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兩人已經從服裝店門前路過,店老闆已經在和另一個顧客吵架了。
“你這傢伙真的如同傳聞一般壞的流膿,”
博瑞克收回目光,嘲笑道,“聽你的語氣,幹這個利潤率應該不錯。”
“還行,淨利潤30%到40%吧,回收的衣服不多,這項業務其實不怎麼賺錢,”
威肯取下了嘴裡的菸頭,“這些店裡的衣服還有一部分來自於從晨曦市和艾恩斯運過來的舊衣服,這些就是我的另一家公司負責了。”
“你倒是不挑食,”
博瑞克嗤笑道,“什麼錢都賺。”
“任何巨量的財富,都是積於微末,”
威肯彈了彈菸灰,帶着博瑞克繼續街區深處走,“正是因爲不放過任何賺錢的機會,我才能走到今天這一步。”
“看來你對這裡沒有什麼好感,”
博瑞克目光掃過周圍的人羣,“這裡就沒有人幫過你嗎?”
他們的服裝與周圍人格格不入,而在他們兩人身周,會自然空出來一個空間。
周圍的人都下意識不去看他們,會避開他們的目光。
“這裡的人從來都貪婪又卑鄙,”
威肯笑道,“如果不是你看起來不好惹,我們現在已經被扒光了所有值錢的東西了。”
說到這,他頓了頓,把煙叼在了嘴上,緩聲道,“但是你說有沒有好人呢,有,”
他指了指前方的路口,“以前我就住在這個路口左轉過三條街道的棚戶裡,那是一個很狹窄的小棚戶,就能放下一張又髒又臭的小牀,只能容得下一大一小兩個人抱着睡,是我那過世的老媽留給我的,
“她活着的時候一直想把我送進學校,可惜她還沒等到這個機會就病死了。
“她死了以後,那屋子就只有我了,
“一開始有很多成年人想把我趕出去,霸佔我的屋子,這裡大部分失去父母的小孩都會面臨這樣的結局,被趕出屋子,流浪街頭,一部分會幸運找到新的住處,另一部分會凍死在街上。
“不過我是例外,我家旁邊是一個酗酒的酒鬼,每次有人想要霸佔我房子的時候,他就會出來,和別人打一架,然後把人趕走。
“他清醒的時候,還是很有理智的,會勸我一定要想辦法上學,不要一輩子都留在這裡,會偶爾分我幾塊麪包,還有帶着餿味的包裝肉,但是他絕大部分時間都不清醒,
“他酒癮上來的時候,會想辦法找一切帶酒的東西,有一次我偷來一瓶醫用酒精,想着以後能消毒,被他搶走了,還被他打了一頓,在牀上躺了一天。
“他酒醒以後,似乎覺得這件事過意不去,後來給我找了不少吃的,”
寥寥煙霧掩蓋了威肯蒼老的面容,
“十四歲那年,我偷幫派的東西,被抓了現場,被他們痛打了一頓,在家裡躺了一個星期,差點死了。
“我爬回家的時候,那個酒鬼正喝了酒,提着酒瓶就去找那幾個幫派分子麻煩了,結果當然是他被打了一頓,被人扛回來的時候,已經斷了腿,和我一起躺在家裡。”
“我原本以爲我倆都要死了,沒想到每天早上都能在門前找到碎麪包,還有一兩粒消炎藥,中間甚至有兩頓帶牛排的包裝肉。”
“某個人在接濟你們?”
博瑞克低聲問道。
“不是某個人,”
威肯似乎陷入了某種回憶,沙啞道,“是整條街道的人,那些麪包,消炎藥,分別來自不同的‘鄰居’,包裝肉則是幾家湊的錢。”
日暮的光輝灑在骯髒的窩棚和來來往往的行人身上,老人嘴裡叼着煙,帶着某種嘲諷的語氣嗤笑道,“這就是這裡的人,骯髒,卑鄙,貪婪,偶爾又會顯現出部分善良。”
走在後面的博瑞克沉默片刻,似乎在回想什麼,又似乎在聆聽什麼,他低着頭,沙啞着說道,“如果一個人連活都活不下去了,道德和法律也不過是空條和廢紙,冰箱裡裝滿食物的人,纔會考慮禮儀規矩,衣櫃裡迭滿足以過冬衣服的人,纔有時間思考榮辱尊嚴。”
在前面的威肯微微一愣,回頭看了一眼紅髮男人,在短暫的沉默之後,他叼着煙,笑道,“年輕人,沒想到你還能有這麼的深思考。”
他伸出手去,試圖再摸一支菸。
“索特和我說的,”
博瑞克聳聳肩,把煙遞過去,“這一支得加錢。”
“那個魔鬼麼?”
