不就行了。”

野狼朝萊昂看去,而一直關注着他的萊昂,則得意洋洋地捻着一塊油津津的牛排骨,朝他揮了揮。那態度,彷彿野狼只是一隻家養的賤狗,只要一根肉骨頭,便能招之即來,揮之則去。

野狼忍不住想:爲什麼這些貴族總是忘記,我是人,不是狗。

他看了眼刀疤男。即便我不是人,那也是絕不可能是被馴服了的家犬,永遠不可能爲了討要一口肉骨頭而搖尾巴。

野狼將視線放到萊昂身邊的盔甲兵身上,有些難過地想着:可是我不願當貴族養的家犬,同時,卻也當不了真正的荒原野狼。荒野上的野狼能夠獨自狩獵,也敢與大它數倍的雄獅撕咬搏殺,但我卻不能,也不敢。

他低頭看自己的手,捏緊拳頭。兩個月後,他將成爲18歲,正式列入成年人的隊伍,但他感覺自己的力量依舊是那麼的有限。

更加讓他難堪的是,空氣裡瀰漫的烤肉香味,讓他竟在這種時候需要堅強的時刻,像個軟弱的孩子一樣,無法抑制地想起了他的母親,與他相依爲命的母親。

沙漠的夜,寒冷,讓人情緒低落。他想起了被母親曬過的被窩裡那股陽光的味道,他想念母親醃製的培根肉放在火上烘烤時的香味,想念母親種在窗口的那一盆薄荷草,她在節日的牛肉湯裡總要撒上一些翠綠的薄荷……

野狼冷漠地拒絕刀疤臉後,默默地爬到了更高的一塊塔巖頂上,仰望遠方。

廣袤黑暗的空曠,銀月大得讓人寂寞。

他坐在冰冷的岩石頂上,像一匹寂寞的孤狼。

刀疤臉覺得這孩子沒救了,離羣孤僻,不通人情世故,遲早會被這個冷漠殘酷的社會殺死。尊嚴有什麼用,這個社會只在乎血脈!錢!武力!權利!沒有吃到肉的刀疤男憤怒地蜷縮在火堆的附近睡着。

而萊昂,則有些遺憾手邊沒有弩|箭——他想要把那頭孤狼射下來。

遲早我要操他一頓。萊昂非常愉快的想着:我要把他的腦袋狠狠壓在沙子裡,然後從背後上他,像個畜生一樣,用鞭子抽在他的身上,他的嚎叫會讓我興奮。

萊昂帶着詭異的笑容睡着了。至於究竟他做了個什麼樣的夢,在夢中又對野狼做了些什麼過分的事情,就連光明之神都無法得知。

夜更深了。

燃燒的營火在所有人都睡着後,漸漸地熄滅了。

最後一點火星也黯淡了下去,萬籟俱靜。驀地,一隻巨型黑鳥劃過天際。

從天空往下俯視,這十幾個人看上去就像螞蟻一樣。而他們躺着的那片沙漠宛如黑色的大海,鏡子一般平靜的水面。

朔風吹起,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黑色的沙海竟開始泛起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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