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講 關於加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三、人大街道工作和建設的新進展

三、人大街道工作和建設的新進展

(一)關於機構建設的新進展

一是機構體制。按照人大的傳統,街道工作機構應該實行委員會體制,即有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委員,當然都應在街道轄區的人大代表中產生,大多數也是這樣做的。比如,按照該街道轄區代表數量的多少,除了設立主任副主任外(一般可由黨工委書記兼任主任,再從代表中推選一名副主任,也可以設置專職主任或副主任),再從代表當中遴選3—5名委員。二是設置程序。應該是由該區縣委組織部門與人大常委會和當地街道黨工委醞釀協商,同時徵求該區域人大代表意見,然後由區縣黨委提出該委員會建議名單,再由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三是辦公室設置。絕大多數人大街工委都設立了自己的辦公室,而且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四是制度建設。大多數人大街工委都制定了自己的工作制度,下屬辦公室工作制度,而且有的還比較健全、比較細緻,甚至還不止一項。

在人大街工委組織建設方面,最近的調查材料顯示:北京共有街道146個(房山由燕山地區辦事處統一管理的4個街道,未統計在內),共設立人大街工委139個(少數名稱不同),佔街道總數的95.21%。街工委在區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向人大常委會負責,同時接受街道黨工委領導。除了西城區採取席位制、房山區、延慶縣由黨委任命外,均由人大常委會任命。共配有15名專職主任,20名專職副主任,涉及房山、通州、順義、大興、平谷、密雲、延慶等區,其餘爲兼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主任、副主任多爲兼職,本職工作繁忙,很難顧上人大工作;街工委辦公室人員多爲兼職,且變動頻繁,不利於工作;街工委工作不夠規範,不夠平衡;部分街工委經費沒有保證;少數街工委機構不健全;有的街工委只有一個主任或者副主任,沒有實行委員會制。

這些問題並不難解決。按照我的理解,應該首先把委員制建立健全起來,有條件的應該配備專職的主任或者副主任,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任命程序,同時把辦公室健全起來,把工作制度完善起來。適當的時候市人大有關部門應該通過召開工作座談會、研討會、交流會等方式,來引導一下。相信,隨着18號文件和新修訂法律的貫徹落實,隨着今年換屆工作的進行,這些問題會得到比較好的解決。比如,2015年西城黨委四次人大工作會文件提出,要給全部人大街道工作機構配備專職副主任。北京落實18號文件的意見也就人大街工委的建設問題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

(二)關於工作內容的新進展

現在,北京市的人大街

工委也還是以代表工作爲主,但比前些年有很大進展,出現了一些新的做法。一是在加強代表工作方面。比如,在各個街道、選區設立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或代表工作室,實行代表接待日製度,組織代表輪流接待選民,搭建代表與選民聯繫的平臺。比如,開展代表履職方面的個性化服務,爲方便他們履職提供爲個人量身定製的活動安排。比如,按照職業、經歷、專長等組織專業代表小組,開展代表共同關注的活動。二是受常委會委託開展一些其他方面的工作。比如,組織代表聽取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有關部門的工作介紹,瞭解情況並發表意見。比如,組織代表就居民關心的問題(諸如食品安全問題、垃圾堆放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等)進行視察或開展調查,並將結果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推進問題的解決。比如,督促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代表提出的與本街道有關的建議批評意見。這些活動已經是帶有監督性質的工作了。三是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比如,開展代表進社區活動,把同一個社區的代表組織起來,參與社區自治,爲社區公共治理和公益事業建言獻策。有的在社區建立了居民議事會,或者社區居民代表會,人大代表成爲其中的主要成員,發揮骨幹作用等等。

我在網絡上搜索了江蘇南京,浙江杭州,山東聊城、荷澤等幾個地區街道人大機構的工作情況,基本上都是以代表工作爲主,同時開展適度的帶有監督性的工作,也組織代表參與社區建設。就不同地區而言,發展也不平衡。有些地方人大街道工作開展得更爲豐富一些,有些地方人大街道帶有監督性的工作開展得力度更大一些。這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具有不平衡性的一種表現,是很正常的。我估計,隨着18號文件的貫徹落實,人大街工委的工作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豐富和拓展。

我這裡介紹不同地區的兩個街工委開展工作方面的材料。

一是北京通州人大街工委開展代表工作的材料。北京市通州區有四個街道,於2004年設立了人大街工委,並且除黨工委書記兼任街工委主任外,均配備了專職副主任。此前,專職副主任除了街工委工作以外,同時兼少許黨政羣方面的工作,現在正逐漸走向專職專任。2015年8月7日,我和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田洪俊一行5人專門去做了人大街工委工作和建設情況的考察,感到他們的確做到了有專人、有制度、有創新、有實效。尤其是新華街道人大街工委在張梅菊副主任(市人大代表)主持下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比較突出的是建立了代表聯繫選民的四層網絡,頂層是人大街工委辦公室,二層是選區(社區)代表聯絡點,並設有聯絡員,三層是選民代言員,最後的

