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

四、對人大街道工作機構的一些思考

(一)人大街道派出機構是一個新事物

我覺得,人大街工委的出現,是一個新生事物,是地方人大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中的一個偉大創造。在濟南創建第一個街道人大工作辦公室之前,街道是沒有人大機構的。我們知道,在我國,城鎮的街道不是一級政權,而是區縣政權的派出機構。區縣級黨委和政府,包括紀檢、工會、共青團都在街道設立了自己的派出機構,但是這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在街道卻沒有設立自己的派出機構。這是人大工作的一個盲點,從一定意義上也是城鎮基層政權體系的一個斷層。人大街道工作機構的建立消除了這個盲點,彌補了這個斷層,是一個很有意義、很有價值的政治制度創新。有人認爲,在街道設立人大工作機構沒有法律依據。我不這樣認爲。地方組織法第53條規定的“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和其他工作機構”,就已經是非常權威、非常明確的法律依據了。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就是地方區縣(包括不設區的縣級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一種工作機構或叫派出機構,它與區縣人大常委會設立的各個工作委員會這些內設機構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二)街道工作機構是實踐證明了的一種在街道開展人大工作的有用有效的組織形式,在實踐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從目前十幾年的實踐經驗看,人大街道工作機構,不論叫什麼名稱(還有叫街道代表工作室的),都是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的。現在,街道人大工作、特別是代表工作搞得紅紅火火、有聲有色,應該說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大在街道設立工作機構的功勞。在以前,是沒有這種局面的,因爲既沒有這種組織形式,也沒有這種工作力量。建立人大街工委所具有的重大意義,從具體工作角度說,它有利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區縣人大常委會的作用;有利於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有利於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職權和發揮作用,密切與選民的聯繫;有利於人大代表在社區民主法治建設中發揮作用(這四個有利於也是在建立街工委初期提出來的)。從政治建設角度說,它彌補了人大機構和工作在街道環節的斷層,開拓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新機制和新領域,煥發了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新熱情和新動力。所以,我覺得,人大街道工作機構,是已經被實踐所證明了的一種有用有效的加強或延伸人大工作的組織形式。我們做人大街道工作的同志,不可妄自菲薄;我們搞人大制度和理論研究的同志,也應該對它給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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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大街道工作機構的名稱問題

順便我還想說說人大街道工作機構的名稱問題。我認爲,人大街道機構的名稱無論叫“人大街道工作

委員會”,還是叫“街道人大工作辦公室”都是可以的。如果像前幾年那樣,我們把它的功能主要侷限於代表工作,叫街道代表工作辦公室、代表工作聯絡室或者叫街道人大聯絡處也都可以。但是,如果依據修訂後的法律,後面的這些名稱就不夠妥帖了。因爲,人大街道工作機構的功能定位法定性地擴展了,它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承擔更多的工作了,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監督工作和選舉工作。因此還是叫做“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或者“人大街道工作辦公室”好些。因爲這兩個名稱比叫代表聯絡處或人大聯絡處容量要大得多。當然,按照人大機構命名的傳統,叫工作委員會更順當、更傳統些。

(三)對人大街道工作的展望

我認爲,隨着中央18號文件的出臺和相關法律的修改及其貫徹落實,人大街工委發展的前景還是很好的。我想主要有三點:一是黨委、政府、人大及社會各界,對人大街工委地位、作用的認識會有進一步的提升,從而對其更加關注、更加關心、更加支持。也就是說,人大街工委的政治環境、工作環境會有進一步的改善。二是對人大街工委的工作應會有進一步的規範和細化。比如,在人大街工委如何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如何開展街道層面的人大監督工作,如何承擔起代表換屆選舉的任務等方面,都會有進一步的豐富和細化。地方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18號文件和修訂後的相關法律就此制定地方性法規,區縣人大常委會也可以自己就此制定規範性文件,以便使街工委的工作有所遵循。這將大大豐富人大街工委的工作內容,細化人大街工委的具體工作。三是對人大街工委的自身建設應會有進一步的加強。比如,人大街工委是否需要設置專職的主任或副主任?在這方面已有的經驗怎麼推廣?比如,人大街工委如何健全它的委員制而不是主任一個人跳光桿舞?比如,人大街工委辦公室人員如何配置?辦公條件如何改善?比如,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如何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大街工委的工作制度?等等。我想,這些方面都會有一個新的變化和發展,也一定會有一個新的變化和發展,以適應當前的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總之,我對人大街工委的發展前景充滿希望,非常看好。

(四)關於加強基層人大工作和建設創新問題

我們知道,人大街道工作機構從無到有,是基層人大創新的產物,也是當地黨委和上級人大支持創新的結果,沒有山東濟南四區和山西太原小店區等基層人大的創新,沒有當地黨委和上級人大的支持,就沒有我們今天蓬勃發展的人大街道工作機構和街道人大工作。這是從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層面講,它是基層人大創新的產物。其實,我們現在人大工作和建設中的許多做法都是地方人大尤其是基層人大(包括區縣、鄉鎮、街道)