威肯抽出一支新煙,並接過了點菸器,他再次沉默了一下,然後嘆息一聲,“有點讓人意外,但又好像是他能說出的話。”
“所以後來呢?”
博瑞克越過水塘,看着暮光下的街道,沙啞着問道。
“後來?”
威肯點燃第二支菸,沉思道,“那次躺在牀上那幾天,我想了很多,我意識到,待在這裡,我的人生永遠無法改變,最終我決定離開這裡。”
“去外面就沒有住處了。”
博瑞克接話道。
“是啊,”
威肯點點頭,“我在街道上流浪了幾個月,差點死了,後來偷東西的時候遇見了一個幫派分子,他見我機靈,就收我進幫派做了小弟,他給我的待遇不錯,讓我終於吃了幾頓飽飯。
“但沒過幾個月,他因爲偷錯車,被人打死了,這個幫派也散了,我又流浪街頭,那之後不久,我看到了音符智能的安保公司在招人,待遇還不錯,索性報了名。
“因爲在幫派幾個月吃的不錯,身體長了上來,我擦着及格線被錄取了,成爲了一名普通的炮灰。
“後來就是老掉牙的一步步往上爬的故事了,很快,我靠着拼命和靈活,成爲了音符智能安保公司的中隊長,還有了一點積蓄,
“然後我就意識到,如果我不讀書的話,這就是我的極限了。
“於是我想辦法搞了個假的高中畢業證書,然後花錢買了一個推薦信,進了明特市工程學院。
“那是個破學校,除了頂着大學的名字以外,沒什麼東西,我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賄賂了學院的領導,一天學沒去上,畢業了去領了一個畢業證書。
“於是我就有了一個畢業證了,在拿到畢業證的當月,我就賄賂我們大隊長,轉成了城裡的文職工作人員,
“後來依靠這個文職身份和大學畢業證,我轉入了集團,並很快成爲了首席執行官秘書。”
“一天大學沒讀,你能適應文職的工作?”
博瑞克低聲問道。
“當然適應不了,”
威肯笑道,“我可不光大學沒讀,小學、中學、高中都沒讀,只有我那個便宜老媽活着的時候,教我認了些字。
“但是這沒有辦法,我只能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學習,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不過其實文職工作的內容並不太複雜,實在不會我就花錢請同事幫我做,所以也沒什麼人懷疑我,
“這種日子很短,很快我就掌握了大部分知識,與其他的同事沒什麼區別,甚至做的比他們還好了。”
“你很拼命。”
博瑞克緩聲道。
“我離開這裡的那一天,就做好了決定,要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
威肯擡頭看着前方拐口,擡手指了一下,“往左走。”
“那你‘功成名就’之後,還回來過這裡嗎?”
博瑞克沙啞着問道,“看看你的那些‘鄰居’?”
“當然回來過,”
威肯低聲道,“那大概是離開之後五六年後吧,那時候我還沒有拿到大學文憑,但是混的也還算不錯,我回了街道,那時候,街道里的人已經換的七七八八了。
“以前我的小屋已經被另一個人佔了,我把他拖出來打了一頓,那個酒鬼家也被人佔了,我把那個人也打了一頓。
“然後我從那個人口中得知,酒鬼瘸腿以後,丟掉了原本的工作,做臨時工也沒什麼人願意要他,他沒錢買酒,就偷別人的酒,好幾次被打的走不了路。
“大概在我離開兩年後的冬天,他凍死在了家門口,說是喝多了,惹事,被人打了,爬回家,醉倒在門口,凍死的。
“周圍的鄰居打了電話叫了清道夫,清道夫把他的屍體拖走了。”
“那時候那條街道已經沒有你認識的人了?”
博瑞克問道。
“基本沒有了,”
威肯叼着煙,看着前方,緩聲道,“這地方的人換得勤,死的也快,也有些住不下去,就搬家了。
“那條街只剩下一個小孩,大概和我離開時差不多大,算上去算是那個酒鬼的外甥,酒鬼死後不久,他爹媽也死在工廠事故里了,於是他也只剩一個人了,我就把他帶走了,
“他想認我做哥,一開始我不願意,後來也就默認了。”
他感嘆一聲,帶着些許長輩回想優秀晚輩的笑容,“這小子不錯,幹活勤快,人也敢拼命,而且和我一樣心狠手辣,
“我並沒有表明我倆之間的關係,只是在暗中拉他一把,但這些綜合起來,也讓他升職速度飛快。”
“他現在怎麼樣?”
博瑞克問道,“以你的身份,他恐怕現在在音符智能位居高位了吧,就在被抓的那一波高管裡?”
“死了,早就死了,”
威肯抽了一口煙,在博瑞克疑惑的目光中,平靜的說道,“他最後當上了安保部隊負責人,因爲保護首席執行官不利,畏罪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