廣大選民。其中選民代言員的做法很有特點。具體做法是:每個選民聯絡點設選民代言員30名左右(轄區單位的選民代言員不超過總代言員總數的20%),現在7個社區共有代言員210名左右,由本地區全體選民推舉產生。選民代言員確定後由聯絡點將其姓名和聯繫方式向選民進行公示,並填寫登記表存檔。選民代言員的職責是:定期走訪選民(入戶走訪時佩帶統一胸卡),將選民反映的問題記錄在案並及時向聯絡點報告,代言員工作由聯絡員進行指導。在本選區的人大代表與選民代言員之間建立制度性的聯繫,每年集中座談不少於兩次,代言員將選民反映的問題向代表進行反映,代表對選民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答覆。自2007年6月以來,人大街工委共組織集中座談90餘次,代言員向代表反映和提出的問題共313件,爲居民實際解決問題174件。代表幫助選民解決問題的途徑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由代表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就選民提出的問題向選民做出迴應,有的則進行解釋和說明;二是由人大街工委幫助代表進行協調協商,解決那些應該解決也可以在街道層面進行解決的問題;三是形成書面代表建議提交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部門轉有關方面解決,或進一步調查研究形成議案提交到代表大會上去。對於表現突出的代言員,年終總結評優進行表彰。這個做法的主要內容是及時彙集和反映民意,暢通民情渠道,對於及時解決老百姓的問題有很大幫助。應該說,這一做法在他們那裡是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的。

二是山東菏澤人大街道工作機構開展監督的材料。2014年10月,我在網上看到山東省菏澤市人大常委會許素洋等四同志寫的一篇文章《關於加強街道人大監督工作的探索與思考》,文章講到爲了加強人大在街道層面的監督工作,需要解決駐街上一級人大代表數量不足因而監督力量不足的問題,在整個菏澤全市嘗試建立了“人大監督員”制度。人大監督員由街道羣衆民主推選產生,協助既有的人大代表參與街道層面國家事務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包括出席居民議事會議、參加視察和調研、開展對行政機構的工作評議等,現在全市共有人大監督員1728名。爲此,市人大常委會還制定了《關於加強人大監督工作和推行街道人大監督員制度的意見》,修訂了《街道人大聯絡處工作職責》等規範性文件。當然,對於人大監督員這個名稱及其產生方式、工作參與方式等是否合適,在他們那裡也有不同聲音,但是他們都認爲這個事情本身是有益的,是值得探索的。我覺得,這個探索具有一定價值,至少可以給我們以啓發,特別是在如何擴大基層人大工作的羣衆性的有序參與方面。

(本章完)

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六、關於做好選舉任免工作問題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八、地方立法的形式二、關於工作方針:做“該做能做,有用有效”之事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職責繁重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主要不足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六、人大監督的改進與發展三、關於人大建設:加強人大建設,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組織制度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九、地方立法的內容一、關於人大制度:執政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一、關於人大制度:執政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三、關於開好縣鄉人大會議問題三、關於人大建設:加強人大建設,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組織制度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三、關於開好縣鄉人大會議問題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一、地方人大中的區縣人大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監督工作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主要不足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五、人大監督的北京實踐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內容十二、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四:加強電子化信息化建設問題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四、代表履職保障工作一、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含義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責任重大第13講 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四、關於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問題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立法的主體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四、解決脫離羣衆問題最根本的是要靠制度八、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二:建立代表履職激勵和約束機制問題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解決脫離羣衆問題的制度保證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風雨歷程六、地方人大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中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關係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二、區縣人大在北京的實踐情況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五、人大監督的北京實踐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監督工作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四、人大監督的歷史與現狀九、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一:加強縣級人大常委會建設問題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主要不足四、代表履職中的兩個具體問題:如何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一、從黨的羣衆路線說起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六、與代表履職有關的幾個問題參考文獻: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重大成就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內容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一、地方立法的定位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三、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實踐中的幾點體會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引言:監督—從毛澤東的“窯洞對”說起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五、代表履職當中需要處理好的幾組關係第6講 關於人大監督的幾個問題_引言:監督—從毛澤東的“窯洞對”說起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二、鄉鎮人大的工作與建設第11講 關於加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幾個問題_三、人大街道工作和建設的新進展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風雨歷程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重大成就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職責繁重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解決脫離羣衆問題的制度保證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年的主要不足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一、地方立法的定位三、關於工作主題:提高常委會會議質量,落實常委會會議效果四、代表履職中的兩個具體問題:如何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八、地方立法的形式九、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一:加強縣級人大常委會建設問題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履職培訓工作十、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二:加強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建設問題七、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一:密切代表和選區選民的聯繫問題四、關於工作方式:調整格局、健全機制、創新方法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履職參考文獻:第10講 關於鄉鎮人大的幾個問題_二、鄉鎮人大的工作與建設十二、關於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之四:加強電子化信息化建設問題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二、地方立法的原則第2講 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幾個問題_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職責繁重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履職培訓工作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八、關於加強代表工作之二:建立代表履職激勵和約束機制問題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容和特點第1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與發展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履職培訓工作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三、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前言:做好新時期縣鄉人大工作的意義第14講 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_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解決脫離羣衆問題的制度保證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九、地方立法的內容十三、關於加強黨對縣鄉人大工作的領導和上級人大對縣鄉人大的指導問題五、關於工作體會:人大工作是保障性、建設性和實效性的統一第7講 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幾個問題_二、代表履職培訓工作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一、代表職務與代表履職第3講 關於代表履職的幾個問題_六、與代表履職有關的幾個問題一、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義、要求和原則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一、地方人大中的區縣人大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三、地方立法的主體四、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程序第9講 人大制度在北京區縣的實踐_一、地方人大中的區縣人大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內容參考文獻: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十一、北京立法工作中的幾點做法第4講 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問題_二、地方立法的原則