創新的產物。據不完全統計,從1979年地方人大常委會建立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地方實踐中創造了幾十種新生事物,產生了人大履職方面的幾十個第一。包括我們現在廣泛開展的代表述職、代表公示、執法檢查,包括我們現在普遍實行的公民列席人大會議制度、審議意見書制度、跟蹤監督制度,也包括現在地方各級已經制度化了的黨委人大工作會議制度等等,無一不是源自於地方和基層人大的創造。當然,我們還有許多地方和基層人大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由於種種原因還沒有能夠進入法律規範,比如述職評議、工作評議、案件監督等等。我之所以想說說地方人大創新這件事情,一是有感於人大街工委的成功和發展,這事應該感謝濟南和太原有關區縣人大同志們的發明和創造,我們是跟他們學來的;二是在我看來地方人大的創新,特別是基層人大的創新,才真正是人大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真正是推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設與時俱進的動力源泉,而基層人大也正是我們可以大有作爲的用武之地和創新舞臺。現在我們自己就生活、工作在這個舞臺上,這裡就是我們的用武之地,我們應該爲人大制度的與時俱進做點貢獻,應該爲中央提出的加強區縣鄉街人大工作和建設做點貢獻;三是希望我們的黨委和上級人大能夠一如既往地支持基層人大的新做法和新經驗,並且幫助他們總結完善提高推廣,使之在更大範圍裡開花結果、發揚光大。

總之,我認爲,街道雖然不是一級獨立的政權組織,沒有自己的人民代表大會體系,但是,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卻是非常重要機構,它所從事的人大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說,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已經是我們人大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街道人大工作也已經是我們人大事業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我們街道的人大工作同樣應該與時俱進,我們街道人大工作同樣可以大有作爲。

參考文獻:

[1]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所組織編:《北京市人大街工委建設實錄》,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王文義:《地方人大工作實踐與思考》,紅旗出版社2011年版。

[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所編:《地方人大常委會30年——重大事件回放與點評》,人民日報出版社2010年版。

[4]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編印內部刊物:《人大信息》(專刊)第22期, 2015年11月24日。

[5]另有席文啓撰寫相關文章數篇:《拜山西小店人大爲師》,載《人民日報》2004年9月15日;《關於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幾點思考》,載《北京人大》2015年第3期;《在新的起點上加強人大街工委工作》,載《北京人大》2015年第10期。

(本章完)

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三、人大監督的內容與形式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四、地方立法的權限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三、關於鄉鎮人大在實踐中的一些新探索結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進展和新思考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責任重大三、關於人大建設:加強人大建設,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組織制度十、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二:加強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建設問題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七、地方立法的機制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前言:做好新時期縣鄉人大工作的意義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基本經驗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二、區縣人大在北京的實踐情況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一、鄉鎮人大的歷史沿革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風雨歷程一、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義、要求和原則參考文獻: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二、關於做好代表選舉工作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一、地方人大中的區縣人大六、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中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關係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四、地方立法的權限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當中需要處理好的幾組關係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重大成就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三、代表履職服務工作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二、鄉鎮人大的工作與建設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引言:監督—從毛澤東的“窯洞對”說起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四、人大監督的歷史與現狀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三、關於鄉鎮人大在實踐中的一些新探索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責任重大結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進展和新思考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七、地方立法的機制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四、人大監督的歷史與現狀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與發展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內容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二、關於工作方針:做“該做能做,有用有效”之事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四、關於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問題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六、與代表履職有關的幾個問題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羣衆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和最高實現形式十一、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三:在鄉鎮人大設立常態機構問題六、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中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關係六、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中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關係四、關於工作方式:調整格局、健全機制、創新方法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一、地方人大中的區縣人大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責任重大二、關於人大工作:加強立法工作,加強監督工作,特別是要加強預算監督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二、鄉鎮人大的工作與建設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三、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原則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基本經驗二、關於工作方針:做“該做能做,有用有效”之事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容和特點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四、代表履職保障工作十一、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三:在鄉鎮人大設立常態機構問題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職務與代表履職二、關於人大街道工作機構及其職能的定位問題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監督工作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重大成就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責任重大五、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實踐十二、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四:加強電子化信息化建設問題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引言:監督—從毛澤東的“窯洞對”說起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一、地方人大常委會來之不易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功能與地位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履職培訓工作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當中需要處理好的幾組關係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二、區縣人大在北京的實踐情況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功能與地位一、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義、要求和原則一、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含義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五、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實踐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二、羣衆路線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命運及其原因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四、人大監督的歷史與現狀四、堅持好、完善好、發展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一、關於人大制度:執政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一、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含義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二、關於工作方針:做“該做能做,有用有效”之事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功能與地位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三、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實踐中的幾點體會七、在堅持完善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上做文章、下功夫,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與時俱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五、人大監督的北京實踐五、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實踐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五、人大監督的北京實踐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當中需要處理好的幾組關係三、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原則八、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二:建立代表履職激勵和約束機制問題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四、人大監督的歷史與現狀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容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